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科研与职教发展处德技共举 知行合一1科研与职教发展处编 2017 年第 9 期(总第六十三期)奋力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司局长笔谈党的十九大报告充分肯定了十八大以来教育事业取得的成就,并对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了部署,对发展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为我国新时代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我们一定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奋力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为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作
2、出贡献,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贡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改革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教育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要把这些论述放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整体中进一步加深理解,贯彻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导思想。要用这一思想武装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领域广大干部和师生头脑,抓学习,抓培训,抓“三进”。要用这一思想指导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具体实践,抓方向、抓问题、抓对策。要用这一思想推动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工
3、作,抓规划,抓实施,抓落地。高职信息与动态科研与职教发展处德技共举 知行合一2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教育规模世界最大、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培养能力大幅提升、公平作用日益彰显、对外开放不断扩大,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但是,体量大而不强、产教合而不深、体系不完善、吸引力较弱仍是当前职业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对优质多层多样职业教育的需要同职业教育发展不强不优不活之间的矛盾已成为新时代职业教育的主要矛盾。面向新时代新征程,正视职业教育面临的问题,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解决主要矛盾,加快推进
4、现代化,已经成为职业教育的主要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职业教育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高度重视、加快发展”工作方针,坚持“服务发展、促进就业”办学方向,以质量发展为核心,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人才保障。一要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做强中职、做优高职、做大培训、做好职业启蒙,优化要素和布局结构,促进职业教育内部各要素之间、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之间沟通、衔接,为学生多次选择、多样选择以及校园和职场之间灵活转换提供更加便捷的通道。二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制定出台职业院校人才培
5、养方案指导意见,推行现代学徒制。改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制定出台促进产教融合意见和校企合作促进办法。三要主动服务国家战略。服务“中国制造 2025”,实施好制造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南;服务脱贫攻坚,实施好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推动中国职业教育与企业协同“走出去”。四要持续加强常规管理和建设。加强职业院校的德育、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加强规范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教育教学改革,加强职业教育制度建设。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努力办好中国特色继续教育。我国继续教育在新中国成立后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工农教育”阶段,主要是
6、通过扫盲班、补习班、培训班、夜校等形式为当时的工人、农民和干部进行文化补习教育和技术培训。第二个阶段为“成人教育”阶段,主要是通过举办成人学校和培训班对在职干部、工人和农民进行学历补偿教育和岗位培训。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发展继续教育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我们要用党的十九大精神统一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于加快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着眼于大力提高国民素质,努力办好中国特色继续教育,解决好中国教育现代化的“最后一公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最后一部分”,让 13 亿人民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科研与职教发展处德技共举 知行合一3一是办好学历继续教育。严
7、格专业设置管理,制定出台深化改革政策,推进各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提高质量、规范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学历继续教育的多样化需求。二是办好非学历继续教育。充分发挥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等各类教育资源作用,面向各类在职人员和一线劳动者,广泛开展以提升职业能力为重点的各类培训。三是办好老年教育。全面实施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 年),整合资源,健全网络,以幸福生活、长者风范为宗旨,加快发展老年教育,推动实现全民教育、终身教育。四是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发挥教育优势,会同有关方面,全面推进城乡社区教育,持续推进学习型城市、学习型企业、学习型家庭建设,推动实现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教育部
8、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党支部书记、司长 王继平信息来源:中国教育报 发布时间:2017 年 12 月 08新时代新任务: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我国职业教育工作作出的新部署。“完善”体系是我们的重要任务,“深化”改革是我们的基本手段,因此,处理好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关系,将其完善成一个有机体系是我们落实十九大重要部署、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课题。我国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的现实状况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职业教育和培训事业的改革发展实现了历史性的新跨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其中一个带有标志性的成就就是,基本形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和
9、培训体系,初步构建了人才成长的“立交桥”。但是,目前这个体系还不完善,基本上还是一个体系框架,还需要下大力气去充实、优化、完善。例如:法规制度还不完善。职业教育法迫切需要加快修订步伐,依法保障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包括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管理体制,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学习制度,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继续教育的衔接制度,职业培训与学历教育的学分累计和互认制度等急需改革、建立和完善。科研与职教发展处德技共举 知行合一4产业与职业教育还缺乏深度融合。行业在职业教育中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还缺乏制度机制和政策的保障。同时,学校和企业的合作也缺乏利益的有机整合,无法形成合作共赢的格局。缺乏国家资历框
10、架。当前,我国职业教育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相分离,严重制约了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的构建与完善,更制约了产教深度融合。学校体系之间行政分割。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分属不同行政部门管理,导致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政策不统一、资源浪费和运行不畅。在同一学校体系内,教育与培训工作体系“两张皮”,协调机制“无抓手”,保障机制“无约束”状况普遍存在。质量保障体系不健全。缺乏严格的对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的资质认定制度和监管手段,培训市场混乱,培训质量无保障,评价体制也不完善。新时代,要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要求加快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进中国职业教育“走出去”,需要完
