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 新建喷漆喷粉生产线建设单位: 山东裕晟机械有限公司(盖章)编制日期:2019 年 01 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时 批 复 的 名 称 ,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英 文 字 段 作 一 个 汉 字 ) 。2. 建 设 地 点 指 项 目 所 在 地 详 细 地 址 , 公 路 、 铁 路 应 写 起 止 地 点 。3. 行 业 类 别 按 国 标 填 写 。4. 总 投 资
2、 指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5.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指 项 目 区 周 围 一 定 范 围 内 集 中 居 民 住 宅 区 、学 校 、 医 院 、 保 护 文 物 、 风 景 名 胜 区 、 水 源 地 和 生 态 敏 感 点 等 ,应 尽 可 能 给 出 保 护 目 标 、 性 质 、 规 模 和 距 厂 界 距 离 等 。6. 结 论 与 建 议 给 出 本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 达 标 排 放 和 总 量 控 制 的 分析 结 论 , 确 定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有 效 性 , 说 明 本 项 目 对 环 境 造 成 的影 响 , 给 出 建 设 项 目
3、 环 境 可 行 性 的 明 确 结 论 。 同 时 提 出 减 少 环 境影 响 的 其 他 建 议 。7. 预 审 意 见 由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填 写 答 复 意 见 , 无 主 管 部 门 项 目 ,可 不 填 。8. 审 批 意 见 由 负 责 审 批 该 项 目 的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批 复 。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新建喷漆喷粉生产线建设单位 山东裕晟机械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吴涛 联系人 吴涛通讯地址 山东省曲阜市石门山镇工业园联系电话 15265737919 传真 / 邮政编码 273100建设地点 山东省曲阜市石门山镇工业园立项审批部门 曲阜
4、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文号 2018-370881-33-03-057480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 码 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占地面积(平方米) 2000绿化面积(平方米) 0总投资(万元) 50环保投资(万元) 2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40%评价经费(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9 年 3 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建设项目的由来山东裕晟机械有限公司是从事生产、销售工程机械、新能源设备、环保设备、工矿配件及配件的专业企业,拥有一批高级技术人员和生产能力较强的专业生产人员,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为满足市场及公司发展的需求,山东裕晟机械有限公司选址于山东
5、省曲阜市石门山镇工业园,利用现有闲置厂房,投资 50 万元建设新建喷漆喷粉生产线项目。项目厂房占地面积约 2000m2,建筑面积 600m2,预计每年可对 5000 件推土机支架完成喷塑或喷漆处理,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山东裕晟机械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经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 44 号及 2018 年修订),本项目属于名录中“ 二十二、金属制品业 ”中“68 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中“ 其他”类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单位受委托后,派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和资料收集,按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
6、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二、产业政策符合性1、项目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金属制品表面处理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发改委令 2013 第 21 号),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 、“限制类”和“ 淘汰类”,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与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位于山东省曲阜市石门山镇工业园,利用已建厂房从事生产,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符合当地规划。项目所在地水、电、道路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可以满足本项目运营的需要,项目选址符合曲阜市规划,选址合理。3、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与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 年大
7、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 1-1 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序号 工作方案规定 本项目情况 结论1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本项目位于济宁市曲阜,属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内。符合210 月底前完成违法“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相关地方各级政府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
8、监等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 企业,依法依规开展专项取缔行动,采取拆除生产设施、断水断电等措施,确保“小散乱污”企业整改到位。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经治理后可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不属于“小散乱污”企业。符合3全面推进排污许可管理。“2+26”城市要率先完成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推进重点行业治污升级改造,6 月底前,完成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10 月底前,完成钢铁、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各地结合污染排放特征和地方排放标准实施要求,在全国率先开展医药、农药、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率先实施全面达标排放行动计划。全面加强低效
