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舞蹈学院三期工程录音棚部分设备比选比 选 文 件项目编号:BIECC-ZB5355第一册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8年 6月 1目 录第一章 比选人须知.3一 说 明 .31. 招标采购单位及合格的比选人 .32 资金来源 .43 投标费用 .4二 比选文件 .44. 比选文件构成 .45. 比选人要求对比选文件的澄清 .56. 招标采购单位对 比选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5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67.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68. 投标文件构成 .69.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文件 .710. 投标报价 .711. 投标保证金 .812. 投标有效期 .91
2、3.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9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4.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015. 投标截止期 .1016. 投标文件的修改、补充与撤回 .11五 开标及评标 .1117. 开标 .1118. 组建评标委员会 .1219. 投标文件的初审与澄清 .1220. 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1221. 比较与评价 .1322 废标 .1623 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16六 确定中标 .1724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1725 确定中标人 .1726 中标通知书 .1727. 签订合同 .1728 履约保证金 .17七 其它 .1829. 其它 .18第二章 采购 合同.22
3、1. 适用性 .222. 原产地 .2223. 标准 .224. 专利权 .235. 履约保证金 .236. 付款方法和条件: .237. 采购货物明细和报价(需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238. 货物规格参数:(需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239. 运输和安装测试 .2410. 交货 .2411. 伴随服务 .2412. 合同修改 .2413. 分包 .2514. 乙方履约延误 .2515. 误期赔偿费 .2516. 违约终止合同 .2517. 不可抗力 .2618. 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2619. 售后服务、保修承诺及培训方案(需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一致,并可以在双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增加服务) .2
4、620. 争端的解决 .2721. 税和关税 .2722. 合同生效及其他 .27第三章 附件 投标文件格式.28附件 1 投标书(格式) .29附件 2 投标一览表 .31附件 3 投标分项报价表 .32附件 4 技术规格偏离表 .33附件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34附件 6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35附件 7 单位综合情况一览表 .41附件 8 类似项目业绩 .42附件 9 项目组主要人员一览表 .43附件 10 服务承诺书 .44附件 11比选文件要求的和比选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45第四章 投 标 邀 请.47第五章 比选人须 知资料表.49第六章 合同特 殊条款.50第七章 项目
5、需求.513第一章 比选人须知一 说 明1. 招标采购单位及合格的比选人1.1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人:北京舞蹈学院;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2 满足以下条件的比选人是合格的比选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6、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1.2.4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1.2.5 必须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未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比选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1.2.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7 比选人应遵守北京舞蹈学院的采购管理相关规定。1.2.8 供应商为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2019年度办公设备项
7、目供应商名单内并提供截图复印件报名留存。41.3 比选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比选人资格将被取消。1.4 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比选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比选人的责任:1.4.1 提供虚假的资料。1.4.2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1.5 采购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2 资金来源2.1 财政性资金,已落实。3 投标费用3.1 比选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二 比选文件4. 比选文件构成4.1 要求提供所需货物及服务的内容及详细技术
8、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比选文件中均有说明。比选文件共八章,其内容如下:第一册第一章 比选人须知第二章 合同条款第三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第二册第四章 投标邀请第五章 比选人须知资料表第六章 合同特殊条款5第七章 项目需求4.2 比选人应认真阅读比选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比选人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比选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比选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5. 比选人要求对比选文件的澄清5.1 任何要求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的比选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对比选人在购买比选文件后 7个工作日内提交的澄清要求,应
9、在收到澄清要求后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6. 招标采购单位对比选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1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比选文件的潜在比选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比选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予以发布、通知,不足 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6.2 比选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比选人均具有约束力。比选人在收到澄清或修改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否采购单位将视为其已
10、完全知道并接受此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7.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7.1 比选人可对比选文件中“项目需求”中所列的内容中一个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个包的内容拆开投标。7.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比选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68. 投标文件构成8.1 比选人应完整地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附件 1投标书(格式)附件 2投标一览表(格式)附件 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附件 4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附件 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件 6资格证明文件6-1 法人营业执照6-2 纳税证明6-
11、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6-4 比选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6-6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6-7比选文件要求的和比选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附件 7单位综合情况一览表附件 8类似项目业绩附件 9项目组主要人员一览表附件 10服务承诺书附件 11比选文件要求的和比选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8.2 除上述 8.1条外,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 9条的所有文件。9.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文件9.1 比选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提供的合同项下的服务的合格性且符合比7选文件规定,如本须知中
12、 8.1所述项目组主要人员一览表、服务承诺书、服务工作方案(本项学生体检内容)等。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9.2. 比选人应对照比选文件第七章的项目需求,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比选文件的技术需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需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所有技术需求条文的偏离和例外填入“技术规格偏离表” 【非技术需求条文(第一章至第六章)的偏离和例外填入“商务条款偏离表” 】 。10. 投标报价10.1 所有投标均为人民币现场交付价格,比选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0.2 比选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三)上标明投标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13、,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0.3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包括完成相关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10.4 为了方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比选人可根据本须知 10.3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并不限制买方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10.5 比选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0.6 每个比选人投标的每个包号只能有一个投标方案和报价,否则其该包投标将被拒绝。11. 投标保证金11.1 比选人应交纳 第五章 11.1条规定 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和投标文件同时提
14、交,详见 14.3条要求) 。11.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采购单位免遭因比选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8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1) 比选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撤销投标的;(2) 比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的;(3)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5)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11.3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京津地区:支票、电汇(或网银) 、银行汇票;其它地区:电汇(或网银) 、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的接收单位为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具体银行信息
15、见第四章。11.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 11.1和第 11.3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收或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1.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手续。未中标的比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比选人。116 招标采购单位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 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12. 投标有效期12.1 投标应在规定的开标日起 90 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2.2 招标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
16、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比选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比选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比选人也可以拒绝招标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9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3.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3.1 比选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 一 份和副本 五 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另外比选人还需提供电子光盘或 U盘投标文件 1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不符的,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13.2 投标文件的正本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采用 A4纸)
17、 ,并由比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要求的地方签字、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标准格式附后) ,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采用 A4纸) 。13.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才有效。13.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比选人负责。13.5 比选人为自然人的,只须按要求签字,投标文件所有加盖公章的要求均不适用。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14.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1 投标时,比选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所有副本一起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正面标明“正本” “副本”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可单独密封包装,也可和正本一起封装。14.2 为方便开标唱标,比选人应将 “投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14.3 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比选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 “投标保证金”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如以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底单复印件。若采用网银方式,提供转账网页打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