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海关总署 H2018 工程情报作战子系统开发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2018HGCG2-0075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2018 年 10 月2目 录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 .3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5第三部分 合同文本 .20第四部分 项目需求书 .30第一章 项目概述 .30第二章 业务需求 .31第三章 性能要求及其他要求 .50第四章 实施要求 .55第五章 服务要求与服务期限 .64第六章 管理要求 .64第七章 保密要求 .65第八章 技术资料与知识产权 .65第五部分 评分标准 .68一、 评分因素及分值 .68二、 评分标准 .68第六部分 应答文件格式 .73附件
2、 1 响应函 .74附件 2 响应报价一览表 .76附件 3 响应分项报价表 .77附件 4 最终承诺格式(磋商后 15 分钟内提交) .78附件 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0附件 6 商务偏离表 .81附件 7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2附件 8 中小企业声明函 .83附件 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84附件 10 技 术 偏 离 表 .85附件 11 质 疑 函 .86附件 12 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情况表 .87附件 13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简介 .88附件 14 供应商概况表 .89附件 15 银行资信证明 .903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就“海关总
3、署 H2018 工程情报作战子系统开发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应答。本项目采购活动将严格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一、采购编号: 2018HGCG2-0075 二、项目名称:海关总署 H2018 工程情报作战子系统开发服务采购项目三、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四、采购内容 :包号 服务内容 开发时间 开发地点 主要技术或 服务要求 备注01H2018 工程情报作战子系统开发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3 个月内完成上线应用。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书无注:
4、1.供应商必须对所应答包中的所有货物进行应答,不允许拆包应答。2针对同一包,一个供应商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应答文件。五、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从采购机构在本公告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采购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机构。4、其他条件:(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六、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及时间1、时间: 2018 年 11 月 2 日11 月 9 日,上午 8:30-11:00,下午 14:15-
5、16:45(北京时间)。2、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9 号 A1408。3、领取人须携带加盖公章的授权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七、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2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9 号 A906,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纸质应答文件请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送达的应答文件不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以及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电子标书等其他形式递交的应答文件将不予接受。八、采购机构相关信息采购机构名称: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9 号邮
6、政编码:100730联 系 人:刘先生电 话:010-65195984、65195987户 名: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开 户 行:建行北京分行东方广场支行账 号:11001059200059108022九、样品提交本项目不适用。十、供应商现场勘察本项目不适用。本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http:/)同时发布,二者如有差异,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为准。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5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1.本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修改和补充,如有矛盾,均以本表为准。2.本附表中“”标志的为实质性条款,如有缺项或其中一项不符合即按无效应答处理。条款
7、号 类别 内容说明2.1 采购人 海关总署2.2 采购机构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采购项目名称 海关总署 H2018 工程情报作战子系统开发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应答基本原则3.1供应商资格条件见采购邀请应答文件编制12响应报价1.报价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按要求的格式内容填写报价。3.响应报价为项目现场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应答产品设计、制作、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集成、维保服务以及各项税费等费用。4、针对同一包,一个供应商初始响应报价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应答文件。14项目保证金 本项目不适用。 15应答有效期 120 日历天(从评审
8、日起计算)。应答文件准备与递交16应答文件份数 应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5 份及电子版 1 份(U 盘)。16.6 响应文 1、 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6件盖章 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应使用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2、 如供应商需要在本次项目中使用专用章,须提供符合以下要求的特别说明函:1)特别说明函须声明:针对本次采购项目,该供应商专用章作为直接参与响应时相关响应文件的签章及业务合作伙伴参与响应时授权函的签章,其效力等同于公章;2)特别说明函须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专用章。17.2响应文件封编响应
9、文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 2018 年 11 月 13日 9:20(北京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18.1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 11 月 13 日 9:2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9 号 A906。响应文件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响应文件概不接受。集中采购机构: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9 号联 系 人:刘鹏宇联系电话:010-65195984、65195987电子信箱:开户名称:
