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程度对农村女性婚姻状态的影响摘要教育程度不同的农村女性的婚姻存在着差异。农村女性的教育程度与配偶收入、户口性质、在家中的地位等有密切关系;教育程度直接影响了农村妇女的夫妻感情、家庭暴力的产生与应对、处理婚姻危机的能力、幸福感以及人生的追求。教育既是农村女性实现社会流动的重要渠道,又是农村女性获得婚姻幸福的重要条件。因此,切实提高农村女性的教育程度,能够有效地改善农村女性婚姻状况与婚姻质量,帮助农村女性实现社会流动与人生幸福。 关键词农村女性;教育程度;婚姻状态 中图分类号G77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712(2016)01-0128-03 婚姻交换理论(Edwards,1969)
2、和择偶梯度理论(Burchinal,1964)认为,婚姻通过种族、教育、职业等方面的配对,为社会阶层的稳定提供支持,成为阶层延续和变化的主要机制。对于处于底层的农村女性而言,婚姻被看作是向上层流动的最重要渠道。1缺乏教育所形成的人力资源劣势不但使农村女性在职场上面临机会、待遇、权利等方面的不平等,向上流动机会渺茫,而且还对她们的婚姻质量产生某些消极的影响,婚姻这种社会流动的渠道同样会受阻。 本课题组深入广西各地农村与城镇,对 400 多名农村出身女性的教育水平与婚姻状况进行了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研究发现,整体而言,教育程度在某种层面上影响着农村女性的婚姻质量。教育程度较低的农村女性,对婚姻满意
3、度也相对较低。没受过教育的农村女性比受过教育的农村女性更容易对婚姻感到不满意,小学学历的农村女性也比初高中、本科学历的农村女性更容易对婚姻感到不满意。学历为文盲、小学、初中、高中的农村女性对婚姻感到不满意的比例分别为:30.8%、15.5%、12.5%、8.3%。 一、教育程度与配偶收入 不同教育程度的农村女性的配偶收入存在极其显著的差异(p=0.000) 。教育程度低的农村女性的配偶收入水平普遍比较低,而教育程度高的农村女性的配偶收入水平普遍较高。配偶月收入低于 820 元的农村女性,学历为没上过学、小学、初中、高中、大中专、本科的比例分别为 30.8%、67.2%、37.5%、19.5%、
4、2.9%、7.4%;配偶月收入 1507元以上的农村女性,学历为没上过学、小学、初中、高中、大中专、本科的比例分别为 15.4%、5.2%、8.9%、19.4%、67.6%、51.9%。 农村女性教育水平与其配偶收入的关系并非完全对应。中等偏上程度的教育水平可以帮助女性嫁到收入更高的家庭,但是过高的教育水平(本科以上)并没有绝对增加女性嫁给收入更高的男性的机会。参考国外相关研究(Smitset,et al,1998;Ultee,Luijkx,1990) ,一个假设性的解释是,教育程度更高的女性具有更好的人力资本,经济独立能力相对越强,面对婚配时关注的维度多元化,寻求收入更高的配偶的愿望并非十分
5、强烈。1 二、教育程度与配偶户口 教育水平越高的女性越容易实现农村户口转变为城市户口,也越容易嫁入城市。不同教育程度的农村女性的配偶户口存在极其显著的差异(p=0.000) 。总体而言,教育程度越高的农村女性,其配偶为城镇户口的比例越高;而教育程度越低的农村女性,其配偶为农村户口的比例也相应越高。初中以下学历的农村女性的配偶是农村户口的比例明显较高,而高中以上学历的农村女性的配偶是城镇户口的比例明显较高。数据统计显示,学历分别为初中、高中、大中专、本科学历的农村女性,其配偶为农村户口的比例分别为 83%、52.8%、41.2%、29.6%。 在户籍附加公共资源与社会地位的背景下,对于可控资源本
