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2018 年2目 录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3一、管理职责 .3二、管理职责: .3医疗废物管理责任追究制 .4医疗废物各种管理制度 .5一、医疗危险废物处置申报登记制度 .5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5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 .6四、医疗废物内部交接登记制度 .7五、医疗废物内部转运登记制度 .7六、医疗废物暂时存放管理制度 .8七、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 .8八、医疗废物清运交接登记制度 .9九、专用运输工具和暂存处清洁消毒制度 .9十、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 .10十一、医院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10十二、医疗废物发生流失、泄漏和意外事故时
2、的报告制度 .11十三、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11十四、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流程 .11十五、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11十六、医疗废物管理奖惩制度 .12医疗废物管理要求 .12一、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 .12二、特殊科室医疗废物处理方法 .12三、医疗废物运送的工作要求 .13四、专用包装和容器的要求 .13五、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设备要求 .14六、医疗废物工作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14七、专职人员收集废物标准程序 .14附录: .14附件 1、湖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清单(2017 年版) .1附件 2、医疗机构诊疗科室垃圾分类
3、处理指南 .3附件 3、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1)、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2) .4附件 4、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流程图 .6附件 5、医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等事故紧急处理流程 .1附件 6、医院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工作流程图 .23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 ”特制定本院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一、管理职责(一)医疗卫生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切
4、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二)应当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部门和监督部门;设置专(兼)职人员,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防止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行为发生。(三)医院成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第一责任人):院长 成 员:医疗废物管理部门责任人:院感办、护理部主任,后勤办主任二、管理职责:1、后勤部门为医疗废物管理主管责任部门,负责医疗废物回收及运送人员及其职业防护的管理;负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登记、交接等工作流程的管理;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2、医
5、院感染管理科为医疗废物管理监督和指导部门,负责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分类收集清单和流程并监督执行;负责全院医疗废物处置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参与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负责监督指导现场的规范处理和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3、护理部门为医疗废物管理监督执行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临床科室执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时贮存、交接登记制度的落实情况;参与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医务人员医疗废物管理知识培训、防护用品配备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规范使用收集容器) 、交接登记等制度的落实。4、医务、科研等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医
6、技部门和相关科研实验室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规范使用收集容器) 、交接登记等制度的落实。参与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5、专职收集人员应严格执行“医疗废物暂存处的工作制度” ,保持暂存处室内外环境整洁;自觉履行医疗废物暂存处工作人员职责,防止医疗废物在暂存处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负责在收集过程中检查每个包装是否符合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包装应该拒收,并要求立即改正,待包装符合要求后再收取;负责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称重登记,登记资料完整准确;负责对医疗废物密闭运送,医疗废物按类别定点放置于暂存间;每天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消毒;医疗废物对外交
7、接完成后,及时对暂存间的设施及内外环境进行彻底清洁消毒。6、各科室应指定专人兼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管理工作。医务人员都应当根据湖北省医疗4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清单 、 医疗机构诊疗科室垃圾分类处理指南 (见附件 1、附件 2)及时将产生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并放置于规定的容器;回收时的每个利器盒、医疗废物包装袋包装物、容器上贴(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负责交接的护理人员认真做好与专职收集人员相关的签收登记。医疗废物交接后及时对容器、场所进行清洁消毒;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环境污染事故,必须按医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等
8、事故紧急处理流程 (见附件 5)的程序处置,保护现场并且立即上报感染管理科、后勤科、分管院长,节假日报行政总值班。门诊各诊断室、注射室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交接、登记等管理由门诊部负责人负责,医技科室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交接、登记等管理由科室主任负责。医疗废物运送、交接、暂存、处置等管理由后勤部主任负责监督,具体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交接等工作。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移交工作由负责,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为“市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院感办必须履行监督和指导职能,定期不定期对各科室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贮存交接、登记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医疗废物管理责任追究制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
