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 年首都职工系列体育活动暨2017“工体杯”首都职工五人制足球比赛规程一、主办单位: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体育局二、承办单位:北京职工体育服务中心北京市职工体育协会北京市足球运动协会三、比赛时间:2017 年 9 月-10 月。四、比赛地点:北京工人体育场。五、报名要求(一)参赛资格1.参赛单位应是北京市总工会所属基层工会或在京企事业单位所属工会;2.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凭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原件和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人事或工会出具的在职证明(加盖人事或工会章)报名;如有特殊情况,报组委会审批;3.参赛队员必须是经过区级以上医务部门体检,由单位出具文字证明材料的身体健康、无
2、重大疾病隐患的人员;4.参赛队员按年龄分两组:青年组为 18 岁至 39 岁(1999 -1978 年出生);中年组为 40 岁至 55 岁( 1977-1962 年出生)。(二)参赛要求1.符合参赛条件的单位可组队报名参赛。球队只能有一个名称,球队名称在本赛季内不得更改;2.每支球队限报 7-13 人,包括领队、教练、队医各 1 人(可兼任球员),每名运动员只允许代表 1 支球队参赛,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3.各参赛队请准备两套比赛服(深浅各一套)以及人工草地足球训练鞋、护腿板、球袜、守门员手套,有近视眼疾的运动员上场须配带运动防护眼镜;4.运动员报名号码为 1-15 号,赛季内不得更改。队员
3、服装号码必须与报名名单相符,无号、重号者不得上场比赛;5.2017 年在中国足协注册参加乙级联赛(含)以上级别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本次联赛。(三)报名办法及提交材料凡符合参赛资格要求的职工代表队,均以所在单位工会组织名义组队,至工人体育馆内北厅二层 206 室(公益服务部)报名,报名时间:2017 年 7 月 24 日至 31 日,报名表见附件。本次比赛拟限报 60 支参赛队(青年组 40 支、中年组 20 支),报满为止。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包括:1.2017“工体杯”首都职工五人制足球比赛报名表(表格电子版文件发至邮箱: ,联系电话:65016655转 5629,85619885/9886)
4、。2.安全文明比赛承诺书;3.参赛队员的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和二代身份证。目前尚未取得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的单位,报名时须上交运动员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 2015 年、2016 年连续两年的工资、社保证明,证明须加盖人事部门或工会公章;4.参赛队员医院体检证明;5.比赛报名费及安全文明比赛保证押金(每个参赛队交参赛报名费人民币伍佰元,每个参赛队预交安全文明比赛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汇款时间另行通知,组委会代收账户:账户名称:北京职工体育服务中心;账号为:01090515300120105046814;开户行:北京银行芳草地支行;工体中心给各单位开具伍佰元报名费发票和壹万元保证押金收据。注:工体中心
5、开具的发票名称,以各单位汇款名称为准。联赛结束后,各参赛队按组委会统计的罚金总额,在指定日期以现金形式交到工体中心,同时携带壹万押金收据,收据抬头:北京职工体育服务中心,内容名称:2017 年职工足球联赛押金。工体中心在收到罚金和收据后,将各参赛队壹万元押金以汇款方式返还至各参赛单位账户。6.参加 2017 第八届“工体杯”首都职工足球联赛(十一人制)的单位不另收报名费,但各队须交安全文明比赛保证金壹万元;7.参赛队员二寸免冠照片及球队全家福照片电子版各一张(队员照片像素不小于 350500,球队全家福照片像素不小于1280960);8.参赛单位球队文字简介(300 字);9.参赛球队的公示时
