新会计准则下无形资产会计处理探析.docx

上传人:h**** 文档编号:1604631 上传时间:2019-03-07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7.4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会计准则下无形资产会计处理探析.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新会计准则下无形资产会计处理探析.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新会计准则下无形资产会计处理探析摘要:在新会计准则下企业的会计工作者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无形资产如何合理避税,文章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探讨,即无形资产转让的纳税筹划、利用投资方式不同合理避税、利用优惠政策合理避税。 下载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会计处理;合理避税;无形资产 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扩大与深入,尤其是我国加入 WTO 之后,世界经济一体化、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中国经济制度不断与国际接轨、融合,新的会计交易和事项的出现,要求我国会计核算制度必须要与国际会计准则趋于一致,为了规范企业在新形势下的会计核算工作,也迫切要求建立完整的会计准则体系。本文主要对无形资产如何合理避税进行了探讨,以供

2、同行参考。 一、无形资产取得时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税收法规对无形资产取得时的处理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94)财法字第 3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 85 号)、国税发2000084 号等。税法规定,无形资产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根据不同的取得渠道分别对待:投资者作为资本金或者合作条件投入的无形资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其中包括买价和购买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自行开发并且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开发过程中实际支出计价,并且规定凡在发生时已作为研究开发

3、费直接扣除的支出,在该项无形资产使用时,不得再分期摊销。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或者同类无形资产的市价计价。 为了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开发和创新的力度,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颁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6141 号)、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第 49 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矢口规定:所有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各种所有制的工业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实际发生的费用比上年度实际发生额增长幅度在 10%以内的(含10%),

4、除按规定据实列支外,可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 50%抵扣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国税发2004第 082 号出台之后,技术开发费的加计扣除由税务部门审批改为纳税人根据上述政策规定自主申报扣除。为了能及时享受到这一优惠政策,企业应该建立健全账证。 二、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94)财法字第 3 号 1等税收法规规定:无形资产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受让或投资的无形资产,法律和合同或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效期限和受益期限的,按照三者中孰短原则摊销;法律和合同或企业申请书没有规定受益使用年限的,或者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期限不得少于 10 年。 可见,不管企业

5、按照新会计准则采用哪种摊销方式。税法均规定,无形资产只能采用直线法。如果企业采用直线法以外的摊销方式进行会计处理,在采用递延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情况下,年终时就必须调整时间性差异,按照会计利润 Ctg 得出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所得税”科目,按税法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按二者的差额,借记或贷记“递延税款”利目。 三、转让无形资产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企业转让无形资产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转让其所有权,而是转让其使用权。两者的会计处理有所不同。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即为出售无形资产,按出售无形资产进行会计处理。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项无形资产已计提

6、的减值准备,借记“无形资产减值难备”科目,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金”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营业外支出出售无形资产损失”或“营业外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科目。 无形资产使用权的转让仅仅是将部分使用权让渡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出计方仍保留对该无形资产的所有权,仍拥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因此,转让企业不应注销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取得的转让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发生与转让有关的各项费用支出,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四、企业会计人员应该学会的技巧 (一)无形资产转让的纳税筹划 企业在转让无形资产过程中在很多情况下都是伴随着其他资产的转让,所以会在

7、涉及到营业税的同时,计算缴纳增值税。如何使总税负最低,其中有较大的筹划空间。 (二)利用投资方式不同合理避税 税法对不同的投资受益方式规定的纳税政策不同。所以企业在用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应考察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状况,如果被投资企业经营比较稳定,每年分得的利润比较稳定时。应尽量采用“参与被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投资方式,这样可以免交营业税。 (三)利用优惠政策合理避税 财工字1996041 号规定,企业购入的计算机应用软件,随同计算机一起购入的,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单独购入的,作为无形资产管理,按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或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进行摊销,没有规定有效期限或受益年限的,在 5 年内平均摊销。所以,企业在购买计算机应用软件时,是单独计价,作为无形资产管理,还是随同计算机一起购入,计入固定资产,需要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摊销额等方面好好筹划。将应用软件并入计算机价值,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年折旧额相对较大,从而使利润和纳税时间后移,达到节税的目的。作者简介:李会斌,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计师,研究方向:会计成本核算。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资料库 >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