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北京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 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京政发20188 号)要求,依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 ,结合我市实际,北京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经普办” )制定了北京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 。一、 普查目的全面调查本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疏解非首都
2、功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完善覆盖本市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为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科学- 2 -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为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坚强统计保障。二、 普查对象、范围和时间(一)普查对象和范围。普查对象为本市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
3、和个体经营户按照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办法 (国统字201196 号)和普查方案规定的普查单位划分规定进行界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和三次产业划分规定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普查范围具体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
4、性活动。为保证统计单位的不重不漏,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对包括- 3 -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在内的全部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清查。(二)普查时间。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为 2018年 12月 31日。普查登记时,时点指标填写 2018年 12月 31日数据,时期指标填写 2018年 1月 1日-12 月 31日数据。三、普查方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进行普查登记,对个体经营户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样调查。(一)清查方法。区级普查机构组织人员利用手持移动终端设备(以下简称PAD)对所辖普查区域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军队系统单位除外)和
5、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全面清查,分类填报清查表。(二)普查登记方法。对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金融、铁路等垂直管理部门和军队系统单位除外)和个体经营户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普查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 4 -册地进行普查登记。多法人联合体不得作为一个普查单位,应分别对每个法人单位进行登记。(三)登记数据报送方式。北京一套表单位在联网直报平台上填报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样本单位原则上由普查员使用 PAD入户调查的方式采集普查表数据。每个普查对象的数据采集完成后应及时上报。三、 普查内容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
6、、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普查表分为北京一套表单位普查表、北京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和个体经营户普查表三类(一) 北京一套表单位普查表。包括一套表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能源生产与消费情况、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内容。- 5 -(二) 北京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包括非一套表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从业人员情况、部分行业经营情况、电子商务交易和互联网应用情况、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能源消费情况,以及行政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主要经
7、济指标等内容。(三) 个体经营户普查表。包括个体经营户基本情况、雇员支出、税费、房租、营业收入、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等主要经济指标。四、 普查基层表(由普查对象填报)另行下发。五、 普查工作阶段及时间安排根据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经普办”)总体工作部署,北京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拟分成四个阶段进行。(一) 普查准备阶段(2018 年 12 月 31 日以前)。- 6 -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落实普查所需人、财、物等保障工作,制定普查方案及相关工作细则,普查区划分与绘图,“两员”选聘与培训,编制清查底册并实施单位清查,数据处理设备采购及程序编制,
8、组织宣传动员等工作。1.前期准备(2018 年 212 月) 。(1)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2)组建北京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印发工作职责。(3)做好采购普查所需 PAD的准备工作,制定采购标准,并组织各区开展招标工作。(4)落实普查经费。(5)研究制定北京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新增报表和指标。(6)开通经济普查内网,制定普查宣传工作计划,筹备清查阶段宣传工作。(7)各区完成政府文件印发及普查机构组建工作。(8)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及各项工作细则。2.普查区划分及绘图(2018 年 68 月) 。- 7 -(1)组织各区开展普查区划分。(2)组织各
9、区普查机构整理、审核、修改普查区地图,检查普查区和普查小区相关信息,通过实地走访核实并修改普查区和普查小区边界,验收普查区地图。3.清查准备(2018 年 78 月) 。(1)收集市场监管等部门基层数据、建立部门数据库,分解部门数据。(2)编制清查底册。(3)组织开展“两员”选聘。(4)印制“两员”证件和清查告知书。(5)组织普查员物资、清查入户宣传品及印刷单位的招标采购。(6)通过各种渠道开展宣传活动,为清查工作营造氛围。4.单位清查(2018 年 811 月) 。(1)编制培训教材,对普查人员进行清查业务及 PAD培训。(2)将清查底册、普查区地图加载至 PAD,利用 PAD进行“地毯式”
10、清查。(3)组织各专业处室审核本专业的清查数据,同时开展跨专业重名重码和关联审核。(4)对清查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并开展数据质量抽查。(5)组织各区开展单位清查的查疑补漏。- 8 -(6)完成清查数据的审核验收,编制普查单位名录。(7)按国务院经普办要求,上报北京市单位清查结果。(8)撰写清查工作总结,附清查数据和部门行政登记资料之间的差异分析报告,按要求报国务院经普办。5.登记前准备(2018 年 912 月) 。(1)制定北京普查方案,并完成报送国家统计局审批。(2)普查单位名录及相关普查表加载至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或 PAD。(3)普查登记阶段业务培训。(4)向普查对象发送国务院经普办统一制
11、定的经济普查告知书。(5)启动普查宣传月,做好普查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宣传助力普查工作开展,通过举办登记日活动等掀起宣传高潮。(6)个体经营户抽样。市级普查机构汇总生成本市个体经营户名录信息,上报国务院经普办。国务院经普办负责统一抽选样本。(二) 普查登记阶段(2019 年 18 月)。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普查登记,并对普查数据进行审核、检查和验收工作。1.数据采集与上报(2019 年 14 月)。- 9 -北京一套表单位通过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普查表,北京非一套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样本单位原则上由普查员使用PAD入户调查的方式采集普查表数据。各级普查机构要在基层数据上报期间及时对
12、普查数据进行随报随审。2.登记查疑补漏(2019 年 24 月)。对市场监管等部门提供的新增单位,统计调查发现的新增单位,入户调查结果与普查单位名录差异情况,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关联审核情况进行查疑补漏。3.普查数据检查、审核和验收(2019 年 18 月)。(1)数据审核。各级普查机构对普查数据进行分专业审核及跨专业审核,发现问题退回核实修改。对北京非一套表单位要重点加强对行业代码、财务指标的审核。(2)数据检查。各区普查机构要组织开展本区数据质量抽查工作,随机抽取 3-5个普查小区,对其中已经上报的单位普查数据进行质量检查。(3)数据验收。各级普查机构制定普查验收标准和工作方案,负责验收
13、下一级普查机构上报的基层普查数据,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地区,要进行全面复查,再次验收,直到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三) 普查数据汇总与评估阶段(2019 年 49 月)。- 10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普查登记数据的汇总、数据评估和事后质量抽查等。1.普查数据汇总(2019 年 59 月) 。(1)快速汇总。根 据 普 查 基 层 表 汇 总 全 市 以 及 分 地 区 、 分行 业 等 分 组 的 法 人 单 位 、 产 业 活 动 单 位 和 个 体 经 营 户 基 本 情 况 数据 。(2)全面汇总。在快速汇总的基础上,分别汇总全市以及分地区、分行业等分组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主要经济指标数据。(3)推算汇总。根据个体经营户清查和抽样调查结果,推算汇总个体经营户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及其分行业大类和分区数据。2.普查数据质量抽查(2019 年 46 月)。(1)在各区普查机构开展数据质量检查的基础上,市经普办在全市各区抽取一定比例的普查区,组织开展对全市单位填报率、主要指标填报情况进行质量抽查。(2)做好迎接国务院经普办数据质量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3.数据质量评估(2019 年 59 月) 。通过对质量抽查结果的分析,评估普查基础数据质量。结合相关历史数据、部门行政记录,对主要指标和分行业、分地区数据进行比较分析,评估普查数据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