6、间为 8 月 7 日至 8 月 11 日,主办方将所有参赛队队员名单照片在 邮箱里进行公示,邮箱密码:szgh123456,接受监督及检查。如有资格不符的情况在公示期内予以受理,需提供书面举报材料至工人体育馆北厅二层 206 室(公益服务部) 。公示期后,不予受理参赛资格问题。联系电话:85619885/9886。六、比赛办法2017“工体杯”首都职工五人制足球比赛将根据赛事推广情况,增设分赛区比赛。凡能够在本年度自行组织开展职工五人制(七人制)足球比赛且纳入 2017 年首都职工系列体育活动的足球比赛活动的单位,可视为 2017“工体杯”首都职工五人制足球比赛分赛区赛,享受组委会经费补贴。
7、分赛区竞赛规程可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参照 2017“工体杯”首都职工五人制足球比赛规程自行制定。组委会将根据各分赛区预赛报名队伍总数的比例,选出名次列前的队伍参加 2017“工体杯”首都职工五人制足球比赛决赛阶段比赛,未能组织系列赛的单位可在两个年龄段分别选派 1 支队伍参加决赛阶段比赛。各年龄段分别进行两个阶段的比赛,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制比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附加赛制比赛。(一)本次比赛为室外五人制男子足球比赛。参照国际足联最新版本的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二)参照中国足球协会根据国际足联或亚洲足联的要求制定的其他规定;(三)本次比赛为职工业余比赛,组委会特制定以下附加规则:1.比赛上、下
8、半场时间各为 12 分钟,中场休息时间不超过 5分钟;2.在每场比赛前,每队可填报上场队员 5 名,其中守门员 1 名,替补队员不多于 5 名,被替换下场的队员可以重新被换上场;3.参赛队员及服装号码必须与报名表相符,无号、重号者均不得上场比赛;4.参赛队必须参加本次赛事所规定的所有比赛,并按照比赛时间至少提前 30 分钟到场;5.参赛队必须身着统一比赛服装(包括球衣、球袜),场上队长须佩戴队长袖标;6.参赛队员只允许穿训练鞋(软底、碎胶钉)上场,不允许穿足球比赛鞋。所有参赛球员都必须穿戴护腿板,未穿戴护腿板、佩戴普通近视眼镜的球员禁止上场参加比赛(近视球员应佩戴运动防护眼镜)。如有异议,须由
9、参赛队领队,于比赛结束后一小时内向组委会提出申诉;7.不允许铲球(不包括铲挡、铲射);8.参赛队员及观看比赛人员按照组委会规定区域观看,必须严格遵守比赛场地各项规定;9.执行本次比赛组委会与各参赛队签署的有关协议、协定和比赛中出现问题做出的其他规定和通知;10.比赛分组抽签仪式将在领队会时进行。七、比赛安排及决定名次办法(一)比赛安排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比赛安排。(二)决定名次办法第一阶段比赛1.每队胜一场得 3 分,平一场得 1 分,负一场得 0 分。2.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的队,名次列前;(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的队,名
10、次列前;(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多的队,名次列前;(4)积分相等队在小组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的队,名次列前;(5)积分相等队在小组全部比赛中进球数多的队,名次列前;(6)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7)淘汰附加赛打平直接罚球点球,决定胜负。八、红、黄牌处罚(一)对严重犯规和暴力行为(故意踢人、恶意蹬踏、侮辱对手及裁判员等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的队员及不服从裁判、不尊重对手的队员和教练组成员可直接出示红牌罚下;(二)下列违规行为之一将被处以黄牌警告:1.犯有非体育道德行为;2.以语言或行为表示异议;3.持续违反规则;4.延误比赛重新开始;5.当以角球或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时,不退出规定的距离;6
