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配 套 表 格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编制2目 录未办理监督登记手续报告书 .4补办监督登记手续请示书 .5工程开工告知书 .6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登记表 .7项目管理人员变更报告 .8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告知书 .9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记录 .12工程质量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 .13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 .15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 .17整改回复书 .19(局部)停工整改回复书 .20恢复施工通知书 .21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 .22中止监督告知书 .23恢复监督告知书 .24终止监督告知
2、书 .25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 .25工序验收告知书 .27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29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 .31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33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34建 设 工 程 质 量 竣 工 验 收 .35意 见 书 .35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 .36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9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 .45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验收意见书 .46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书 .4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484桂质安监档表 2编号:(年份)(流水号)未办理监督登记手续报告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我站受委托对辖区内的建设工程进行工程
3、质量安全监督。我站于 年 月 日发现 单位建设的 (工程名称)尚未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即已开始施工,形象进度为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第五十六条,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改正。建设单位补办监督登记手续时,我站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桂建质20143 号)第十七条向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示是否同意建设单位补办监督登记手续。特此报告。(监督机构名称) (公章)年 月 日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编制 5桂质安监档表 3 编号:(年份)(流水号)补办监督登记手续请示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我站受委托对辖
4、区内的建设工程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单位建设的 (工程名称)尚未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即已开始施工,形象进度为 。建设单位已组织对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质量进行了评价,评价结论为合格。建设单位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桂建质20143 号)第十七条的规定向我站提交了补办监督登记手续的资料。我站拟同意建设单位补办监督登记手续,特向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示是否同意建设单位补办监督登记手续。(监督机构名称) (公章)年 月 日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编制6桂质安监档表 4工程开工告知书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编制监督站:我公司承建的 项目已于 年
5、 月 日取得施工证可证(证号: ) ,现定于 年 月 日开工。特此告知。 附件:开工令项目负责人签名: 单位质安部门负责人签名:施工单位(盖章):日期:7桂质安监档表 5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登记表监督员: 年 月 日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编制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项目职务 姓 名 专业与技术职称 岗位证书及编号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土建施工员管道施工员电气施工员暧通施工员专职安全员施工单位取样员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见证员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注册建筑工程师勘察设计单位 注册结构工程师项目负责人现场代表建设单位 见证员审查意见8桂质
6、安监档表 6项目管理人员变更报告监督站:因 (原因) ,从 年 月 日起,我项目 (项目职务)由 (姓名)变更为 (姓名) ,岗位证号为: ,职称为 。变更后人员的彩色照片及签名样式如下:姓名 二寸彩色照片 签名样式附件:变更文件(含建设和监理单位审核同意意见、岗位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等)项目负责人签名: 单位质安部门负责人签名:施工单位(公章):日期:9桂质安监档表 7监督登记号: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告知书监督站:项目中存在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如下表所示: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打“”表示有该项内容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或虽未超过 3m 但地质条件
7、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二、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5m 及以上;搭设跨度 10m 及以上;施工总荷载 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 15kN/m 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 1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8、。(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五、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 24m 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四)吊篮脚手架工程。(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六、拆除、爆破工程(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七、其它(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10(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五)预应力工程。(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
9、项工程清单打“”表示有该项内容一、深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 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8m 及以上;搭设跨度 18m 及以上,施工总荷载 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 20kN/m 及以上。(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 700Kg 以上。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
10、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 10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起重量 300kN 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 200m 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四、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 50m 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二)提升高度 150m 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三)架体高度 20m 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五、拆除、爆破工程(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六、其它(一)施工高度 50m 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跨度大于 36m 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 60m 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开挖深度超过 16m 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