9、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后勤科的职责:1.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2.未对医院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3.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4.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5.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和运送工具不符合要求。6.污水处理系统未正常运转,使污水处理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而排入区污水处理系统。7.由于设施原因,医疗废物在暂存处发生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8.未保存医疗废物登记资
10、料。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专职收集人员的职责:1.未对使用后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2.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内。3.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4.未对包装进行检查,将不符合要求的包装带回暂存处。5.私自转让、买卖医疗废物。6.由于人为疏忽,使医疗废物在暂存处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三、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院感办的职责:1.未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2.为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3.未保存医疗废物登记资料。4.未协助相关科室对有关人员进行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5.私自转让、买卖医疗废物。5四、发生下列
11、情形之一的,追究科主任、护理部或相关部门责任人的职责:1.未组织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培训。2.未指导、检查医疗一线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工作。3.在护士长管辖范围内,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4.未将锐器放入锐器盒。5.未指定专人兼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管理工作。6.未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包装、交接签名等工作。7.未将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作为感染性废物处理。8.私自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各种管理制度一、医疗危险废物处置申报登记制度根据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以及传染病防治法要求
12、,规范医疗废物登记工作,现制定医疗废物处置申报登记制度,请各科室遵照执行:1、医院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按分类收集的原则进行。具体分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上述废物须置于指定的容器内。2、各科室必须定班定岗负责本科室每天产生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每天与医疗废物收集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的交接登记,交接时必须按医疗废物登记本上的内容填写所有项目,包括时间、重量、分类、去向、交接签名等。3、资料保存:各科室的医疗废物登记本必须妥善保存,保存时间至少 3 年以上。4、医疗废物暂存场所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交接由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接收人按照“危险废物转
13、移联单”上面项目详细填写,资料由院感办整理保存,保存时间3 年;5、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对医疗废物产生科室和医疗废物暂存场所的登记资料定期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指导整改。6、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应将产生的危险废物管理与处置情况主动向市卫计局和环保部门进行申报登记报备,申报内容应与医疗机构危险废物管理情况一致。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各部门应当根据湖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清单 、 医疗机构诊疗科室垃圾分类处理指南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2、院内污水处理系统须保持正常运转,确保污水处理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后再排入区污水处理系统。3、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处” ,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
14、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4、运送人员应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用防渗漏、防遗撒、并标有明显的专用医疗废物标识的专用运送车辆,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处” 。转6运车辆和工具使用后应在指定地点及时清洗和消毒。5、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按要求加强卫生防护,防止受到健康损害。6、科室管理人员应与专职收集人员做好内部交接。暂存处管理员应做好对外交接工作。资料至少保存 3 年以上。7、各部门及“医疗废物暂存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
15、、扩散,应立即按应急预案报告、处理。8、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HJ421-2008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 、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 、进行分类、收集、登记、转运和暂存。1、分类收集方法见湖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清单 、 医疗机构诊疗科室垃圾分类处理指南 。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HJ421-2008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
16、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2、医疗废物桶:放置于感染性废物和病理性废物产生地且方便收集的地方。(1)除了在处置室、换药室等常规放置医疗废物桶外,治疗室(仅限于治疗室内产生的医疗废物) 、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床旁、感染性疾病科病室应放置医疗废物桶。(2)医疗废物桶在非使用状态时应加盖放置。(3)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3/4 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封口紧实、严密。并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贴(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3、利器盒:放置于损伤性废物产生地,方便使用。(1)利器盒装满 3/4 封口后转运,不需