11、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职业教育是面向经济主战场的教育,就业教育的本质特征决定了它必须包含教育与培训;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迫切需要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的教育,只有将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予以完善,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平。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理解的关键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这里面有几个理解的关键:首先要正确理解十九大对职业教育作出的总体部署。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是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实现教育强国梦的重要任务。而要完成这个任务,必须通过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来实现。这两者之间,既是紧密联系的,也是目的和手段、任务和办法的关系。其次要把职业教育和培训看成“一个体
12、系”。这个体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而不是某个部门的体系,更不是像有人认为的是职业教育体系和职业培训体系两个体系。关于职业教育和培训是一个不可分割的体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论证:一是在习近平对职业教育的重要批示中,已经有深刻阐述。习近平指出,“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充分说明职业教育和培训是一个体系。科研与职教发展处德技共举 知行合一5二是职业教育法早已有法律规定:“本法适用于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教育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第二条)。”说明职业教育和培训是一个整体,是不可分割的体系。三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第二届国际技术与职业教育大会发布了一个重要文
13、件终身教育与培训:通向未来的桥梁,其中将技术与职业教育进行了重新定义,明确指出技术与职业教育这一术语包括职业培训,用英文缩写表示为 TVET,这充分说明职业教育和培训是一个体系。四是从职业院校的办学实践来看,实际上职业院校在办学过程中,不仅承担着学历教育的任务,还承担了大量的在职职工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和新农民培训、下岗职工和复转军人再就业培训等,说明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是一体化的。再其次,职业教育和培训是互为补充的两个方面。职业教育和培训各具特点,教育的特点是学历性、系统性、全面性、专业性,培训的特点是资格性、专项性、更新性、强化性。他们两者之间具有互补性,一是学习目标上互为补充,二是职
14、业生涯上互为支撑,三是职业教育功能特征上互为延展。最后,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的完善,必须放在“终身学习”和“学习型社会”的总架构下去进行。有“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才有“学习型社会”的建设和“学习型行业”的建立,才有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有“学习型社会”的构建,才有“学习型企业”,有“学习型企业”,才有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的几个重点首先,要大胆推进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现职业教育和培训学校系统管理的有机统一。要将职业教育资源系统整合起来,避免行政分割、政出多门、各自为政、以邻为壑的职业教育管理格局。政府应该制定相应的政策去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到职业培训当中来。相关政府
15、职能部门更要制定相关政策去引导、推动职业培训市场发育,并以准入制的有效标准去评估、监督、规范培训市场。其次,在学校工作层面,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必须实现“三统一”。学历与证书的统一,理论与实操教育的统一,学历培养的系统教学目标与就业培训的分列教学模块的统一。再其次,在学校工作层面,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必须实现“三整合”。教育与培训资源配置的统一整合,教育与培训专业迁延的分类整合,教育与培训等级衔接的有机整合。科研与职教发展处德技共举 知行合一6最后,在学校工作层面,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必须突出“五个关键”。一是“标准化”,职业教育要有适应最新职业岗位群要求的培养目标的细化,以及标准等级之间的规
16、范区分;二是“课程包”,职业教育要按照培育标准制定系列课程包,以便能作为相对独立的教学模块,分专业、分层次进行教育与培训;三是“学分制”,职业教育必须大力度实施教务、学籍、就业等方面的改革,以便能够通过学分银行、学分互认等制度创新,使职业教育和培训有机地结合起来;四是“开放性”,职业教育必须切实打破教育资源在学校之间、专业之间、教研部门之间、校企合作之间的封闭性,着眼于以人为本、人人出彩、学生全面终身发展的要求,去为职业教育和培训真正有机整合服务;五是“激励性”,职业教育和培训各自的运行方式、计量方式和教育付出方式各不相同,职业院校必须在顾及教育规范管理的同时,充分重视培训的特点,通过大力度的
17、机制体制改革创新,制定规范制度,形成激励机制,调动各方积极性,从根本上改变培训在学校中的边缘化地位。(作者 李小鲁 系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会长,广东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会长)信息来源:中国教育报 发布时间:2017 年 12 月 12 日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释义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
18、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释义】本条是关于制定目的和依据的规定。(一)制定目的。2007 年,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该文件对规范管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职业教育内外部发展环境的快速变化,实习工作遇到了新的问题与挑战,亟需加强系统治理、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一是进一步规范实习管理。近年来,实习管理失之以科研与职教发展处德技共举 知行合一7宽、失之以松的现象时有发生,亟需在实习组织、过程管理、实习考核、实习安全等方面加以规范。二是进一步强化实习的教学功能。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教育教学的基本环节和核心部分,强化实习的教学功能,是培养和增
19、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内在要求。三是进一步明确各方权责。实习工作涉及到学生、学校、实习单位等多个责任主体,以部门规章的形式明晰各方的责权利,为维护实习相关各方权益提供依据。(二)制定依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属于部门规章,制订的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指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以下简称职业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
20、安排,由职业学校安排或者经职业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形式。认识实习是指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跟岗实习是指不具有独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实习岗位要求的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的相应岗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部分参与实际辅助工作的活动。顶岗实习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释义】本条是关于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概念的界定。(一)明确了适用范围。规定适用对象是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等职
21、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根据规定第三十八条,非全日制职业教育、高中后中等职业教育等教育类型学生的实习管理可参照执行。(二)明确了实习的定义、形式。规定对实习作为“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同时,对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三种主要形式,从目标、内涵、途径等方面进行了阐释。第三条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应当科学组织、依法实施,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科研与职教发展处德技共举 知行合一8律,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应当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将职业精神养成教育贯穿学生实习全过程,促进职业技能与
