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的经济学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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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的经济学分析摘 要截至 2015 年,我国中央一号文件已经连续 12 年关注“三农问题” ,而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改革成为关注的焦点。而土地流转制度的设定必须以科学的经济学理论为依据,本文认为,制度经济学关于产权制度的理论,以及经济学中的成本收益理论,即为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的重要理论基础,而“理性经济人”假设为土地流转激励机制的设定提供了理论支撑。 关键词制度经济学 土地流转 产权 成本 收益 中图分类号:F06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27-0062-01 一、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的经济理论基础 (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理论 产权制度是

2、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基础,其重在解决农村土地所有制关系问题,即规范土地所有权,确定土地的占有、收益、使用以及处分权的归属。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产权制度对经济的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因为,一方面,产权制度通过对农村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清晰界定,促进土地交易流转行为的确定性,从而降低土地流转的成本。另一方面, “无恒产则无恒心” ,土地产权制度的界定可以体现制度的激励与约束功能,从而有助于提升土地的利用效率。具体而言,目前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保责任制,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农民以家庭为单位承保土地,对土地拥有使用、收益以及有限制的处分权。 (二)成本收益理论 成本收益理

3、论是一种重要的经济学理论,其以实现帕累托最优为目标,要求在达到同种收益时实现成本最小化,或者在成本相同的情况下实现收益最大化。农民常年辛苦劳作,然而收益甚微的现象,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普遍存在,这种现象在偏远山区尤为严重,农民耕地种田除了能养家糊口之外,难以有所积蓄,其生产经营通常无账可算,成本与收益严重不匹配。由此,在制定农村土地制度时,很有必要借助成本收益理论,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另外,根据机会成本原理,若农民选择外出务工,则其所拥有的土地将不能有效利用,亦有失去土地的后顾之忧;若农民选择留在农村,则会失去其他工作机会。而土地流转制度的构建,可以使农民在不放弃其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自由转让土地

4、使用权,从而使农民从农村解放出来以从其他工作。从社会整体来看,众多的农民可以为社会提供大量的人力资本,使得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从经济学理论来看,这是土地流转制度所能产生的正外部性。 二、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缺陷 (一)农村土地产权界定的问题 我国采取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本经济制度,对于土地而言,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1978 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农村进行了土地改革,实行家庭联产承保责任制。由此,农村土地产权属呈现出这样一种复杂样态,一方面,农民集体享有农村土地所有权,由其决定将土地承包给集体中的家庭;农民家庭根据土地承包合同享有土地的使用、收益以及有限的处分权。这样一

5、种权利分配看起来比较明确,实际却存在很大的问题。第一、农村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模糊不清,农民主体是指村民小组,还是村委会,抑或乡镇人民政府?并且,随着村民小组合并,村委会的撤销与合并等,使得村民集体的界限更加模糊。第二、根据我国公有制的经济制度,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其本质上由所有的村民共有。由此,农民与农民集体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农民通过选举产生农民集体干部,村集体干部行使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并经营管理集体土地。然而,由于农村基层民主的缺失,村民很难选出满意的代理人,这样的村民集体不能有效地维护农民利益。 (二)规模化经营程度滞后 我国农村承包土地采取的是“均田制”的模式,在实务中实行“好孬搭

6、配”的方式分配到户的,这就使得每家每户本来就不多的承包土地七零八落地分散在村里的各个角落。进行土地流转后,受让人所获得的土地也仍然东一块、西一块,很难成片的连在一起。这样即使受让人在总量上获得了很大面积的土地,由于土地空间位置上的分离,必然阻碍受让人对土地进行规模化经营或者机械化生产,难以形成规模化的经济效益。这也导致了我国农村长期以来延续的是“一家一户”的小规模、高成本、低效益的经营模式。另外,农村生产工具、生产技术落后,也成为展开规模化生产的障碍,制约着经济的发展。目前,在西欧国家,工业 4.0 逐渐兴起,大型机器设备广泛运用于农业生产中,然而,在我国农村地区,养牛耕田、铁锄翻地普遍存在。

7、在农村地区,每个农民家庭都拥有全套的生产工具,这些工具基本上停留在农业社会的水平,而现代机器设备却不多见。 (三)农村土地流转配套激励机制的缺失 经济学中有“理性经济人”假设,即人们为一定行为需要有利益的促动。在我国农村地区,之所以土地流转难以推进,激励机制的缺失是一个重要原因。如土地出租费用设定制度、入股价值的评估制度尚未建立,另外,不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使将土地视为“命根子”的农民对土地流转充满忧虑。 三、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之完善 (一)完善农村土地使用权制度 针对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所存在的缺陷,本文认为应当采取如下完善措施。第一、明确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目前,我国农村基层政府机关在

8、行使农村行政管理职能的同时,亦行使经济管理职能,这样就使得具有了农村土地代理人的角色,从而使得农村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含混不清。由此,本文认为,对于农村土地而言,可以将享有所有权的村民集体法人化,由该法人享有农村集体所有权,村民集体的组员均为该法人的股东,并由其通过投票选举出管理人员,尤其待村民管理土地。如我国试点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可以视为这一模式的成功实验。第二、完善农村治理机制。在我国,由于土地所有权不能赋予村民个人,村民只能通过选择代理人的途径来行使这一权利。如此,建立规范的选举制度,保障农民行使权利至关重要。 (二)鼓励农村土地流转,增强规模化经营 面对我国农村落后的生产现状,本文认为可以从

9、以下方面加以改进。首先,应当完善土地流转制度,鼓励农民以出租、入股等多种方式进行土地流转,从而形成规模效应,以为机械化大生产提供制度基础。其次,生产工具的落后直接制约着生产力的提供,应当鼓励农业生产对先进机器设备的采用,以提高生产效率。 (三)完善土地流转激励机制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为了促进农村土地流转,需要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首先,建立农村土地价值评估机制,使农民在进行土地入股或出租土地时能够得到公允的对价。其次,应当建立健全适合农村特点的社会就业、养老保险、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以及社会福利政策,解除其后顾之忧。 四、结语 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土地流转成为农村普遍存在的现象。但是,土地流转制度的设定必须以科学的经济学理论为依据。本文根据制度经济学关于产权制度的理论,以及经济学中的成本收益理论,认为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存在农村土地产权界定模糊,规模化经营程度滞后的问题,并进而提出了应对措施。另外,从经济学角度来看,为了促进农村土地流转,需要完善诸如农村土地价值评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等激励机制。 参考文献 1陈爱娟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产生及其内在缺陷的经济学分析J.江苏社会科学,2004, (4) 2陈薇.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与农地流转J.乡镇经济,2005, (3) 3毛政发.农村土地流转困难的制度经济学分析J.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8,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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