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谈招标采购低价竞争的几点对策摘 要招标采购制度自从在央企实施以来,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等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受市场竞争局限性和自身所处阶段的制约,在招标采购制度建设上,央企目前仍在不断探索实践,尚需要下大力气予以完善和落实,这对于如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尤为重要。 关键词招标采购;低价竞争;对策 中图分类号:F25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34-0332-01 引言:招标采购是市场经济中利用市场的基础性调节作用,通过投标人之间竞争优化资源配置,进行工程、货物或服务采购,进而实现提高经济效益,保证招标采购项
2、目质量宗旨的一个过程,具有为实现既定目标而在一定期限、人员、资金等约束条件下开展的一次性工作的特点,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招标采购专指缔约过程,包括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发布、发售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和合同授予等 6 个环节;广义的招标采购则指从招标采购开始至招标采购商品实现的全过程,既包括招标采购缔约过程,又包括合同履约过程,这与经济学中的消费行为一致。本文讨论的招标采购,均指广义招标采购。 一、物资招标采购的评价方法 现阶段工程物资采购,主要分为招标采购和谈判采购。其中一部分金额较少或者需求较为紧急的,采用采购谈判的方式采购,其余的大部分物资都将采用采购招标的方式来进行采购。
3、因此,招标采购是工程物资采购的主要方式。在招标采购中,目前评标办法主要为综合评标法和最低价评标法。 (一)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低价中标的情形分析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最低价评标法是价格在投标中占据绝对主要的位置。最低投标价法的目的在于通过专家评审选择不低于其成本而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前提是专家对于生产此项物资的企业成本有相当程度的了解。 (二) 采用综合评标法低价中标的情形分析 综合评标法:俗称“打分法” ,是将评审因素分
4、为技术、商务和价格三部分。技术部分包括技术方案、技术服务等;商务部分包含的评审内容为投标人的实力、业绩、信誉、商务响应与偏差等。把每项都折算成一定分值,总分为 100 分。评标时,对投标人每一项指标进行符合性审查。核对并给出分值,汇总比较,取分值最高者为中标人。 二、 招标采购低价竞争应对的措施 (一) 降低价格所占权重。 首先在物资采购中就不提倡使用最低价法,原因如上所述,目前最低价法还不完善,无法真正了解到企业的成本。其次,在综合评标法中,技术、商务和价格所占比例应依据物资的特性而分别维持在一个合理的比例内。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
5、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六十;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 这是一个相当模糊的范围,给了具体采购者依据不同物资分别对待的自主性。 (二)采用综合评分法中的中间基准价法 综合评分法细化原则一种可以叫做中间基准价法,就是以合格投标人的平均报价作为基准价(一般为满分) ,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在标准分值基础上按其报价偏离基准报价的程度相应降低。这种方法能在一定程度上消除最低基准价法的缺点。 中间基准价法按其计算基数不同,可分为全体平均报价法和中间平均报价法。全体平均报价法,就是以全体合格投标人的报价作为基数计算投标人平均报价,以此作为基准报价。中间
6、平均报价法就是在全体合格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再计算平均报价,以此作为基准报价。中间平均报价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全体平均报价法的缺陷,但是其仅能在参与投标的厂家超过 5 家时才能使用。 最常用的细化原则是最低基准价法,就是将所有投标人的最低价作为基准价(一般为满分) ,在此基础上报价每超出一定的百分数减分;或以中间价为基准价(一般不为满分) ,在此基础上报价低的加分,报价高的减分。 (三)对异常低价设防 采购人有权根据采购标的物的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中将低于采购预算一定比例(例如 80%或以下)的报价设定为异常低价,并赋予异常低价报价人一项附加义务,即异常低价报价人必须
7、对其价格构成做出合理解释,提交相关证据。 (四)强化价格评审 既要强化对报价合理性与完整性的审查,而不是只评不审,对任何报价都不加质疑地盲目接受。严谨的报价是经过周密的核算得出来的,应当包括货物的进货或原料成本,加工、仓储和运输成本,材料损耗和设备折旧成本,安装、调试和维护成本,投入项目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等人工成本,企业税负和财务成本,风险准备和合理利润等多种构成因素。 (五)设定弃标赔偿责任 中标人的任何弃标行为都是违约行为(不可抗力导致的除外) ,都应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中标人放弃中标后,为了避免重新招标导致的时间延误和社会成本增加,顺延中标应当是采购人的首选。顺延中标如果导致合同价格抬
8、升,采购人将蒙受合同价格损失。招标文件可以将顺延中标人的报价高于弃标人报价的部分,界定为弃标人给采购人造成的合同价格损失。恶意弃标行为出现后,采购人有权要求弃标人依法承担赔偿合同价格损失的责任。设定弃标赔偿责任,弃标人不仅要损失投标保证金,还要赔偿合同差价。 (六)端正认识依法监管 在价格评审不能突破采购预算的制约下,任何中标价都不可能是绝对意义上的高价。如果没有其他违法违规情节,高价中标无可置疑。低价并不代表廉洁和正义,其背后可能隐藏罪恶。对于涉及高价中标的质疑、投诉或举报,监管部门应该严格依法处理。 综上,在招标采购中,我们可以使用综合评分法,降低价格所占权重,并使用中间基准价法来细化价格
9、评分,采用这此方法,将能极大地抑制恶意低价中标现象的出现,因此,要求厂家在参与投标的时候,更加注重对技术和商务相应部分的完善,对提高产品质量有一定的作用。 结束语 综上,在招标采购中,我们可以使用综合评分法,降低价格所占权重,并使用中间基准价法来细化价格评分,采用这些方法,将能极大地抑制恶意低价中标现象的出现,因此,要求厂家在参与投标的时候,更加注重对技术和商务相应部分的完善,对提高产品质量有一定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贾露,杨志勇,郄振雷.;浅谈招标采购低价竞争的几点对策J.;河北企业,2013,10:41. 2 毛林繁.;招标采购项目风险分析与控制J.;招标与投标,2013,03: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