17、要写开启时间。应根据临床需要选择合适大小的利器盒,以免造成浪费。采血器或抽血的注射器应不分离针头全部放入利器盒。(2)治疗车上应配备利器盒置于方便使用处(宜挂在治疗车边上) ,治疗过程中产生的锐器即刻放入利器盒,不得二次分拣。4、受条件所限配药与处置同室的应分区管理,污染区摆放医疗废物桶和利器盒。5、集中处置方法为非焚烧方法的地区,病理性废物需按照殡葬处置。6、批量废弃的过期一般性药品,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疫苗及血液制品,应收集后交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置。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7、使用后的废弃的消毒剂和化学试剂排入医院污水系统;废弃过期的消毒剂、化学试剂原液和使用后的
18、甲醛等化学性废液应交给获得湖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回收 HW49 类废物的单位)集中处置;二甲苯等化学性废液也可使用病理性废液回收机回收处理。8、实验室废弃的尿液、引流液、脑脊液等标本直接排入污水处理系统。9、软包装输液袋(瓶)不属于医疗废物,可以交给有资质的回收公司(回收后不用于原用途、不做影响人民身体健康类的产品) 。无回收的应毁形后处理。玻璃输液瓶、一般性药物的小药瓶不属于医疗废物,可以交有资质的回收公司(回收后不用于原用途、不做影响人民身体健康类的产品) 。 10、非感染性患者使用的尿不湿、纸尿裤、卫生巾、卫生纸、B 超耦合剂擦拭纸等接触患者完整皮肤的用品、各种器材、用品的外包装
19、、药盒等不属于医疗废物。7四、医疗废物内部交接登记制度1、严格遵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2、各科室应定人或定班负责与医疗废物收集人员进行交接。当专职收集人员到达各科室时,科室管理人员应将完好无损的包装袋(否则加一层包装)交给专职收集人员,当面称重量、登记,所登记与回收员保持一致,并将完整填写的中文标签,贴(系)在包装外。(1)交接登记包括:科室与暂存间回收人员的交接登记、暂存间与处置中心的交接登记。分别填写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1) 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2) (见附件 3)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登记。(2)特殊废物的登记:胎盘登记: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传染病
20、产妇的胎盘、产妇放弃或者捐献的胎盘,作为病理性废物处置。应建立胎盘处理登记本 ,并使医疗废物登记本和暂存间登记本记录每天的数量保持一致。取出的植入物登记:取出的植入物如钢钉、钢板等按照医疗废物处置。3、医疗废物交接时,专职人员必须检查包装袋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渗漏等情况,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处。4、每次医疗废物移交指定单位时,应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按规定登记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交接时间,车牌号、双方签名等。月底由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汇总,资料保存三年保存 3 年以上。五、医疗废物内部转运登记制度医疗废物转运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
21、完整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医疗废物转运时宜设专用通道,无专用通道时应分时段密闭运送。1、医院安排专人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转运工具密闭转运。2、转运人员收集医疗废物时要与废物产生地点负责人进行废物交接登记并签名,登记的内容有:医疗废物产生地点、日期、废物类别、重量及需要说明的事项。3、转运人员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储存地点。4、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容器的标识,中文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22、。5、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必须防止造成医疗废物盛装容器破损或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律实施袋装封闭运送。6、本单位内部一般采取每天运送,运送时避免穿越医疗区、人员活动区、食品加工区等。7、内部运送路线:住院大楼:污物通道手术室污物通道外科污物通道内科污物通道妇产科内儿科医疗废物暂贮间门诊大楼:污物通道康复科污物通道内镜室妇产科心电图室彩超室污物通道放射科检验科各诊断室注射室发热门诊医疗废物暂贮间运送时间:16.0016:30 8、专职人员在收集或运送医疗废物时,要穿防护服、戴口罩、帽子、一次性手套、穿胶鞋。接触医疗废物后,脱去手套要按照六步洗手法认真的洗
23、净双手。9、在工作中要防止被锐器刺伤,一旦发生刺伤要及时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并采取应急处8理措施。10、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及时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消毒。11、医疗废物转交出后,应当对暂时储存地点、容器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六、医疗废物暂时存放管理制度1、专职人员收回的医疗废物,包装袋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应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贮存于医疗废物暂存处。2、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符合要求,3、严格分类放置医疗废物,不得混放医疗废物,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4、病理性废物收回后放入冰箱内。其余废物放入专用收集箱内密闭保存。5、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 2 天。七、医疗
24、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1、医疗废物暂时贮存间应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2、要有严格的封闭措施,设专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3、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措施,做到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4、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禁止转让和买卖医疗废物。5、医疗废物分类管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6、专职人员必须按制定时间、路线,并使用专用密闭运输工具,收集、运输医疗废物。7、从各科室医疗废物产生点收集回的医疗废物要分类放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8、认真
25、执行登记制度,收集医疗废物按危险废物台账记录表规定的内容及时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并保存登记资料至少三年。9、收集的医疗废物不能外流、泄漏、扩散,只能交给指定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理。10、将医疗废物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时,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11、每次收集完毕,在暂存点及时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先用 1000-2000mg/L 含氯消毒液刷洗,再用清水冲洗干净。12、当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及时对贮存点、设施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先用高压水冲洗,再用 1000-2000mg/L 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擦
