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导师制暂行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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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导师制暂行规定(2018 年 6 月修订)为充分调动全院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加强学生的专业教育和综合素质培养,引导学生明确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教学实施方案及个人发展和职业规划,切实培养“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的中大学子,特制订本暂行规定。第一条 总则1、根据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第二课堂人才培养方案 ,本科生导师制为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第二课堂必修内容,所有本科生必须参加。2、本科生导师制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一、二年级,学生在一年级上学期结束前选择导师并提交生命科学学院导师制学生报名表 (以下简称报名表 ) ,在二年级结束前原则上不再更改。第二阶段:三、四年级,学生在三年

2、级上学期选择导师并提交报名表 ,学生可以继续跟随第一阶段导师学习,也可以根据自身兴趣选择新导师。跟随原导师者也需提交报名表 。3、第一阶段导师确定之后,如导师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指导,或未能按本规定履行导师职责,或学生有特殊原因需更换导师的,视情况另行更换导师,并重新提交报名表2 。4、第二阶段导师同时为学生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学生在四年级 9 月 30 日前确认是否跟随该导师完成毕业论文。如是,其上报的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应为第二阶段导师。如须调整,应在四年级 9 月 30 日前自行联系新导师,并重新提交报名表 ,其上报的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应为调整后的导师。毕业论文指导老师与第二阶段导师在四年级 10

3、 月 1 日后不得再更换。5、如学生在我校其他学院或校外其他单位完成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指导老师与第二阶段导师不一致时,仍需上报一名我院教师为其第二阶段导师,且在四年级 10 月 1 日后不得再更换。第二条 本科生导师任职条件及聘任办法1、学院在编在岗教师均须担任本科生导师。2、学院为所有本科生配备导师,每个学生只能选择一位导师。3、对于一、二年级,每位导师指导的学生各年级分别不超过 2 人。对于三、四年级,每位导师指导的学生总数不超过 5 人。如果遇到报名过于集中的情况,则在征求学生意见的基础上调换导师。第三条 本科生导师的基本职责和任务1、导师对所带学生的学习情况、学习态度、思想、性3格、特

4、长等要进行了解,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方针,针对学生的特点进行思想政治、学习方法、大学规划和心理调适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导,并鼓励建立更高的学术追求,引导学生毕业后继续深造。2、导师应指导学生参加各种学术活动、阅读相关专业文献,引导学生建立对专业的认同感。导师应组织实验室的研究生与所指导的本科生加强交流与沟通,以老带新,形成互帮互助的优良学风。导师可以安排时间参与学生的部分活动,并给以指导。3、鼓励导师指导和支持学生参与各种学术交流活动,尤其是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学院视情况予以经费支持。4、导师每学期和每位学生面谈应不少于 2 次,在开学后两周内及期中考后两周内应分别面谈 1 次。在上述两次面谈后,导

5、师须填写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导师制情况跟踪手册 。导师对学生的指导应认真负责,指导学生制订学习计划,为学生指出努力方向。根据工作指引要求,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5、对于一、二年级,导师应指导学生在本科二年级结束前,完成 1 篇综述或研究论文。对于三、四年级,导师应指导学生按生命科学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办法要求,在三年级结束前完成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在四年级完成毕业论文全部工作。46、如学生在我校其他学院或校外单位完成毕业论文,第二阶段导师应全程跟进了解学生毕业论文完成情况,保证其按时、按要求完成毕业论文工作。第四条 学生义务1、学生应尊重导师,主动与导师联系,每月至少主动联系导师一次,接受导

6、师对自己学业、思想、生活遇到问题的指导和帮助。2、学生应以主动、认真的态度,参与导师要求的各项活动,包括导师所在课题组的学术活动、讲座报告等,努力培养和提高自己的科研能力与创新思维。每学期参加课题组活动不少于 2 次。3、学生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应与导师面谈一次,并根据导师的意见与本人的实际情况制订出本学期学业计划。学生每学期期中考后两周内应与导师面谈一次,根据实际情况对学期初制订的学业计划进行调整,确定努力方向。上述两次面谈后,学生应填写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导师制情况跟踪手册 。第五条 本科生导师的基本待遇1、导师指导学生的工作纳入导师指导本科生教学工作量,考核基本合格、合格、优秀者按每生每学年

7、6、8、12学时计入教学工作量,考核不合格者不计算工作量。2、每指导一名学生,学院提供一定的配套指导经费,5并对每学年考核等级为优秀的导师进行奖励。第六条 本科生导师的监督和评估办法1、学院将设立“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导师督导组” ,简称“学院督导组” ,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教学副院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系主任为组员、教务部和学生工作部老师为秘书。学院督导组负责该项目的策划、执行、监督、反馈和评价工作;2、评估包含一学期内导师与学生交流的情况(包括交流的次数、内容、形式、氛围等) ,导师是否帮助学生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如学业上的困惑、人际交往上的困惑、对大学生活的迷茫、个人职业道路如何选择和规

8、划等) ,导师是否给学生提供了一些资源(如推荐学生阅读学术文献,提供了科研实践、社会实践的机会等) 。3、导师的评估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导师指导学生申报校级以上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实验室开放基金、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等项目并成功立项的,或指导学生参加院级以上学术竞赛、创新创业竞赛、社会实践等活动并获奖的,考核等级直接评定为优秀。第七条 学生的监督和评价办法1、导师每学期根据学生的表现对学生进行评价,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评价包括一学期内与导师交流的情况(包括交流的次数、态度、氛围等) ,本学6期学业计划的制订和完成情况,参与导师要求的各项活动及导师所在课题组的学术活动情况,以及阅读相关专业文献情况等。2、学院各专业组织专业教师,对学生的综述(研究论文)进行评议,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3、一、二、三年级学生,该学年每一次导师评价及综述(研究论文,只针对二年级)得分均为优秀或合格,方具备参评该学年奖学金资格(如一年级学生,其春季学期学期中及学期末均评定为优秀或合格,在大二上学期方可参评奖学金) 。4、二、三年级学生,连续两年每一次导师评价及综述(研究论文,只针对二年级)得分均为优秀或合格,方可参评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认定工作。第八条 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生命科学学院所有。生命科学学院2018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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