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公司日常运营风险控制一、 企业劳动用工方面的风险控制 第一条 经济环境变化形势下,生产经营遭遇一些困难十分正常。建议阁下不要 轻易进行大幅度裁员,这不仅可以防止因裁员较多所带来的法律风险,避免伤害 留用员工的企业归属感 而影响企业长远发展。若阁下决定进行裁员,应通过律 师依法启动裁员程序。因经济环境变化而导致的裁员,只有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经过合法程序才能确保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否则会导致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劳动者赔偿金的情况。 第二条 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必须遵循劳动合同法的民主程序,必须向劳 动者公示,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阁下忽略这一点,规章制度将不能作为 企业用工管理的依
2、据,企业还会面临职工随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提出经济补偿 的风险。建议阁下注意保留职代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协商规章制度的书面证据。保留员工手册签收记录、规章制度培训签到记录、规章制度考试试卷等方法都是证明阁下的企业公示规章制度的良好证据。 第三条 阁下应树立先订合同后用工的观念,最迟必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继续2工作的,也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合同。劳动者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请保留向劳动者送达要求签订合同通知书等相关证据,以免劳动者不愿与企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又事后要求企业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第四条 劳动者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的,应尊重劳动者选择
3、,按其意愿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可书面征询劳动者意见,若其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保留劳动者同意的书面证据,避免事后劳动者反悔,以应订而未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两倍工资。 第五条 公司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特别是付费研修的,应当签订专项培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减少人才流失对企业的影响;同时,注意保留培训费用方面的相关证据,以避免发生争议时的举证困难。 第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是企业的宝贵财富。为了避免出现他们在离职后到其他用人单位或自己开办公司从事竞业限制业务,造成阁下的企业客户流失、知识产权被侵害、生产
4、经营受损的局面,阁下可以与他们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并同时签订竞业限制条款,明确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和期限。但根据法律规定竞业限制期限不得3超过二年,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应按月给予劳动者 经济补偿,否则可能导致竞业限制条款不具有约束力。 第七条 企业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工作的,应支付加班工资。对由于工作性质、工作岗位的特点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建议阁下及时申请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审批。同时注意保留经劳动者确认的考勤记录,以免在对加班事实发生争议时出现举证困难。 第八条 安排职工年休假是企业的义务。如果企业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职
5、工不愿休假的,建议阁下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休假,并要求职工以书面方式对是否休假、何时休假予以确认,以避免发生争议时举证不能。 第九条 依法及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义务。若企业未依法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的,将可能面临劳动 者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的更大风险和成本。 第十条 企业与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工资 报酬等内容时,建议阁下务必通过书面劳动合同、工资单、岗位变化通知书等书面形式将变更内容予以文字记载,并经劳动者确认,以免发4生纠纷时带来举证困难。 第十一条 企业在试用期内对劳动者有单方解除权,为确保阁下正确行使权利,建议阁下把好招聘关,明确界定录用条件
6、并通过发送聘用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在规章制度中规定等方式向劳动者公示录用条件并要求其签名确认。在试用期内做好考核工作,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及时解除合同,否则过了试用期将需要支付较高的辞退成本。 第十二条 企业在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情况下有单方解除权,为确保阁下正确行使权利,建议阁下在企业的规章制度或员工手册中对严重违纪、重大损害等情形作出明确量化的规定,同时注意保留职工严重违纪、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害、严重影响的事实依据,以便发生争议时举证。第十三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企业应依法保障其辞职自由,但也应注意规范其辞职行为。建议阁下注意保留劳动者提交的辞职书等书面证据,
7、以证明劳动者是否依法行使了合同解除权。对劳动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在劳动合同约定期限届满前或约定工作任务完成前解除劳动合同,给企业造成损失的,阁下可以主张劳动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但需要保留好造成损失及证明损失额的凭证。 二、订立合同时风险控制 5第十四条 经济下滑,部分企业由于资金链紧张导致不能正常履约,部分企业会利用企业之间合同手续上的欠缺逃避违约责任。故为了保证交易安全维系与客户之间的长久关系,应完备书面合同,并且尽可能与客户签署一式多份的书面合同,保持多份合同内容的完全一致并妥善保存。 第十五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会出现双方变更合同内容的情况,包括数量、价款、交货、付款期限等。为避免将来产生
8、说不清的纠纷,应妥善保管对于证明双方之间合同具体内容具有证明力的下述资料:与合同签订和履行相关的发票、送货凭证、汇款 凭证、验收记录、在磋商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资料。 第十六条 鉴于现阶段的司法实践情况,为杜绝盗盖偷盖公司公章等可能严重危及企业利益的行为,应完善有关公司公章保管、使用的制度。在签署多页合同时加盖骑缝章并紧邻合同书最末一行文字签字盖章,防止少数缺乏商业道德的客户采取换页、添加等方法改变合同内容侵害公司的权益。第十七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合同签订的后的跟踪和责任分配,公司业务人员对外签约时需要公司的授权。可在有关介绍信、授权 委托书、合同等文件上尽可能明确详细地列举