9、大气治污设施和未安装自动监控设施企业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纳入环保重点监管范围,督促企业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建立企业排污台账,从严处罚违法排污本项目应积极响应当地政府开展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建立企业排污台账,严禁违法排污行为。建议企业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符合3行为。与环保部环评2016150 号文的符合性分析表 1-2 本项目与环保部环评2016150 号符合情况分类 文件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一)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
10、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本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相关技术规范及环境保护部的有关要求,不在曲阜市生态保护红线内符合(二)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
11、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本项目结合自身项目特点,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符合(三)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本项目采用行业先进的生产设备,营运过程机械自动化程度高,大大降低了成本,节约资源。注重固体废物的回收循环利用,真正做到了清洁生产符合强化“三线一
12、单”约束作用(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不在环境准入 符合4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负面清单里。(五)加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规划环评要探索清单式管理,在结论和审查意见中明确“三线一单” 相关管控要求,并推动将管控要求纳入规划。规划环评要作为规划所包含项目环评的重要依据,对于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项目环评,依法不予审批。规划所包含项目的环评内
13、容,应当根据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予以简化本项目环评对验收及监管计划进行了讨论及论述符合(六)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现有项目环境管理联动机制。对于现有同类型项目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严重、环境违法违规现象多发,致使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在现有问题整改到位前,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同类行业的项目环评文件。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应对现有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效果进行全面梳理;如现有工程已经造成明显环境问题,应提出有效的整改方案和“以新带老”措施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不存在现有同类型项目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本项目建设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水环境及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并对可能出现的环境影响提出了相应的环
14、保措施符合建立“三挂钩”机制(七)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对环境质量现状超标的地区,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的,依法不予审批其环评文件。对未达到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要求的地区,除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外,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排放相应重点污染物的项目环评文件。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项目本项目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可以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符合5“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表 1-3 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序号 判断类型 对照简析 本项目建设是否满 足要求1 生态红线区域 保护规划本
15、项目周边无生态特殊及重要敏感区,项目建设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敏感区,本项目位于九仙山、华山、碾盘石山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区(SD-08-B4-04)南侧 6.51km 处,不在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是2 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附近环境空气质量符合二类功能区质量标准;评价区域段各项水质指标均达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中类标准,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厂界处噪声符合 2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本项目共设置 1 根 15m 排气筒,喷塑粉尘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由 15m 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含自然晾干废气)经水帘+活性炭吸附装置+UV 光氧催
16、化设备处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排放;塑粉固化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UV 光氧催化设备处理后通过 15m排气筒排放(与喷漆废气共用一套有机废气处理装置);水帘柜漆雾净化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外运堆肥,不外排;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合理处理。是3 资源能源消耗本项目所使用的能源主要为水、电能等,物耗及能耗水平较低。工艺设备选用了高效、先进的设备,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产品的损耗率,减少了原料的用量和废物的产生量。是4 环境准入负面 清单 符合区域环境准入要求,本项目不属于曲阜市负面 清单。 是6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
17、121 号)文件符合性分析表 1-4 项目与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序号 工作方案规定 本项目情况 结论1针对涉 VOCs 排放的 “散乱污 ”企业(主要为涂料、油墨、合成革、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化纤生产等行业企业,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和其他有机溶剂的印刷、家具、钢结构、人造板、注塑等制造加工企业,以及露天喷涂汽车维修作业等),在落实2017 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2018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要求基础上,坚持边整治、边摸排,对新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坚持“ 先停后治”的原则。建立管
