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公安局经济案件司法审计机构定点组织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1项目名称:经济案件司法审计机构定点竞争性磋商采购2项目编号:2018-50-18-C3项目概况:司法审计是服务于经济犯罪案件的一项专门性技术工作,也是经侦部门发现犯罪线索、有力打击犯罪的重要手段,对案件的侦查导向、证据收集、定罪量刑等方面起着支撑作用。为进一步服务公安侦查办案工作,充实完善证据的内容,根据刑法
2、 、 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及太原市财政局关于对市公安局经济案件司法审计项目实施定点采购的通知 ,太原市公安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审计机构进行竞争性磋商。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采购内容及预算:共一包,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最终移送起诉金额(万元) 费率限额50 以下 3%50100 1.5%100500 0.8%5001000 0.4%1000-5000 0.1%500010000 0.06%10000 以上 0.03%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7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3、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 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前 三 年 内 ,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6)供应商须为经财政厅审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的会计、审计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7)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供应商生产或经营该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8联合体参加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9领取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1) 领取时间:2018 年 11 月 23 日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
4、30,公休日除外)(2) 领取地点: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西南角 C 区)10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截止时间(即开启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即开启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8 年 12 月 20 日上午 09:0010:00(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启时间):2018 年 12 月 20 日上午 10:00(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即开启地点):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三室11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免费登记备案。联系人:王建文 联系电话:0351-237710012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名称:太原
5、市公安局地 址:太原市迎泽区侯家巷 19 号 邮编:030001联系人:冯杰 联系电话:1393416968813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3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南街与南屯路交叉路口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西南角 C 区) 邮 编:030000联系人:刘 勇 联系电话:0351-2377118王 轲 联系电话:0351-237710714信 息 发 布本 项 目 相 关 的 磋 商 文 件 澄 清 、 修 改 以 及 终 止 公 告 、 成 交 结 果 公 告 等 信 息 均 通 过 财 政部 门 指 定 的 政 府 采 购 信 息 发 布 媒 体 、
6、太 原 市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网( http:/) 公 布 。集中采购机构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供应商有义务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2018 年 11 月 22 日4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一、前 附 表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1 供应商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为经财政厅审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的会
7、计、审计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供应商生产或经营该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交纳金额 人民币 10,000 元;供应商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收款单位: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太原桃园支行开户银行行号:309161005025 银行账号:4850201001002438542 磋商保 证金 提交方式注意事项:供应商须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和金额为准。供应商须注明“2018-50-18-C 磋商保证金” 。交纳证明复印件和磋商保证金返还登记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于提交响应
8、文件截止时间(即开启时间)当天提交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并换取收据。供应商就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规定的货物进行唯一报价,不得拆包(项)报价。供应商按照磋商要求进行多轮报价。3 报价报价包括货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送达指定交货地点各种费用和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使用前的技术咨询、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的总和。即:一次性安装调试即可全面投入使用。报价一览表一份(单独密封) 。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密封提交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文档一份。4 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密封提交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文档一份。5 响应文件构成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9、”56 响应文件编制及注意事项 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7 技术选择性方案 不 接 受 8 联合体参加磋商 不 接 受 9 分包 不 接 受10 进口产品 磋商文件注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如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加磋商,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进行评审。 11 免费质保期 免费质保期应按照“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年限执行;没有列明免费质保期年限的,按照国家或相关行业规定执行。 12货物(设备、产品、材料)质量缺陷责任期不少于两年13 合同期内调价 不 接 受14 采购资金支付程序及方式 详见“第五部分 合同文本” 。讲标内容 无15 讲标讲标时间 无具体规定 详见“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26
10、履约保证金” 。16 履约保证金 交纳金额 详见“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17 采购合同 成交供应商按照成交结果公告的具体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领取采购合同 。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须按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详见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折扣。中 小企 业 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
11、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货物的价格折扣,须如实填写适用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货物明细表 (详见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18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监 狱企 业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福 利企 业根据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2、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查 询渠 道“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当天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19 信用记录查询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 ,视为没有不良信用记录。20 服务费 本次采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7二、 供应商须知(一) 总则1 适用范围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2 定义2.1“集中采购机构”是指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2.2“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本
13、次采购活动的采购单位。2.3“供应商”是指按磋商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并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4“成交供应商”是指经过磋商小组评审或经采购人确认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辅件配件、备品备件、软件、服务等标的物。2.6“服务承诺”是指为了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由供应商承担的货物的提供、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以及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和供应商承诺的其他类似服务。2.7“产品缺陷”是指货物的设计、原材料和零部件、制造、装配或说明指示等方面存在的潜在隐患或有碍产品使用安全和产品使用寿命等情形。2.8“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
14、或合同实施过程虚报、谎报、隐瞒事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承诺,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行为。3 供应商资格3.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2 符合磋商公告有关要求,承认并履行磋商文件各项规定。3.3 能够承担参加采购活动过程及履行采购合同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83.4 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5 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过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 知识产权4.1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货物、资料、技术
15、、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且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因采购人使用而遭受第三方主张权利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责任。4.2 如供应商不拥有所提供货物、资料、技术、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则报价中已包含采购人使用该知识的一切相关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4.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4.4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
16、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5 费用5.1 无论评审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采购活动相关的全部费用。6 集中采购机构的权利6.1 集中采购机构无论出于任何情况和原因,可停止本次采购,无需对受影响的供应商承担任何责任。7 解释权7.1 本次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 磋商文件8 磋商文件的构成98.1 磋商文件包括:(1)采购邀请(2)供应商须知(3)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采购需求(5)合同文本(6)响应文件格式(7)磋商文件的澄清公告以及图纸、答疑、变更或补充通知等由采购人或
17、集中采购机构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本项目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响应文件开启结束后,应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处获得的保密资料。9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9.1 任何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集中采购机构。9.2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集中采购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9.3 磋 商 文 件 的 澄 清 和 修 改 将 在 财 政 部 门 指 定 的 政 府 采
18、 购 信 息 发 布 媒 体 、 太 原 市 政府 采 购 中 心 网 站 (http:/)以澄清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供应商有义务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三) 响应文件10 响应文件的构成10.1 响应文件包括:(1)报价一览表(2)资格审查部分(3)商务技术部分(4)响应文件的电子文档10响应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等均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0.2 响应文件按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自编目录、页码,装订成册。10.3 报价一览表、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和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份数的规定,见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4 每
19、份纸质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和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须清楚的标明 “正本”或“副本 ”字样。同时,供应商须提供与正本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文档并在其存储介质上标注“资格审查部分或商务技术部分、供应商全称”等字样,存储介质一经递交不予退还。10.5报价一览表与报价表不一致时,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档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1 响应文件的编制11.1 供应商应详细审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响应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完整、有效,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11.2 响应文件应以中文书写或打印,字迹清晰、内容齐全,行间不得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经法定代表人(全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11.3 供应商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有书面材料明确表明供应商资质(或资格)有效外,一律不予认可。12 语言及计量单位12.1 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集中采购机构就有关本项目采购的所有来往的文字、函电统一使用中文;非中文数据或资料,提供其中文译文。12.2 响应文件中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 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