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華 潤 電 力 ( 温 州 ) 有 限 公 司企 業 標 準Q/CRPWZ-FP-299.009-2014交接班、巡回检查、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管理制度(试行版)2014-03-18 發佈 2014-04-18 實施華 潤 電 力 ( 温 州 ) 有 限 公 司 標 準 化 委 員 會 發 佈Q/CRPWZ-FP-299.009-2014I目 次前 言.II1 范围.32 规范性引用文件.33 术语和定义.34 职责.45 管理内容与方法.46 报告和记录.107 检查和考核.10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机组运行维护定期工作指导 .11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华润电力(温州)有限公司接
2、班前检查表 .54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华润电力(温州)有限公司巡回检查表 .56附 录 D (规范性附录) 华润电力(温州)有限公司特殊巡回检查项目表 .57附 录 E (规范性附录) 华润电力(温州)有限公司定期试验工作明细表 .58附 录 F (规范性附录) 华润电力(温州)有限公司定期轮换工作明细表 .59Q/CRPWZ-FP-299.009-2014II前 言为规范华润电力(温州)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运行管理,加强标准化作业管理组织建设,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的附录 AF 是制度的规范性附录。本制度由华润电力(温州)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制度由华润电力(温州)有限公司标准
3、化办公室组织起草。本制度的主要起草人: 本制度的审核人: 本制度的审定人: 本制度的批准人: 本制度由华润电力(温州)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负责解释。Q/CRPWZ-FP-299.009-20143交接班、巡回检查、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管理制度(试行版)1 范围本制度统一、规范华润电力*公司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制(以下简称三制)管理内容与要求。本制度适用于华润电力(温州)有限公司。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制度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制度。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制度。GB 26164.12
4、010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 GB 26860-201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DL 5027-1993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Q/CRP-GE-299.002-2011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八项重点措施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应于本制度。3.1 三制是指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制。3.2 交接班是指运行各岗位人员工作的移交和接替,运行岗位工作的交接必须保证生产过程的连续性。3.3 巡回检查是指电力企业为保证发、供电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内容及线路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以便随时掌握设备运行情况,采取必要
5、措施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3.4 定期试验轮换是指运行设备与备用设备之间轮换运行;定期试验是指运行设备或备用设备进行动态或静态启动、保护传动,以检测运行或备用设备的健康水平。定期轮换与定期试验统称为定期工作。Q/CRPWZ-FP-299.009-201444 职责4.1 安全监督机构4.1.1 负责监督、检查“三制”的执行情况。4.2 发电部4.2.1 发电部作为“三制”的组织、管理、实施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维护工作。4.2.2 负责“三制”标准化作业的日常管理、考核工作,对“三制”标准化作业的质量负责。4.3 技术支持部4.3.1 负责运行和备用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可用状态。4.
6、3.2 配合运行做好重要设备定期试验工作。5 管理内容与方法5.1 交接班管理5.1.1 运行岗位的交接班必须做到严谨、周密、严肃认真、上下衔接,交接时必须进行团队交接。交接形式以书面文字为准,必要的口头交代必须语言规范、清晰、明确。5.1.2 各发电运营项目公司要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制定出本项目公司的交接班标准及实施细则。5.1.2.1 交接班标准明确交接班前各岗位人员的检查时间、线路、项目、标准。5.1.2.2 交接班过程要做到交接双方相互制约、相互监督。5.1.2.3 交班前半小时、接班后 15 分钟内一般不进行重大操作和办理工作票,但异常处理、特殊情况除外。5.1.3 交接班的内容:5.