11、.未得到裁判员许可进入或重新进入比赛场地;7.未得到裁判员许可故意离开比赛场地。(三)运动员累计二张黄牌时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非同一场比赛) ;(四)在同一场比赛中,同一名运动员被连续出示两张黄牌时,将被出示一张红牌立即罚令出场,若无追加处罚则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一名运动员被出示红牌立即被罚令出场,若无追加处罚则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五)在同一场比赛中,一名运动员先被出示一张黄牌,随后又被直接出示一张红牌时,立即被罚令出场,若无追加处罚则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黄牌依然被记录;(六)第一阶段比赛累计的红、黄牌将带入第二阶段比赛。九、比赛弃权、罢赛及犯规处罚(一)比赛弃权和罢赛1.如发现有冒名顶替或
12、不符合参赛规定的队员代表该队参加了比赛,该球队当场比赛按弃权处理。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球队属比赛弃权或罢赛:(1)并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且未获得比赛组委会批准,未参加赛程规定的比赛,比赛开始后迟到 5 分钟;(2)拒绝按照比赛组委会的安排参加补赛或改期的比赛;(3)拒绝按照裁判员的要求,在 5 分钟内恢复中断的比赛;(4)中途退出比赛。(二)对弃权和罢赛的处理1.一方球队比赛弃权或罢赛,另一方球队以 3:0 获胜,如果比赛的实际比分超过 3:0,则以当时的实际结果为准;2.双方球队比赛弃权或罢赛,双方球队本场比赛均无成绩,计0 分;3.中途退出比赛,所有与赛队的比分均计 3:0 获胜;4.当值
13、裁判长根据有关情况向比赛纪律委员会提交报告,由纪律委员会做出纪律处罚;5.对弃权或罢赛的参赛队,组委会将通报批评,取消优秀组织奖评选资格,并处罚款 5000 元。(三)犯规处罚1.参赛队的队员在比赛中得到黄牌, 每张罚款 100 元;得到红牌, 每张罚款 500 元;本赛季得到第 2 张红牌的运动员,除停赛 2场外,或将在全市范围予以通报;2.如果参赛单位队员在比赛场上出现打架斗殴、侮辱对手及裁判员的行为,组委会将对该队在全市范围通报,并扣除其参赛队全部比赛保证押金;3.出现球队参赛人员侮辱裁判、对手及人身攻击或出现其他过激行为的,组委会委派的比赛监督应通知裁判员终止该场次比赛。组委会将对出现
14、这种违规违纪情况的参赛队给予判负处理,比分记0:3 告负,高于该比分的按当场比赛成绩记录。除此之外,还应参照北京市足球协会比赛违规违纪处罚办法适时做出追加处罚。十、奖励设置(一)比赛名次奖:各组分别取前四名,颁发奖杯、奖牌。(二)优秀组织奖十一、比赛监督、裁判员及纪律与诉讼(一)比赛监督各场比赛设立比赛监督,由组委会派员负责对赛场工作运行进行监督、指导和评定,比赛监督向组委会负责。(二)裁判员1.赛会裁判员由北京市足协统一选派;2.裁判员参加比赛工作必须遵守组委会、裁判委员会的各项规定,公平公正执法。(三)纪律与诉讼1.比赛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和事件,由仲裁和纪律委员会负责处理,并发布处理结果;2
15、.比赛中的诉讼案件,由仲裁和纪律委员会负责受理,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公布结果;十二、安全文明比赛措施(一)比赛安全保障1.组委会为所有参赛人员上意外伤害保险;2.在赛场边配备救护车及医务人员;3.各参赛单位与比赛组委会签订安全文明比赛承诺书;4.赛前各参赛队领导和负责同志应对球员进行文明安全比赛教育,保证比赛顺利进行;5.各队须安排随队医生做好运动损伤防范、救治工作。(二)安全措施1.组委会安排专人负责安保;2.赛场在比赛期间除比赛双方报名人员及新闻媒体人员外,所有观众及啦啦队员须在指定区域观看比赛;3.无违纪情况的球队,其押金于比赛结束后退还。如发生问题由组委会根据违规违纪情况决定对该球队处罚金额,剩余金额于比赛结束后退还。十三、文明观赛规定(一)各单位的啦啦队与观众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按组委会指定区域文明观赛,为双方运动员加油助威,营造足球场内外文明健康氛围,如出现干扰比赛和不文明等行为,组委会将追究其单位领导责任,并对球队进行纪律处罚;(二)树首都意识,展职工风采,要热情、文明、礼貌观看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