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漳州市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7 69 号),破解制 约新动能成 长和传统动能改造提升的体制机制障碍,强化制度创新和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提高政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一)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1.深入推进“放管服 ”改革。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 “最多跑一趟” 办事清 单,推 进“ 互联网+ 政务服 务”,提升网上办事大厅功能。应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促进
2、投资项目审批、建设、监管等全过程信息和信用信息、批件证照汇集共享。强化“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完善 “多评一表、多图 一审、模拟审批、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审批服务 方式,探索投资建 设项目“ 会审制”改革和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进“一站式” 受理、 “全流程”服务,切实缩短审批时限。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和登记便利化改革, 实行住所( 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度,推进企业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对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登记程序。做好 2 承接省政府下放省级经济管理权限衔接工作。开展“减证便民” 专项行动,优化提升“政
3、证快(真正快)” 服 务机制。探索对新业态实行“ 证 照分离 ”改革。加快推 进国际贸易 “单一窗口”建设,进一步推进通关一体化、 “双随机 ”改革、税费支付自 报自缴。继续清理口岸不合理收费,降低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减轻企业负担。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审改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发改委、经信委、工商局,漳州海关、东山海关、漳州检验检疫局、东山检验检疫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二)认真落实法规政策标准2.优化 新 兴 经 济 领 域 政 策 服 务 。开 展 全 市 纳 税 信 用 级 别 评 价 ,落 实 好 激 励 诚 信 纳 税 企 业 的 服 务 措 施 ,拓 展 “银 税 互
4、动 ”合 作 范 围 ,提 升 合 作 成 效 。简 化 企 业 享 受 优 惠 政 策 的 申 报 程 序 ,加 强 事 中 事 后监 管 ,提 高 中 小 企 业 优 惠 政 策 获 得 感 。完 善 “惠 企 政 策 一 点 通 ”平 台建 设 ,加 大 对 中 小 微 企 业 的 优 惠 政 策 宣 传 辅 导 力 度 和 惠 企 专 项 资金 的 公 开 力 度 ,确 保 优 惠 政 策 应 享 尽 知 、应 享 尽 享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3.探索适应新就业形态特点的用工和社保制度。及时跟踪落实国家和省里新出台的有关各类灵
5、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办法和管理措施等,探索相应的个人申报登记办法、个人缴费办法和资格审查办法。 3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地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积极创新经济发展体制4.扎实推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复制推广“四 检 合一 ”、“即报即放” 、“商务 110”等创新经验,积极探索创新行政审批制度、行业协会管理、经济领域公共服务方式、对台合作交流机制。完善市供给侧服务中心运行机制,积极推进产业联盟,拓展校企合作,开展产销对接,优化银企融资服务,降低企业成本。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台办、经信委、漳州海关、漳州检验检疫局、东山检验检疫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提高创业创新服务
6、效率5.建立创业创新绩效评价和容错试错机制。落实国有企业研发投入的考核措施。建立科技创新容错机制,明确对权属企业创新活动容错的条件和程序,营造有利于鼓励创新、包容失误、错误的良好环境。建立科技创新投入预算制度,重点支持培育新型研发机构、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支持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建设创新创业基地、发展科技服务业、激励创业创新人才引进和培育等。落实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奖励,引导企业设立研发专帐,加大研发投入。建立健全科技投入机制,统筹安排、优先保证重点科技项目支出需求。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 6.提升面向创新创业主体的服务水平。为
7、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政策、信息、法律、人才、场地等全方位服务,密切跟踪新生市场主体经营发展情况,促进新生市场主体良性发展。鼓励企业申报福建省创新券补助,引导企业有偿使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推进科技基础设施和重大科研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服务。鼓励市内质检机构通过检测技术改进、先进技术储备,助力我市重点产业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与服务,加快我市智能装备制造业、优势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检测能力布局,扩大检测能力覆盖面。鼓励有条件的省级质检中心等技术机构向社会开放实验室,努力打造质量咨询和培训基地以及社会质量科普基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经信委、人社局、质
8、监局、漳州检验检疫局、东山检验检疫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7.推进双创相关改革试验。加快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建设一批众创空间、孵化器、数据服务中心、公共实验室等双创服务平台。支持“618”虚拟 研究院食品产业技术分院建设。支持大学生创业,加强大学生创业扶持力度。对入驻我市科技创业园等各类众创空间、孵化器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由受益财政提供最长 5 年期限的场地租金补贴。支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在岗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做好“春潮行动” 农民工 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每年举办漳州市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对创新创业项目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5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经信委、国资委、财政局、教育局、人社局等
9、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8.完 善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制 度 。研 究 完 善 新 模 式 新 业 态 创 新 成 果 保护 和 管 理 制 度 ,积 极 探 索 加 强 众 创 空 间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管 理 新 途 径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商局、知识产权局、文广新局、公安局、法院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探索包容创新的审慎监管制度(五)建立健全市场准入机制9.落实以负面清单为主的产业准入机制。对未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针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本着降低创业门槛的原则,不急于纳入负面清单管理。进一步放开增值电信业务和基础电信运
10、营领域准入。推动分享经济发展,审慎研究信息中介服务平台企业的行业准入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健康医疗、交通出行、新媒体等领域的新业态新特征,调整优化准入标准,鼓励商业模式创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食品药品监管局、网信办、人社局、卫计委、交通运输局、文广新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银监局、漳州检验检疫局、东山检验检疫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10.建立健全行业红黑名单制度。落实联合奖惩制度、双公示 6 制度等信用制度。推进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二期)建设,完善信息共享和查询服务功能,推进行业信用平台同省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信用信息政务共享。推动相关主管部门建立市场