7、1.3.1 运行方式及方式变动情况。5.1.3.2 现场作业及安全措施部署情况,重点核对接地装置。5.1.3.3 设备、系统缺陷和消缺情况。5.1.3.4 全厂带负荷情况、潮流分布、负荷预计。5.1.3.5 所辖设备的运行状况。5.1.3.6 异常、事故及处理情况。5.1.3.7 定期工作开展情况。5.1.3.8 现场安全措施、运行方式与值班记录、模拟图的对应情况。5.1.3.9 公用设施、台帐、器具及文明卫生情况。Q/CRPWZ-FP-299.009-201455.1.3.10 上级指示、命令、指导意见。5.1.4 交班应做到:5.1.4.1 交班前 2 小时对设备按巡回检查路线进行全面巡回
8、检查。5.1.4.2 交班前 1 小时值班员全面检查生产系统是否正常。5.1.4.3 交清运行方式及注意事项;交清设备运行状况和设备缺陷、异动情况;交清运行操作及检修情况。5.1.4.4 对发生的缺陷按设备缺陷管理标准进行处理。5.1.4.5 对设备运行的各种情况进行准确、详实、全面的记录。5.1.4.6 对本班发生的异常情况按运行分析管理标准有关内容执行。5.1.4.7 做好管辖区域、控制台的卫生清洁工作。5.1.4.8 交清本班进行的定期工作,交清设备巡回检查时发现的异常及处理情况。5.1.4.9 说明调度、上级的指示、命令及下发文件。5.1.4.10 对接班人员提出的疑问,交班人应做详实
9、的解答。5.1.4.11 对重要运行方式变更或设备缺陷、异动,交班人员应到现场向接班人员交接清楚。5.1.5 接班应做到:5.1.5.1 接班人员必须提前 30 分钟,到岗了解上值(班)生产情况,并进行接班前巡回检查。5.1.5.2 接班前的检查:查报表、日志记录;查生产系统运行情况;接班时主要运行参数及现场实际设备运行情况。5.1.5.3 查管辖区域及表盘卫生应达到文明生产管理标准要求;清点公用材料、器具、图纸、仪表、台帐、钥匙、备品等。5.1.5.4 接班后,做到“五清楚”。1) 运行方式及注意事项清楚。2) 设备缺陷及异常情况清楚。3) 操作及检修情况清楚。4) 安全情况及预防措施清楚。
10、5) 现场设备及清洁情况清楚。5.1.6 对新投入运行的设备必须由值长安排专人进行接班前检查。5.1.7 遇有以下情况不能交接班:5.1.7.1 当班发生的异常处理不清及重大操作、事故处理未告一段落时不交接。5.1.7.2 岗位不对口、精神状态不好不交接。5.1.7.3 备用设备状态不清楚不交接。Q/CRPWZ-FP-299.009-201465.1.7.4 设备维护及定期试验未按规定执行不交接。5.1.7.5 调度及上级命令不明确不交接。5.1.7.6 记录不全、不清不交接。5.1.7.7 工作票措施不清不交接。5.1.7.8 工作票终结后,安全措施无故不拆除不交接。5.1.7.9 设备运行
11、参数异常、缺陷记录不清不交接。5.1.7.10 岗位清扫不干净不交接。5.1.7.11 工器具不齐全不交接。5.1.8 特殊情况下交接班的规定5.1.8.1 交接班时遇有重要操作或正在处理事故时,交班值长应领导全值人员继续操作或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应协助交班人员进行事故处理,并服从交班值长的指挥,直到操作告一段落或事故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交接班;5.1.8.2 接班人员未按时到岗,交班人员应向值(班)长汇报,并继续留下值班,直到有人接班,方可进行交接班。若接班值(班)长未到,应由交班值(班)长召开接班班前会并接班。接班人员精神状况不好,接班值(班)长必须找相应岗位人员代替,交班人员在代替人员到来
12、之前不得交班。5.1.9 交接班应正点进行,交接班以双方在运行日志上签字为准。自接班人员签字时起,交班后运行工作的全部责任由接班人员负责。在未办完交接手续前,交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5.1.10 班前会内容5.1.10.1 了解接班检查情况,说明本值的特殊运行方式。5.1.10.2 设备、系统缺陷情况。5.1.10.3 针对设备存在的缺陷需做的事故预想,布置事故预案的实施。5.1.10.4 核对说明本值的负荷预计。5.1.10.5 布置、说明本值的计划工作及注意事项。5.1.10.6 布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本班工作重点及注意事项。5.1.11 班后会内容5.1.11.1 总结本值的工作。5.1.