6、身就极其有限的处于社会底层的农村女性,户籍身份在起点上限制了其“上迁婚姻”的机会。而只有作为“后致变量”之一的教育程度的提高,能够使农村女性在婚姻市场上获得较好竞争力,从而打破户籍魔咒成功实现“上迁婚姻” 。 三、教育程度与家庭地位 妇女家庭地位概念比较一致的说法是妇女在家庭中享有的威望和拥有与控制家庭资源的权力。2 虽然不同教育程度的农村女性的家庭地位并不存在显著差异,其家庭地位也不完全与学历成正比,但是,文化层次低的农村女性在家中处于较低地位的情况更为普遍,而文化层次高的农村女性在家中更有可能享有话语权与较高的地位。调查统计显示,家庭生活由公公或婆婆做主的农村女性,学历为没上过学、小学、初
7、中、高中、大中专、本科的比例分别为 15.4%、8.6%、7.1%、8.3%、2.9%、3.7%;由丈夫做主的农村女性,学历为没上过学、小学、初中、高中、大中专、本科的比例分别为46.2%、58.6%、37.5%、30.6%、32.4%、22.2%;而享有民主决策权或话语权的农村女性,学历为没上过学、小学、初中、高中、大中专、本科的比例分别为 23.1%、13.8%、41.1%、33.3%、44.1%、63%。 四、教育程度与夫妻关系 (一)教育程度与夫妻感情 教育程度较低的农村女性对待婚恋的态度比较草率、幼稚,在夫妻关系中也更为被动。相比之下,学历较高的农村女性,对待婚恋更为谨慎、成熟,并能
8、主动配合与帮助丈夫,对丈夫的影响力也更大。高中毕业的小刘,在外出打工时感到艰苦而寂寞,这时她结交了一男友,交往不到半年就怀上对方的孩子,小刘没能举行像样的婚礼,就草草领了结婚证。孩子出生后不到一年,就把孩子寄养在奶奶家,继续跟丈夫一起外出打工。这时,她意外地发现丈夫有外遇,又无奈地离婚。大学毕业的小侯,在某县职业中学任教,丈夫在柳州一家电脑公司工作,夫妻长期两地分居。孩子出生后,她见丈夫的电脑公司经营良好,就停薪留职到柳州帮忙打理公司,两年后又返回某县一所初中当教师。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小刘都显得那么草率与被动;相比之下,小候凭借电脑技能不但可经济独立,还可以成为丈夫的得力助手,她在处理工作与
9、婚姻关系时显得进退自如。 (二)教育程度与家庭暴力 在我国家庭暴力发生普遍存在,尤其是农村地区。我国部分农村地区家庭暴力发生率为 65%,其中,精神暴力最为常见,其次是躯体暴力,性暴力发生率相对较低,分别为 58.3%、29.8%、16.9%。3教育程度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可帮助农村女性避免家庭暴力。教育通过使农村女性积累一定程度的人力资源,从而拥有较强的经济能力与职业地位,正是这些实力减少了家庭暴力产生的可能性。研究显示,夫妻间收入的差距对男性实施肢体暴力具有显著影响,与夫妻收入相同的男性相比,收入低于妻子的男性实施肢体暴力的可能性会降低。女性从乡村走向城市,从家庭走向社会后,经济独立使她们的
10、自尊和平等意识迅速增强,相对于传统的农村女性,她们更敢于与传统的男性权威相抗衡。4 可见,受教育程度较低的农村女性,由于经济不独立,对婚姻与丈夫的依赖性更大,在家中没有话语权,对丈夫的协调力与影响力相对较小,婚姻更容易出现危机甚至家庭暴力。教育程度的提高能够有效帮助农村女性提高婚姻质量,增进夫妻感情,降低家庭暴力发生的机会。 (三)教育程度与婚姻危机 随着农民工大量涌入城市,留守妇女的婚姻家庭问题普遍存在,相当一部分家庭存在夫妻感情不和、时常发生家暴、夫妻没有身体与心灵的交流、缺乏正常性生活、出现第三者、互相猜疑、财产纠纷等种种问题,婚姻危机一触即发,离婚现象逐年上升。教育程度直接影响了农村妇
11、女处理婚姻危机的能力。 调查发现,处于婚姻危机下的农村妇女 65.3%有离婚的想法,却因为诸多因素难以实现。一是收入原因,教育程度较低的农村妇女,大都从事低层次工作,收入较低,经济上不独立。同时,不了解丈夫的经济收支情况,没有家庭经济支配权。二是房产原因,离婚诉讼中涉及的拆迁安置房,由于房屋土地性质问题,一般采取调解。在调解中,女性常常因为教育程度较低而有理说不清,不能借助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权益,结果婚可以离,但房子拿不到手。三是观念原因,乡村社会对男性出轨宽容度较高,对女性出轨零容忍,而教育程度较低的农村妇女更容易受此影响,即使出现婚姻危机也忍气吞声,长期在离婚边缘游荡。 婚姻危机下的农村妇女