18、理台账,实施分类处置。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由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为“网格长”的监管制度,明确网格督查员,落实排查和整改责任。本项目属于金属制品表面处理项目,不属于“散乱污”企业,生产过程中的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建立管理台账符合2各市要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逐步提高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的环保准入门槛,实行严格的控制措施。未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的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项目、新建乙烯、对二甲苯(PX)、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项目,禁止建设。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严格涉 VOC
19、s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 VOCs 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本项目符合“三单一线” 政策,本项目共设置 1 根15m 排气筒,喷塑粉尘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由15m 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含自然晾干废气)经水帘+活性炭吸附装置+UV光氧催化设备处理后通过15m 排气筒排放;塑粉固化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UV 光氧催化设备处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排放(与喷漆废气共用一套有机废气处理装置)。符合3各市应加大工业
20、企业生产季节性调控力度,充分考虑行业产能利用率、生产工艺特点以及污染排放情况等,在不同季节,以本区域 O3 污染和 PM2.5 浓度同比改善为原则,提出本辖区产生和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相关行业生产调控方案,相关企业要结合所在地环境质量本项目属于金属制品表面处理项目,项目公司制定了环境应急预案,严格执行相关部门的生产调控方案。符合7状况,组织制定生产调控计划,编制调控工作方案,统筹工业生产和污染减排,科学安排生产工期,其中,2016 和 2017 年年度 O3 超标的市,夏秋季可重点对产生烯烃、炔烃、芳香烃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行业研究制定生产调控方案;PM 2.5 污染严重的地区,冬季可重点对产生芳
21、香烃的行业实施生产调控措施。4大力推广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涂料,到 2020 年底前,替代比例达到 60%以上;全面使用水性胶粘剂,到 2020 年底前,替代比例达到 100%。在平面板式木质家具制造领域,推广使用自动喷涂或辊涂等先进工艺技术。加强废气收集与处理,有机废气收集效率不低于 80%;建设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喷漆工序使用少量油漆,喷塑工序使用环保型塑粉,塑粉固化和喷漆产生的有机废气配套建设有机气体收集与处置设备,废气收集效率较高,实现达标排放符合通过上表对照分析,项目的建设符合山东省“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与山东省 20132020 年
22、大气污染防治规划 符合性分析表 1-5 山东省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符合性分析表项目 具体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1、积极调整能源结构实施煤炭总量控制,力争到2015 年年底实现煤炭消费总量“不增反降”的历史性转折;到2015 年年底,煤炭消费总量力争比 2012 年减少 2000 万吨;到 2020 年煤炭消费总量继续下降,煤炭在一次能源中所占比重力争降到 60%左右。本项目不涉及煤炭消费。 符合2、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实施区域性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强力推进国家和省确定的各项产业结构调整措施;严格环境准入本项目污染物排放处理后可以达标排放;本项目行业类别、生产工艺、产品及生产过程中
23、使用的生产设备没有涉及鼓励、限制及淘汰类,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严格环境准入的煤电、钢铁、水泥、石化、化工、水泥熟料、有色等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不涉及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符合83、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二氧化硫治理,氮氧化物治理,工业烟粉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强化有毒有害气体治理本项目不属于重点污染行业,颗粒物和 VOCs、二甲苯经废气处理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4、加强扬尘综合整治加强城市扬尘管理;强化施工扬尘管理;控制道路扬尘;推进堆场扬尘管理;加强秸秆焚烧监管;强化餐饮业油烟治理本项目利用现有已建厂房建设,无土建工程;本项目不涉及秸秆焚烧和餐饮业油烟符合与挥
24、发性有机物( 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 2013 年 31 号公告)的符合性分析表 1-6 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项目 具体要求 该项目情况 符合性源头和过程控制(十)在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含 VOCs 产品的使用过程中的 VOCs 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包括:1、鼓励使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环保型涂料、油墨、胶粘剂和清洗剂;2、根据涂装工艺的不同,鼓励使用水性涂料、高固份涂料、粉末涂料、紫外光烘干固化(UV)涂料等环保型涂料;推广采用静电喷涂、淋涂、辊涂、浸涂等效率较高的涂装工艺;应尽量避免无 VOCs 净化、回收措施的露天喷涂作业;该项目喷漆、喷塑和塑粉固化工艺在封闭式喷漆房、喷粉房、烤房内进行,喷漆、喷塑、塑粉固化废气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不存在露天喷涂作业的问题符合末端治理与综合利用(十五)对于含低浓度 VOCs 的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吸收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达标排放;不宜回收时,可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生物技术、吸收技术、等离子体技术或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该项目喷漆、塑粉固化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UV 光氧废气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由上表可知,该项目的建设总体符合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 2013 年 31 号公告)的各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