13、11.2 总结异常情况的处理过程。5.1.11.3 总结现场操作情况。5.1.11.4 表扬好人好事,批评违章违纪。5.1.11.5 对于构成异常的差错,组织分析,明确责任,总结教训,并制定防范措施。5.1.12 交接班运行数据的分析规定Q/CRPWZ-FP-299.009-201475.1.12.1 运行人员应加强交接班运行数据的分析,接班人员应按各自岗位完成接班前检查表的填写,并按照参数合格范围一栏的参考值分析有关设备参数是否在合格范围内。如发现设备参数异常,应及时向值(单元、班)长汇报。值(单元、班)长应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参数不超标。5.1.12.2 接班值(单元、班)长在接班后应审核本班
14、接班前检查表,并对照上一值的接班前检查表,进行数据分析, 分析数据的准确性和异常变化,并记录分析内容。5.1.12.3 运行专责(主管)应每天检查分析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分析整理,形成专业分析报告。5.1.13 加强交接班的动态检查,制定相应的检查、抽查考核制度,定期进行抽查和考评。5.2 巡回检查管理5.2.1 巡回检查是鉴定和掌握设备基本状况的重要手段,以企业标准的形式颁布管理标准和实施细则。5.2.2 巡回检查分运行人员接班前检查、班中巡回检查,检修人员的定期检查(点检)。5.2.3 巡回检查管理标准和实施细则的内容包括:5.2.3.1 明确检查、监督、考核的部门及职责。5.2.3.
15、2 定岗位、定时间、定设备、定方法、定标准。做到每个岗位有详细的巡视路线、巡视时间、巡视设备、巡视方法和巡视标准。5.2.3.3 明确每台设备的检查项目,明确项目的检查标准和参数,明确参数的预警值和报警值。5.2.3.4 明确达到预警值和报警值参数的逐级汇报制度和处理流程。5.2.3.5 明确巡回检查后参数、状态的管理方法、分析方法。5.2.3.6 建立设备的动态管理台帐(巡检表),以利于及时抓住设备的劣化趋势;为设备的状况、寿命鉴定、检修等提供依据。5.2.4 巡回检查技术分析报告的内容包括:5.2.4.1 预警设备。5.2.4.2 报警设备及趋势变化的分析。5.2.4.3 采取的措施。5.
16、2.4.4 事故处理预案。5.2.4.5 明确特殊情况下巡回检查的条件、项目、内容及注意事项。5.2.5 各岗位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项目、内容及路线对所管辖的设备进行巡回检查,不得擅自更改路线和变更检查内容,不得漏项,特殊情况需做特殊检查,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5.2.6 如遇事故处理或重要操作,不能按时巡检时,可由值(单元、班)长决定临时变更巡视时间或省略部分巡视项目, 同时应在值班日志中记录清楚,汇报发电部专责(主管)。在交班时交待清楚部Q/CRPWZ-FP-299.009-20148分未检查设备,要求下一值巡检人员重点检查。5.2.7 巡回检查必须由能独立值班的巡检人员、设备专责、点
17、检人员担任,并做到“四到”即:看、听、摸、嗅。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及时、细致地对所管辖的设备进行检查,掌握设备运行状况。5.2.8 点检人员巡回检查时不得从事检修维护工作。5.2.9 巡回检查时要配备手电筒、听针、测温仪和测振仪等必要的检查工器具。带相关的检查记录表,及时记录有关数据。5.2.10 在巡回检查过程中,如机组、设备发生异常,相关人员应立即按本岗位职责进行事故处理。5.2.11 发电部对巡回检查的情况必须进行每日一次的不定时抽查,采取设立抽查考核牌等,并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5.2.12 巡回检查如发现一般缺陷,可在检查任务完成后汇报,并登录设备缺陷。如发现有威胁机组安全