12、若选择不离婚,境遇同样比较艰难,而教育程度低更加剧了这种困境。一是生活困顿,有的丈夫恶习难改,导致家中债台高筑,妻子要承受极大的经济压力。二是家暴不止。经常性而又隐蔽的家暴使有些农村妇女常年处于恐惧、悲愤中,教育程度较低的农村妇女更倾向忍受而不是寻找援助。因此,教育程度较低的农村妇女,不离婚后更容易遭受精神和物质上的双重折磨。 离婚后的农村妇女同样面临各种压力。首先是生存压力。离婚后打工的微薄收入要负担整个家庭日常开销,教育程度较低的农村妇女更感生活压力倍增。其次是舆论压力。农村是熟人社会,一旦离婚就满城风雨,女方在离婚后承受的舆论压力远远大于男方。教育程度较低的农村妇女,抗压能力相对较低。再
13、次是子女压力。在调查走访中发现,离婚后的孩子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年龄越小的孩子承受能力越弱。而教育程度较低的农村妇女更缺乏对孩子进行心理辅导的能力。 五、教育程度与幸福感、人生追求 虽然不同教育程度的农村女性的幸福感并不存在显著的差异,但是教育却使她们更有可能获得幸福感和创造力。借助 SPSS 17.0 的Crosstab 进行差异分析发现,本科学历的农村女性生活“很快乐”和“较快乐”的比例均明显比其他低学历的农村女性高,而小学以下学历的农村女性“基本不快乐”和“根本不快乐”的比例却明显比其他高学历的农村女性高。对生活感到“很快乐”和“较快乐”的农村女性比例,存在随学历层次的升高而增长的趋势
14、;而对生活感到“基本不快乐”和“根本不快乐”的农村女性比例,总体上存在随学历层次的升高而降低的趋势。 值得一提的是,高中学历的农村女性,似乎日子过得平和而知足,她们感到“很快乐”和“较快乐”的比例虽然不如本科学历的农村女性,却居第二;感到“一般”的比例在所有学历层次中最高,达 47.6%,而感到“不快乐”的比例却是最少的。这恰恰印证了知足常乐的中庸之道。 教育的差异使农村女性的人生追求产生一定程度的差异。其中,没上过学的农村女性除了将孩子作为生活重心外,选择其他项作为生活追求的比例均等;小学以下学历的农村女性渴望文化知识的迫切程度与对其他方面的追求同等重要;初中以下学历的农村女性,她们的生活首
15、先以小孩为重心,希望孩子健康成长、考上理想学校,将来能过上好生活;高中以上学历的农村女性开始有独立人格的觉醒,不再将孩子作为全部生命的价值追求,她们将工作和事业视为人生最大追求的比例最高,排在第二位的是钱和健康;而本科学历的农村女性对人生价值的理解更为成熟与睿智,她们已摆脱传统女性相夫教子的单一角色定位,开始以独立人格与自信心实现更高层次的人生价值,她们更大程度地选择以追求人生幸福为生活重心,其次是工作事业的成就、财富的积累、家庭与小孩。 由此可见,教育成为农村女性争取男女平等与社会地位的主要手段而具有特殊的社会学意义,教育更是农村女性通向家庭幸福的重要途径。大力提高农村女性的教育程度,能够有
16、效地改善农村女性婚姻状况与婚姻质量。应彻底抛弃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帮助农村女性培养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加强农村女性的职业技术教育,提高农村女性劳动致富的本领与技能,保证农村女性有独立的经济来源,使之摆脱对男性的人身依附而获得婚姻自由的资本,从根本上改变自身被动与无奈的生存状态,成为独立、健康、快乐的现代女性。 参考文献: 1韦艳,蔡文祯.农村女性的社会流动:基于婚姻匹配的认识J.人口研究,2014(7). 2龚继红等.教育背景对农村妇女家庭权力行为和家庭地位满意度的影响研究J.浙江学刊,2009(2). 3郭素芳.农村地区家庭暴力发生情况及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公共卫生,2007(1). 4李成华.夫妻相对资源和情感关系对农民工婚姻暴力的影响:基于性别视角的分析J.中国公共卫生,2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