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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鲁俊,工程招投标相关法规知识,LOGO,Page 2,工程招投标相关法规知识,招投标活动简介,,01,招投标活动中应当注意的有关事项,,02,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新规定,,03,Page 3,招投标活动简介,什么是招投标,,01,招投标各方主体,,02,招投标活动主要法规,,04,,,05,,,06,招投标主要程序,,03,Page 4,什么是招投标?,招标,工程建设单位运用竞争机制选择工程建设承包者的工作。
是指招标人(买方)发出招标通知,说明采购的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及其他条件,邀请投标人(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投标的行为。,投标,承包者按照招标要求提出报价,争取获得承包任务的工作。
是指投标人应招标人的邀请或投标人满足招标人最低资质要求而主动申请,按照招标的要求和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递交,争取中标的行为。,Page 5,招投标活动各方主体,招标人(或代理),行政监察部门,投标人,评标委会员,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项目主管部门,Page 6,招投标活动主要程序,1、备案和入场交易登记,8、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2、编制招标文件和发布招标信息,3、资格预审,4、发售招标文件,踏勘现场,6、开标、评标和定标,5、组建评标委员会,7、异议、投诉及处理,9、招标总结报告,Page 7,招投标主要法规,1、《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颁布,2000年1月施行;,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颁布,2003年5月施行;,2、《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颁布,2012年2月施行;,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颁布,2001年7月施行;,5、《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颁布,2000年5月施行;,Page 8,招投标主要法规,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拆处理办法》,六部分令第11号颁布,2004年8月施行,8、安徽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2003年1月施行;,7、《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第14号令颁布,2002年1月施行;,Page 9,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的适用,招标投标法,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指工程以及与工程有关的货物和服务。
工程是指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所称与工程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必须的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必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政府采购法,适用于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政府采购法》第四条规定: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Page 10,招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应注意的有关事项,一、招标前期阶段;,二、招标备案阶段;,三、编制招标文件阶段;,四、发布公告阶段;,七、开标阶段;,六、组建评标委员会;,五、资格预审阶段;,九、发中标通书;,八、定标阶段;,十、总结报告,Page 11,招标前期阶段,依法必须招标:安徽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
价在100万元以上;重要设备、材料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勘察设计
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项目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
其他相关法规均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重要设备、材
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
项目,依法必须招标。,须在可研报告里,拟定项目的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
以及招标范围,报项目审批部门核准。,Page 12,招标前期阶段,邀请招标: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一般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但应急度汛
项目,报经省水利厅同意,可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可不招标的项目: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如为应急防汛、抗旱、抢险、救灾
等项目;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工程加层,原中标人仍具备承
包能力的;不具备招标条件的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
研究报告,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可不招标。,Page 13,招标备案阶段,招标备案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招标已具备的条件、招标方式、分标方
案、招标计划安排、投标人资质条件、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组建方案以及开
标、评标的工作具体安排等。,按项目管理权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报告备案。,Page 14,招标文件编制阶段,编制招标文件对建设单位来说是招投标活动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如同行军打仗
的作战计划。其中特别要考虑两点:一是根据建设管理经验,预先分析中标人
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从而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制订详细的条款,进行约束和处
罚;二是结合项目的特点,预先判断业主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如征地滞后、
现场三通一平不到位等,对施工单位的索赔进行防范。,招标文件编制应采用格式文本,并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次就是投标人条件、评标办法等的设定,主要涉及到如何确定最符合条件的
中标人。《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出台了很多新的规定,我们过去通常所设
置的有关条件、评标办法等,已不再适用,后文另有叙述。,Page 15,招标信息发布阶段,水利部14号令规定,公告正式发布至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时间间
隔一般不小于10日。其他法规均未对公告发布至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间隔做出
规定。所以在省厅交易中心开标的项目,时间一般多10天。,招标信息应在指定媒介上发布,时间间隔符合法规规定。,Page 16,资格预审阶段,自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资格审查一般分预审和后审。现在一般多采用后审方式。,体会:一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查方式比较合适,一方面简化程序,节省时间;
另一方面资格后审查通常都在评标时交由评标委员会一并审查,减少招标人的
麻烦。对于专业性强,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或者是有意向的投标人比较少的项
目,采用资格预审,反而节省时间。因为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间隔为5个工作
日,而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至投标截止,最短是20天。如果按两次招标均流标
计算,基本能节省时间25天左右。,Page 17,发售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的发售期应符合法规规定。,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对于投标人在阅
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提出的疑问,招标人需同时将解答以书面方式通知所
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Page 18,评标委员会组建,专家评委不得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一般应随机产生。,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评委包括招标人代表和专家评委。,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情况:为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
响公正评审的等(回避)。,Page 19,开标和评标,超过三分之一的评委认为评标时间不够的,招标人应当延适当延长。,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评标过程中,评委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
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委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委重新进行评
审。
评委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
结果。,招标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Page 20,公示和定标,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
中标、因不可抗不能履行合同等其他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委
会提出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人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
招标。,招标人应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经考察,招标人认为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不可信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
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Page 21,异议、投诉及处理,提出异议的事由:1、对招标文件和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2、对开标有异议;
3、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异议的答复:对1、2、4项异议内容,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
作出答复前,应暂停招投标活动;对第3项开标的异议,招标人应当场做出答
复,并制作记录。,提出异议的时限:1、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应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
间2日前提出;2、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3、对
开标有异议,应在开标现场提出;4、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在公示期间提出。,Page 22,异议、投诉及处理,提出投诉的条件: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
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对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和评标结果未提出异议的,不符合投诉条件。,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投诉人投诉时,应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包括: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
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3、相关请求和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5、有效的签字和盖章(投诉人是法人的,由其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由其主要负
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Page 23,异议、投诉及处理,三种处理决定:1、不符合投诉处理条件,决定不予受理,并将不予受理的理由
书面告知投诉人;2、符合投诉处理条件,但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投诉,书面告
知投诉人向其他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3、符合投诉处理条件并决定受理。,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的受理:《条例》规定1、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部门投
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部门负责处理(所以收到投诉时应登记)。2、行政监
督部门应自收到投诉起3个工作日(七部委11号令规定是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投诉,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Page 24,异议、投诉及处理,哪些投诉可不予受理:1、投诉人不是招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
无任何利害关系;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的;
3、无有效签字盖章;4、超过时效的;5、已做出处理决定,投诉人没有提出
新的证据;6、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的驳回:投诉人捍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
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Page 25,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
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和中标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此前,可草
签合同,或就有关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备忘录)。,中标人确定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肉容进行
谈判。,Page 26,招标工作总结报告,书面报告内容就包括: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文件中投
标人须知、技术条款、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评标委员会的
组成和评标报告;中标结果。,招标人应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
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Page 27,保密要求,容易违规的保密规定:1、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的名称、数量等其他情况;2、透露与评标有关的情况。,Page 28,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新规定,前文已述的新规定,不再重复。,1、关于标底:“招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
底。”——以前曾流行过A、B标底的做法已不能再使用。,2、关于招标限价:可以设定最高投标限价,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该
如何防范恶意低价中标,需另行研究。,3、关于中标条件:不得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也不得以投标
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Page 29,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新规定,4、条例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
奖励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5、条例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
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6、关于终止招标:此前法规规定,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后
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条例赋予了招标
人终止招标的权力,终止招标应发布公告、退还投标人费用和银行同期利息。,30,敬请批评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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