11、主体信用档案,将相关信用记录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集中公示。推进相关部门规范信用“黑名单” ,探索跨部 门、跨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失信行为曝光力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人行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加强新产业新业态监管11.包容处于发展初期的新生业态发展。创新新经济监管方式,加强信用监管、弹性监管和事中事后监管。逐步完善已形成规模、影响力较大的新产业新业态的监管制度体系,探索对跨界融合新产品、新领域、新业态的部门协同监管。深化口岸协作共管,推进跨部门一次性联合检查和“三互 ”大通关改革,探索多环节合一、扁平化的口岸管理新模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允许部分进口工业品先通关再进行检验检
12、疫。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新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网信办,人行、漳州海关、东山海关、漳州检验检疫局、东山检验检疫局、厦门港口管理局漳州分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12.加 强 监 管 制 度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法 制 审 查 。及 时 修 订 或 废 止 有碍 新 产 业 新 业 态 发 展 的 相 关 规 定 。根 据 国 家 电 子 商 务 法 、个 人 信 息保 护 、数 据 资 源 管 理 、新 能 源 发 电 并 网 等 新 的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和 上 7 级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制 定 情 况 ,适
13、时 制 定 完 善 我 市 的 相 关 规 定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商务局、网信办、发改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13.鼓励医疗机构规范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应用。按照国家及省里有关规定做好二、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对出入境特殊物品实行风险分级与分类管理,缩短审批流程,采取多种查验方式和频次相配合的便捷性监管措施。责任单位:市 卫 计 委 、东 山 检 验 检 疫 局 等 单 位 按 职 责 分 工 负 责14.推行动态审慎监管。进一步完善企业与相关监管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强化相关新型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保护、规范、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深化商务流通领
14、域追溯体系试点及执法改革,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 执法检查。在敏感领域,加强处于研发阶段、缺乏成熟标准或不适应现有监管体系的行业和企业的研究和监测分析,实施差别化分类监管、差别化处罚措施,除严重质量问题、假冒问题以外的案件,采取首过不罚、督促整改等措施。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网信办、银监局、漳州检验检疫局、东山检验检疫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八)持续完善风险管控体系15.提高产业风险预警、分析和处置决策水平。加强产业部门 8 间的沟通协调及信息交流,提高新兴经济领域潜在风险敏感性和突发情况快速处置能力。细化市场主体责任,完善配套监管制度,加大惩罚性赔偿
15、力度,维护宽松准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市 经 信 委 、商 务 局 、法 制 办 等 单 位 按 职 责 分 工 负 责16.提高信息化治理水平。加强在线、移动、大数据监管能力和队伍建设,推动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分析技术和信息化分析软件,开展日常监测和执法检查工作,加强重点领域专项行动整治力度,构建互联网对接产品检验检测服务体系,增强网上技术侦查、新产品检验检测、金融领域新风险防范、网络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等技术水平。加强公共管理和决策工具体系建设,制定完善相关领域潜在风险应急预案,建立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工作机制,提高重点领域风险监测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缩短风险监测信息反馈周
16、期。加强 P2P、校园网贷等重点领域专项行动整治。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事件处置,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委(数字办)、质监局、教育局、金融办、网信办、人行、银监局、漳州检验检疫局、东山检验检疫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九)构建多方参与治理体系17.完善新产业新业态治理结构。加快建设统一的数据资源开放平台,加大公共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力度,推进新业态各类 9 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构建监管部门和媒体、大众等社会力量多方参与的协同治理模式。完善新经济相关领域制度体系建设,明确平台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质量管理、信息内容管理、协助申报纳税、社会保障、网络安全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政
17、企合作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针对分享经济相关网络平台和中介公司,建立政府、平台、行业组织、劳动者、消费者共同参与的规则协商、利益分配和权益保障新机制,规范平台交易行为,保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 工 商 局 、文 广 新 局 、国 税 局 、法 制 办 、网 信 办 、人社 局 ,漳 州 检 验 检 疫 局 、东 山 检 验 检 疫 局 等 单 位 按 职 责 分 工 负 责三、激发新生产要素流动的活力(十)鼓励创新要素集聚流动18.激发人才流动活力。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探索创新高校、医院、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完善相应配套政策。破除制约高层次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鼓励国有企事
18、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离岗创业,三年内保留人事(劳动)关系和专业技术职务,以支持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和离岗创业。在选人用人、科研立项、成果处置、职称评审、薪酬分配等方面,赋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更大自主权。建立健全高水平人才引育并举的体制机制。全面推进高校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工作。对于高校引进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千人计划”事 10 业身份人才职称给予特岗聘用,不占所在单位职数。加强名师名医培养和引进工作,加强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柔性引进国家级、省级医疗专家来我市建立名医工作室,开展“师带徙”人才培养合作。加大科研支持
19、力度,培养一批中青年卫生技术骨干人才,汇聚高端拔尖卫生人才。对能够引领我市相关领域科技创新水平跨越式提升、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急需或特需高层次人才或团队,通过“一企一策”“ 一人一议” 办法,给予综合支持。建立有利于国有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进行创客化、平台化改造的制度。推进我市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两证整合 ”,开通来漳工作 A 类外国高端人才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科技局、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卫计委、国资委、公安局、人才办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19.营造有利于创新型企业家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实行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完善国有企业内部竞争上岗机制,逐步扩大国有企业新增经理层人员市场化选聘比例。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畅通现有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通道。通过市场化优胜劣汰和职业化管理,形成经营管理者市场化进退机制。开展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 国 资 委 、科 技 局 、人 社 局 等 单 位 按 职 责 分 工 负 责20.加大科技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力度。扶持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支持龙头企业和高校建设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