26、拭。13、专职人员在收集或运送医疗废物时,要穿防护服、戴口罩、帽子、一次性手套、穿胶鞋。接触医疗废物后,脱去手套要按照六步洗手法认真的洗净双手。14、在工作中要防止被锐器刺伤,一旦发生刺伤要及时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15、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即可向医疗废物管理办公室及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16、因管理失误,发生医疗废物丢失、泄漏、扩散,要承担相应责任,并根据情况给予罚款处理。17、医疗垃圾、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分别运送。医疗垃圾暂时贮存不能超过 48 小时。9八、医疗废物清运交接登记制度1、医院废物转运员从科室医疗废物产生点收集回的医疗废物要分类放置于符合医疗
27、废物专用包装、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2、医疗废物不得买卖,不得交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 2天。3、认真执行登记制度。交接登记包括:科室与暂存间回收人员的交接登记、暂存间与处置中心的交接登记。分别填写湖北省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并保存登记资料至少三年。4、转运人员每天从医院各科室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储存地点。运送时避免穿越医疗区、人员活动区、食品加工区等。5、转运人员在
28、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容器的标识,中文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6、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必须防止造成医疗废物盛装容器破损或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律实施袋装封闭运送。7、医疗废物转运员在规定的时间里,应按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医疗废物转移交接工作,并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上面项目内容详细填写,登记要求真实、完整、规范,资料每月由院感办打印汇总保存。8、每天使用后的运送工具和车辆必须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医疗废物转运出去后,及时对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保
29、持暂存处室内外环境清洁。九、专用运输工具和暂存处清洁消毒制度1、严格执行医院消毒隔离制度。2、转运员每次收集医疗废物完毕,必须在暂存点及时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先用2000mg/L 含氯消毒液刷洗,再用清水冲洗干净。3、每日用紫外线消毒暂存间室内空气一次,每次至少半小时。4、暂存间地面、墙面、垃圾筒每日用含有效氯 2000mg/的消毒剂溶液喷雾、擦洗、拖地一次。喷雾量根据墙面结构不同,以湿润、不向下流水为度,一般为 50-200ml/m2。5、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转运员要及时对贮存点及设施进行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先用高压水枪冲洗,再用 2000mg/L 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擦拭。保持暂存处室内
30、外环境清洁。6、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外表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用 2000mg/L 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7、专职人员在收集、运送医疗废物及行暂存间清洁消毒时,要穿防护服、戴口罩、帽子、一次性手(橡胶手套) 、穿胶鞋。防水饭单等,接触医疗废物后,脱去手套要按照六步洗手法认真的洗净双手。8、消毒后及时进行消毒登记9、在工作中要防止被锐器刺伤,一旦发生刺伤要及时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10十、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1、所有医务人员包括工勤人员都应当接受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培训,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及医疗废物管理法律法规知识水平。2、从事医疗废
31、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应掌握废物管理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3、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1)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院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2)掌握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管理、运送、暂时贮存、移交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3)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4)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5)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
32、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十一、医院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制定本预案。(一) 组织管理:成立医院医疗废物应急管理组织1、组 长: (负责指挥医院医疗废物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2、组 员 : (负责医院医疗废物意外事故的应急医疗救助工作) (负责医院医疗废物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负责医院医疗废物主要管理工作)(医疗废物医疗废物专职收集人员,职责为负责医院医疗废物日常收集和暂存管理工作)3、医疗废物主管部门:后勤科(二)全院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义务监督医疗废物
33、的管理,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环境污染事故,必须按医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等事故紧急处理流程 (附件 5)的程序处置,保护现场并且立即上报感染管理科、综合保障部、分管院长,节假日报行政总值班。感染管理办公室、后勤科、分管院长或行政总值班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污染现场进行封锁,做好防护,尽可能减少污染扩散,保护好周围人群。(三)对溢出、散落的医疗垃圾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同时根据污染情况,采取有效的安全的处理方法进行场地消毒。消毒工作应由污染较轻区域向污染较重的区域进行,待彻底清洁和消毒后,再对清扫工具进行消毒。(四)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工作时,必须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品和用具必须进行消毒处理。(五)如果在处理过程中,清理人员的身体不慎受到伤害时,必须立即报告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救护小组对患病人员进行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六)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环境污染事故时,必须由感染管理科协同相关部门及时对事件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性质,明确责任人应承担的责任,并按医院相关制度追究其事故责任,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七)医疗废物发生流失、泄漏和意外事故时的紧急处理流程(见附件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