18、运行及人身安全重大缺陷,应立即汇报值班负责人进行处理。5.2.13 设备停用或检修后,应进行每日一次的巡检,重点检查安全措施有无变动,安全标志牌是否齐全,与运行部分是否有明显的隔离标志或措施等。5.2.14 特殊情况下应加强巡回检查次数,同时对发现的异常参数及时分析、汇报:5.2.14.1 设备存在一、二类缺陷,新投运的设备、主要辅助设备失去备用时,要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至少每小时对其巡回检查一次。5.2.14.2 雷雨、大风、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到来前、后,要对室外电气设备、煤场及其重点设备加强检查。5.2.14.3 在夏季大负荷高温天气时,要重点加强变压器冷却系统、主、辅机各冷却设备及转动
19、设备的轴承温度、凝汽器真空、水塔水位等设备、参数的巡回检查。5.2.14.4 在冬季遇有寒流时,要对转动设备冷却水、油系统电加热、蒸汽伴热、室内外开关柜、开关箱内电加热装置、室外阀门井、水塔结冰等重点加强巡回检查。5.2.14.5 新投产设备、大修或改进后的设备第一次投运时要加强检查。5.2.14.6 在设备启停过程中,特别是在设备启动过程中,必须进行就地检查监视,待设备运行稳定后方可离开。5.2.14.7 机组处于异常运行、特殊运行方式时要加强检查。5.2.15 巡回检查人员衣着应符合规定。巡回检查过程中,尤其在夜间和异常气候时,应加强人身安全自我保护,防止摔跌、碰撞、烫伤、碾绞和触电等事故
20、发生。5.2.16 巡检系统管理规定5.2.16.1 使用巡检系统的项目公司可不使用巡回检查表,但在智能巡检系统中应参照巡回检查表中Q/CRPWZ-FP-299.009-20149的有关要求,明确检查项目的标准和参数,明确参数的预警值和报警值。5.2.16.2 发电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巡检系统的维护和软件修改。对长时间停用或检修的设备,应根据情况修改巡检计划或停用相应的巡检点。特殊情况下需加强巡回检查次数时,发电部应及时更改该巡检部位的巡检次数。5.2.16.3 巡检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对应巡测点进行巡检和读卡,巡检结束后应及时将数据传输到主机。巡检系统有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时要及时汇报,巡检系统故
21、障期间各岗位按企业巡回检查制实施细则中有关要求进行设备检查。5.2.16.4 发电部应不定时抽查员工对巡检系统使用情况,每月月底对各岗位巡检率、巡检正确和到位率进行统计与考核。5.3 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管理5.3.1 为确保生产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发现运行中设备的隐患,预防发生事故或设备损坏,对设备进行定期试验、轮换工作。5.3.2 设备定期轮换内容:5.3.2.1 电气运行设备定期试验与轮换工作。5.3.2.2 锅炉运行设备定期试验与轮换工作。5.3.2.3 汽机运行设备定期试验与轮换工作。5.3.2.4 部分安全门试验。5.3.2.5 循环水出入口门试验。5.3.2.6 热工定期试验
22、。5.3.2.7 公用系统定期试验。5.3.3 定期试验包括消防系统、压力容器等公用系统及设施的定期试验。5.3.4 定期工作包括每值、每日、每周、每轮值、每月、每季、每年的定期工作,以及不同季节、不同负荷和运行方式的定期工作。5.3.5 定期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每项工作必须有标准的操作票。5.3.6 应根据设备实际情况确定定期工作的项目,制定各类设备轮换与试验的方案、周期及合格标准。5.3.7 在进行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前必须对被试验和被轮换(运行及备用)的设备进行检查,制定出检查内容和标准,确保试验、轮换安全、可靠。5.3.8 明确制定出各类试验方案、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及详细的审批人员清册。5.3.9 定期工作开始前,要认真开展危险点分析和采取预控措施,做好事故预想,确保操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