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溪县征地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整治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对省国土资源厅督导的有关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省扫黑办的工作部署,并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整治等 7 个整治方案的通知(闽国土资文 2018256 号),进一步推 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研究,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省政府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国土资源征地领域工作实际,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再上新台阶
2、、建设新福建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二、工作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不懈努力,对国土资源征地领域存在的雇佣黑恶势力激发征地冲突,以暴力、威胁获取利益,恶意挑唆村民阻碍征迁等黑恶勢力进行全面摸底清査和打击整治,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推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新成效。三、整治重点及内容聚焦国土资源征地领域涉黑涉恶的突出问题,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雇佣黑恶势力激发征地冲突,或以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降低拆迁补偿标准以获取
3、利益,或是恶意挑唆村民阻碍征迁,或是专门非法抢占抢建房屋、土地,用于获取征地拆迁赔偿等非法利益的黑势力行为。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专项整治方案分为四个阶段:(一) 发动部署阶段(2018 年 9 月至 12 月)发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有关股室、乡镇国土资源所认真深入调查、自查,摸排我县征地领域涉及黑恶势力问题。同时加大对“ 扫黑除 恶” 专项争宣传报道力度, 发动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一旦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立即确定工作方案和责任人,尽量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一线。(二) 全面推进阶段(2019 年 1 月至 12 月)在认真梳理征地领域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严格审查把关的基础上,全
4、面推动打击整治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效衔接和同步推进。整治情况和从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层层上报市局、省厅,并移交当地扫黑办。(三) 重点攻坚阶段(2020 年 1 月至 9 月)要联合当地政法机关,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进行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深挖彻查,逐一见底,彻底打掉黑恶势力“保 护伞” ,彻底根治各 类乱象,坚决铲除在征地拆迁领域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四)巩固总结阶段(2020 年 10 月至 2021 年 3 月)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成功经验,分析查找问题不足,全面肃清黑恶势力;建立完善在征地拆迁领域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五、工作要求(一)切实
5、加强领导。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在全县国土资源征地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扫黑除恶工作部署的有力举措,全体干部职工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县局成立土地利用、征地问题整治组,负责活动的协调部署、综合推进、情况汇总等工作。(二) 狠抓工作落实。 各有关股室、乡镇国土资源所要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活动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我局主要负责人为征地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责任人,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
6、,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提供有力保障。(三)定期总结汇报。各有关股室、乡镇国土资源所于每月 8 日前将月报情况、每季度第三个月 18 日前将季报情况分别报送至局用地股; 用地股于每月 10 日前将月报情况、每季度第三个月 20 日前将季报情况分别报送至市国土资源局。(四)强化督导考核。省厅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厅决策辅助系统,并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省厅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 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方,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我局要层层督导,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监察部门。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相关领域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联系人:兰小芳 联系电话:0598-2863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