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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法律知识讲座,主讲人:湖南天戈律师事务所
肖启信律师
2018年1月15日,目录,一、毒品
二、毒品犯罪
三、强制戒毒
四、戒毒工作相关法律,,,毒品犯罪,什么是毒品犯罪?
毒品犯罪是指涉及毒品的犯罪。,毒品犯罪,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347条);
2、非法持有毒品罪(第348条);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第349条);
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第349条);
5、走私制毒物品罪(第350条);
6、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第350条);
7、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第351条);
8、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第352条);
9、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第353条);
10、强迫他人吸毒罪(第353条);
11、容留他人吸毒罪(第354条);
12、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355条)。,知识拓展,一、吸毒够不够成犯罪?,知识拓展,二、衡阳市毒品犯罪立案标准。
K粉:
麻古:
冰毒:,社区戒毒,法律规定:
《禁毒法》第三十三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
思考:社区戒毒时间起算点?,强制隔离戒毒,法律依据:
《禁毒法》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知识点:,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决定
二、强制隔离对象
1、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
2、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强制隔离时间:,《禁毒法》第四十七条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知识点:,1、表现良好: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2、表现不好: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所,设立依据:
《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第五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置。强制隔离戒毒所由公安机关提出设置意见,经本级人民政府和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分别审核同意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公安部备案。
第六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机构名称为XX省(自治区、直辖市)、XX市(县、区、旗)强制隔离戒毒所。
同级人民政府设置有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的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公安机关管理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名称为XX省(自治区、直辖市)、XX市(县、区、旗)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所接收戒毒人员流程:,公安机关 戒毒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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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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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24小时内送达家属,戒毒人员健康检查表,收戒回执,戒毒人员入所登记,财物保管记录,戒毒人员管理:,1、戒毒人员入所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谈话教育,书面告知其应当遵守的管理规定和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行使权利的途径。
2、二十四小时值班巡视。
3、与戒毒人员定期谈话。
4、对戒毒人员经常开展法制、禁毒宣传、艾滋病性病预防宣传等主题教育活动。,禁止事项:,1、不得强迫戒毒人员参加劳动?
2、不支付戒毒人员劳动报酬?,戒毒人员权利保障:,1、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
2、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批准,可以外出探视配偶、直系亲属。,提前解除强制戒毒,戒毒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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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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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戒毒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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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强制戒毒满一年,七日内决定,24小时内,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意见,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延长强制戒毒期限,戒毒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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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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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戒毒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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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24小时内,七日内决定,延长强制隔离戒毒期限决定书,思考:强制隔离戒毒的法律性质?,,,,谢谢!,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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