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处理流程图投诉人符合撤诉条件而撤诉的终止投诉处理立卷归档投诉事项查证属实不符合投诉处理条件(五日内)符合投诉处理条件,决定受理。自收到投诉书之日起即为受理决定不予受理的,书面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的理由投诉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予以相应处理中标通知书发放前受理的 中标通知书发放后受理的发现被投诉人或其他市场主体等存在明显违法违规情形应当立案调查并予行政处罚的案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办理暂缓中标通知书发放投标人或相关利益方向招管局递交投诉材料,督查处接受登记,报局分管领导批示后转督查处调查处理督查处审核投诉材料(督查处负责接收)0投诉事项调查完毕后,由督查处处务会议讨论并商相关专家或法律顾问形成处理意见投诉事项调查完毕后,由督查处处务会议讨论形成初步处理意见,提交根据项目特征组成的合议小组进行合议,并最终形成合议意见督查处根据处理意见或合议意见填写投诉事项处理呈批表 ,经局分管领导审定后,报局主要领导审批后制作投诉处理决定书暂缓合同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