22、职业精神高度融合,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创业能力。【释义】本条是关于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的功能定位和实施原则的规定。(一)功能定位。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教育教学的基本环节和核心部分,与课堂教学等其他环节和部分有机衔接、相互促进,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职业学校不可随意组织实习,不可随意取消或不安排实习。实习计划必须严格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系统设计、统筹安排、整体推进。(二)实施原则。一是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精心设计方案,合理安排岗位,严格过程管理,科学考核评价。二是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校企协同育人,促进知识、技能与职业精神的有机融合,服务学
23、生全面发展。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切实承担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鼓励企(事)业等单位接收职业学校学生实习。【释义】本条是关于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在学生实习方面应履行职责的规定。职业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职业教育的领导、统筹协调和督导评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切实履行职责,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政策措施,鼓励企(事)业单位接收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第二章 实习组织第五条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指导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负责职业学校实习的监督管理。职业学校应将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情况报主管
24、部门备案。【释义】本条是关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管部门在实习工作中职责的规定。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制度建设、平台搭建、组织协调等,加强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的统筹指导;学校主管部门通过备案、监测、检查等,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职业学校应于学生实习前,将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的实习计划及具体安排等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 职业学校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在确定实习单位前,职业学校应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考察内容应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科研与职教发展处德技共举 知行合一9内容、工作时间
25、、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释义】本条是关于确定实习单位程序及基本条件的规定。在确定实习单位前,职业学校须对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内容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八个方面。只有同时满足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单位方可确定为实习单位。学生自行选择顶岗实习的单位也应承诺满足以上要求。第七条 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实习。实习开始前,职业学校应当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必要的实习准
26、备、考核标准等;并开展培训,使学生了解各实习阶段的学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释义】本条是关于学生实习具体组织实施的规定。(一)明确了具体组织实施学生实习的两个责任主体。(二)学生实习开始前,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制订实习计划,并对学生开展学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等方面的专门培训。(三)指导实习的教师、实习单位负责指导实习的专门人员应当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规定强
27、调实习指导教师、实习单位指定的专门人员要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四)学生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是指学生实习岗位与教育部颁布的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中专业对应的职业(工种)相符。“与学生所学专业相近”是指学生实习岗位与教育部颁布的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中专业所属的专业类对应的职业类别相符。第八条 学生经本人申请,职业学校同意,可以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对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实习单位应安排专门人员指导学生实习,学生所在职业学校要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跟踪了解实习情况。认识实习、跟岗实习由职业学校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科研与职教发展处德技共举 知行合一10【释义】本条是
28、关于学生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规定。顶岗实习一般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若学生有实际需求,自行联系顶岗实习单位的,应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经学校同意。自主选择的实习单位须满足规定第六条的相关要求。自行选择的顶岗实习单位应安排专人指导学生顶岗实习,学校也应安排指导教师及时跟踪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准确把握学生实习动态,指导学生认真完成顶岗实习。学校指导教师、企业专门人员也应满足规定第七条的相关条件。认识实习和跟岗实习学生不得自行选择,应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确保教学目标有效落实。第九条 实习单位应当合理确定顶岗实习学生占在岗人数的比例,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 10%,在具体岗位顶岗实习的
29、学生人数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 20%。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干预职业学校正常安排和实施实习计划,不得强制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释义】本条是关于顶岗实习单位接收学生占比和职业学校安排实习计划自主权的规定。(一)关于顶岗实习单位接收学生占比。实习单位应合理确定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占在岗人数的比例,需同时符合以下两个要求:一是同期在该单位顶岗实习学生总数不超过在岗职工总数的 10%,二是同期在该单位某一具体岗位顶岗实习的学生总数不超过该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 20%。(二)关于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实习计划的自主权。本条强调,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干预职业学校正常安排和实施实习,不得强制学生到不符合实习单位资质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及与所学专业不对口或不相近的指定单位实习。第十条 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实习时间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顶岗实习一般为6 个月。支持鼓励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合作探索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改革。【释义】本条是关于实习时间及具体安排的相关规定。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 号)“顶岗实习累计时间原则上以半年为主,可根据实际需要,集中或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