10、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账 号:1100 1059 2000 5910 8022开 户 行:建行北京东方广场支行评审25.4对小微企业残根据有关规定,本项目将对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及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的报价给予 6%的扣除,扣除后的报7疾人福利单位及监狱企业供应商报价扣除价参与评审打分。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评审时其响应报价不予扣除。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27推荐成交原则 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授予合同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提交形式:1)采取银行保函或银行电汇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从提交履约保证金之日起至售后服务期结束后 30 个日历日止(因供
11、应商原因造成延期履约的履约保证金应顺延)。3、履约保证金在有效期满后 10 个工作日内退还。4、如供应商未按本合同条款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甲方有权利扣除或没收履约保证金。合同文本主要条款服务时间与地点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上线应用。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甲方验收后进入售后服务期。付款条件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2.付款办法:(1)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按成交合同金额的10%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提交形式:银行履约保函或银行汇款。甲方在收到履约保证金 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60%的款项。乙方提交单据:发票(原件) ;履约保函
12、(原件)或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合同(正文部分文本复8印件) 。(2)乙方完成项目开发上线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即 30%合同款。乙方提交单据:发票(原件)、项目运行单位出具的已上线证明;合同(正文部分文本复印件) 。(3)乙方完成全部合同内容,经甲方组织验收通过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即 10%合同款。乙方提交单据:发票(原件) 、合同(正文部分文本复印件) 。(4)银行履约保证金在有效期满后 1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3、因财政集中支付延误时间不计算在内。是否允许转包、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给其他服务供应商。售后服务
13、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至少 3 年的技术支持服务与维护。9一、 总 则1.项目说明1.1 项目说明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海关总署。2.2“采购机构”系指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2.3“供应商”系指响应采购机构要求,领取采购文件,并按要求向采购机构提交应答文件、参与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 ”标 志 的 为 实 质 性 条 款 , 如 有 缺 项 或 其 中 一 项 不 符 合 即 将 按 无 效 应 答 处 理 。2.5“中小企业”系指满足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2.6“监狱
14、企业”系指满足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第一条规定的企业。2.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系指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第一条规定的单位。2.8“项目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机构免遭因供应商的不当行为而蒙受损失所需交纳的保证金。如果采购文件中相关包号中没有提交项目保证金的要求,则有关项目保证金的条款均不适用该项目相关包号的采购文件。3.合格的供应商3.1 供应商应符合采购邀请中规定的资质要求。3.2 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4.应答费
15、用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应答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应答过程和结果如何,采购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5.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从采购机构规定的渠道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通讯方式以潜在供应商提供的为准。供应商应于收到通知后按规定时间以书面方式予以回复确认。因潜在供应商提供信息有误或网络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的,采购机构不承担责任。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供应商须知晓因未对采购文件做出全面的实质性响应所带
16、来的一切风险。采购机构有权拒绝没有对采购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应答。10二、采购文件说明6.采购文件的构成6.1 采购文件用以阐明供应商所需提供的服务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采购应答程序和合同条款。采购文件包括如下六部分内容: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 合同文本第四部分 项目需求书第五部分 评分标准第六部分 应答文件格式7. 采购文件的询问、澄清和修改7.1 询 问 : 任 何 已 从 采 购 机 构 规 定 的 渠 道 获 取 了 采 购 文 件 的 潜 在 供 应 商 , 在 发 现 采 购 文 件存 在 混 淆 或 错 乱 等 问 题 时 , 可 以 在 获 取 采 购
17、 文 件 之 日 起 二 个 工 作 日 内 以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等 方 式 向 采 购 机 构 提 出 询 问 , 采 购 机 构 将 在 收 到 询 问 后 的 三 个 工 作 日 内 以 提 出 询 问 的 同 样方 式 予 以 答 复 , 询 问 不 能 作 为 投 诉 的 前 提 。 如 果 潜 在 供 应 商 认 为 采 购 文 件 的 部 分 设 置 使自 己 的 权 益 受 到 损 害 , 请 按 本 采 购 文 件 规 定 提 出 质 疑 。7.2 澄清和修改:7.2.1 采 购 文 件 发 出 后 , 采 购 机 构 有 权 对 采 购 文 件 进 行 澄 清 和
18、 修 改 , 澄 清 或 修 改 内 文 件 为采 购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 对 所 有 获 取 了 采 购 文 件 的 潜 在 供 应 商 均 具 有 约 束 力 。7.2.2 对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在本次采购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书面通知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应于收到补充文件后按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7.2.3 如果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应答文件编制的,澄清或修改的文件将在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 至少五日前 发出,不足上述时间的,采购机构将会顺延提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变更应在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在本次采购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通知所有从采购机构规定的渠道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采购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7.3 采购机构如果需要组织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召开评审前答疑等活动,将会在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明示,采购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三、应答文件的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