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运输车辆租赁协议书甲方:湖南大千物流有限公司乙方: 根据我公司业务需要,解决甲方专线干线运输用车,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甲方租用乙方车辆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基本内容1.乙方将一辆货车出租给甲方使用,牌号为 ,驾驶员由车辆所人有配备。2.乙方必须提供车辆有效证件及驾驶员身份证、车辆行驶证、驾照、交强险、年检证明、机动车登记证等原件扫描件。3.本合同期限为 一 年,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合同期可以顺延。4.运输路线及费用 :长沙县-邵阳县-新宁县;运输费用 元/ 趟。运费按趟结算;乙方发生过路(桥)费、燃油费
2、由乙方承担。6.乙方因车辆保养、车辆维修、车辆保险、车辆年检、车辆丢失、交通事故、违犯交通法规 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担,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二、违约责任:1、甲方在货源充足的情况下必须保证乙方车辆优先装货,若未达到,甲方赔偿乙方车辆损失 500 元/天,(甲方无货的情况及乙方车辆不能满足运2输要求除外)。2、乙方车辆到达长沙后应和甲方及时联系,并到甲方公司报到,保证甲方的货物运输,如若违反,一次罚款 500 元,且补偿甲方临时外调车辆的差价,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三、保证金:乙方车辆必须向甲方交纳保证金:每辆车押金¥10000 元整,大写:壹万元整。协议终止后无息返还乙
3、方。 四、安全责任: 1、甲方应合理给乙方车辆装配货物,认真填写货物清单及收货电话,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2、乙方车辆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安全到达目的地,由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的损失(如被盗、丢失、打湿、大绳勒坏、延误时间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3、乙方在装、卸货时必须清点货物数量,若货物未清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4、乙方必需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否则可终止合同。按次序装车,如不服从安排,必须轮回一圈方可安排。合同期内每车月运次不低于 5 车次,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其它任何原因和理由每少一车扣罚 200 元/车次。五、协议的终止与解除1、本协议约定的时间结束
4、时,本协议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3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协议:1)盗窃、损坏财物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在甲方的工作场所或宿舍酗酒、吸毒、打架斗殴的;3)泄露甲方商业秘密(包括商业信息和客户资料)的;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六、其他约定事项: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客观真实的个人信息、相关证件或资料,如有任何虚假,甲方均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并且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金并扣除相应的保证金。2、甲方有权对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内容可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地 址: 地 址: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