9、授权范围,以避免将来的6纠纷。业务完成后应尽快收回尚未使用的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合同等文件。 第十八条 业务人员离职时,应在与其办理交接手续的同时,向该业务人员负责联系的客户发送书面通知,告知客户业务人员离职情况。以免离职的业务员冒用公司名义与客户签订合同,损害公司利益。 第十九条 如果认为客户在与公司签署合同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行为的,或者 事后发现签署合同时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者认为合同权利义务安排显失公平的,公司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合同。但是务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将失去请求法院撤销合同的权利。当然,在撤销权行使期限内提出的请求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还将取决
10、于公司所保留的证据是否充分。第二十条 签订合同时可能为了确保合同履行而要求对方交付定金,由于“定金”具有特定法律含义,请阁下务必注明 “定金”字样。阁下如果使用了 “订金” 、 “保证金”等字样并且在合同中没有明确表述一旦对方违约将不予返还、一旦己方违约将双倍返还的内容,将来将无法将其作为定金看待。 第二十一条 如果需要客户提供保证担保的,在与客户签署保证合同7时务必表述由保证人为债务的履行提供保证担保的明确意思,避免使用由对方“负责解决” 、 “负责协调”等含义模糊的表述,否则将来将无法认定保证合同成立。 第二十二条 为了业务需要向他人提供保证担保的。无论阁下是债权人还是保证人,建议阁下在签
11、署保证合同时写明保证期间起止点。如果阁下与对方约定的保 证期间长于两年,法律将视保证期间为两年,约定中超过两年的部分无效。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法律将视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虽然选择 “连带保证”还是 “一般保证”取决于阁下与客户之间的谈 判磋商,但保证合同中务必写明“连带保证”或者 “一般保证”字样。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法院将认为是连带责任保证。如果阁下是保证人,我们建议阁下选择 “一般保证” ;如果阁下是债权人,我们建议阁下选择 “连带保证” 。 第二十三条 如果阁下是债权人,采取 “一般保证”方式的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务到期后没有偿还的,请务必在保证期间内向债务人和保证人提起诉
12、讼或者仲裁。采取“连带保证”方式的保证合同担保的债务到期后没有偿还的,务必在保证期间内以可以证明的有效方式向保证人明确要求其立即履行担保义务。如果阁下没有在保证期间内行使阁下的权利,保证人将免除对阁下的担保责任。 8第二十四条 如果阁下需要对方提供抵押担保的,建议阁下在签署抵押合同时立即与阁下的客户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仅有抵押合同而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将可能使阁下的权益丧失实现的基础。不必要的拖延和耽搁将可能使阁下的权利劣后于在阁下之前办理登记手续的其他企业。 第二十五条 如果阁下对方提供质押担保的,建议阁下在签署合同时立即与阁下的客户办理质押担保物或者权利凭证的交接手续。仅仅签署质押合同
13、而没有实际占有质押物的,将来将无法保护阁下实现质押权的请求。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风险控制 第二十六条 企业和客户之间订立的合同如果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即为受法律保护的有效合同,双方有义务严格遵循约定,全面履行合同。无论是单位改变名称、企业股权易手,还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办人变更,都不能成为不履行合同的理由。 第二十七条 当阁下在确定付款方式时,无论阁下是付款方还是收款方,除了金额较小的交易外,应尽量通过银行结算,现金结算可能会给阁下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应要求收款方出具该有公章的收据或9发票,若出具的为发票,应盖上收讫章。 第二十八条 收取货物时,
14、应注意及时验收货物,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务必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尽快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明确提出异议。不必要的拖延耽搁,将可能导致阁下丧失索赔权。 第二十九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阁下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或者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阁下可以及时通知对方中止履行阁下依照合同约定应当先履行的义务,等待对方提供适当担保。中止履行后,对方未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阁下可以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解除合同。 第三十条 阁下的客户通知阁下解除合同而阁下对此存在异议,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异议期限,
15、阁下务必在约定期限内向对方以书面方式提出。阁下如果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的,法院将无法支持;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异议期间,阁下务必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合理的期限内(通常为三个月内)通过快递向对方发送意义函,否则若就此发生纠纷,法院将不能支持阁下对合同解除的异议。 10第三十一条 如果阁下的客户违约,不管是什么理由,阁下都应该咨询律师,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可按合同约定由违约方承担。如果阁下消极对待、放任损失的扩大,对于扩大的损失法院将无法予以保护。 第三十二条 客户出现拖欠货款现象的,阁下应注意该笔欠款的诉讼时效,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两年,追
16、偿物业租金的为一年。阁下可能出于维系与客户关系等因素不愿意在两年内采取提起诉讼、仲裁等激烈措施,但为了保护阁下的权利不至于因为时间流逝而丧失该欠款的债权,阁下可以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以通过快递向对方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等可以证明阁下主张权利的有效方式进行处理。阁下的信件中务必要有催请尽快支付拖欠货款 的内容。 四、企业治理方面的风险控制 第三十三条 虽然现在公司登记制度进行了改革,变更为注册资本认缴制。但公司股东出资的真实与充足将有利于保护阁下的利益。企业注册资本虚假、或者在经营过程中被抽逃,将使企业股东丧失有限责任制度的保护而可能被卷入债权人提起的诉讼中。若公司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履行出资义务,债权人可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