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验室菌(毒)种、运输、保存、使用与销毁管理制度 1、实行“双人双锁” 管理办法 2、指定管理人员统一登记、保存、发放,按时传代,定期鉴定: 2.1.普通琼脂斜面保存法 肠道杆菌、葡萄球菌等一般细菌可接种于不含糖的普通琼脂斜面上,斜面底部应加少许无糖肉汤膏,以防干涸(但变形杆菌“OX”及伤寒沙门氏菌“O”菌株的保存,则不加肉汤膏) 。经 35培养 18-24 小时后,移于 4冰箱中,一般可保存1 个月,每月传代 1 次。 2.2.血琼脂斜面保存法 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应接种于血琼脂斜面上,35培养生长后,放 4冰箱中保存,链球菌须半个月至 1 个月移种一次,肺炎链球菌的新分离菌株须 2-4 天
2、移种一次,以后逐渐延长移种时间,在适应后可延至半个月移种一次。 2.3.脑膜炎奈瑟氏菌宜用巧克力斜面,并在 35孵箱中保存,一般每 2 日移种一次,其他特殊细菌,则分别选用各自适宜培养基。 2.4.半固体穿刺保存法 将细菌穿刺接种于琼脂半固体或血清琼脂半固体内,经 35培养 18-24 小时,再以无菌手续加入灭菌液体石蜡约 1cm 厚度,移放于 4冰箱中保存。琼脂半固体适用于肠道杆菌及葡萄球菌等一般细菌的保存,一般可保存 3-6 个月。血清琼脂半固体适用于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及脑膜炎奈瑟氏菌的保存。 2.5.菌种应由指定的专人负责保管,并由部门负责人经常督促检查,工作调动时,应及时作好全面交接工
3、作。 2.6.菌种应存放于安全的地方,所用冰箱和柜应加锁 2.7.菌种传代时,必须在无菌室或接种罩内进行,以防污染。 2.8.菌种必须每种设一记录卡,其内容包括:菌种名称、菌种编号、来源、分离日期、鉴定日期、鉴定者、鉴定结果、传代情况及所用培养基、保存方法、温度、使用转移及销毁情况、保存者、部门负责人等。 2.9.所保存的菌种应于规定时间定期移种,每移种三代作一次鉴定。干燥菌种时,应于干燥前先行鉴定。如发现污染或变异,应及时处理。 2-2 2.10.用培养基保存菌种时,应有两套,其一供保存传代用,另一供日常使用时引种用。 2.11.培养菌种的试管和干燥菌种的安瓶上应贴纸签或胶布签,写明编号和菌
4、名及日期。切勿用玻璃铅笔书写,以免字迹模糊发生错误。 3、每日早晚对菌(毒)种存放冰箱进行监控,做好记录。 4、若菌(毒)种发生变异或死亡及时报告上级管理者。 5、向外单位发放菌(毒)种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6、对工作中分离出的甲类菌(毒)种地方株,按国家规定及时上送。7、制定菌(毒)种销毁程序 7.1.采集检验标本或接触装有检验标本的容器集中运送销毁。 7.2.夹取标本的工具,如钳、镊、接种环、吸管等用后均应消毒清洁,进行微生物检验时,应重新灭菌,金属工具可烧灼灭菌或消毒液浸泡;玻璃制品可干热或压力蒸汽灭菌. 7.3.废弃标本如尿、胸水、腹水、脑脊液、唾液、胃液、肠液、关节腔液等每 100mL 加漂白粉 5g 或相应氯制剂,搅匀后作用 2h4h;痰、脓、血、粪(包括动物粪便)及其它固形标本,加 2 倍量漂白粉溶液或相应氯制剂,拌匀后作用 2h4h;若为肝炎或结核病者则作用时间应延长池. 7.4.盛标本的容器,若为一次性使用纸质容器及其外面包被的废纸,应集中运送销毁;对可再次使用的玻璃、塑料或搪瓷容器,可煮沸15min,可用 3000mg/L 有效氯的漂白粉澄清浸泡 2h6h ,消毒液每日更换,消毒后用水洗净或流水刷洗,沥干; 7.5.微生物实验室废弃标本及培养基必须经高压消毒后和其它废弃标本用专门密闭不漏水的污物袋(箱)存放,专人集中、与环卫人员交接签字,每天至少处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