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7 年度济南大学共青团工作考核细则各学院团委:为进一步科学规范地考核和评价我校各学院团委工作,健全完善我校共青团工作评价考核机制,全面总结我校 2017 年共青团工作,根据共青团山东省委 2017 年工作要点、2017 年山东省学校共青团工作要点和共青团济南大学委员会 2017 年工作要点的基本要求,参照2017 年山东省高校共青团工作考核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一、考核范围各学院团委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一)思想引领与基层团组织建设1.突出加强青年学生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根据团中央、团省委相关工作部署,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
2、值观为主线,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抓住建团 95 周年、党的十九大召开等重要节日节点,扎实开展工作,效果明显(10 分);深入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等活动,及时报送活动的开展情况、特色做法以及新闻报道、图文资料等,经评审认定每一个专项活动加 10 分。2.积极配合校团委落实学校“青马工程”大学生骨干培训班相关工作,做好严把关推荐学员,严要求考核学员等各项工作(5 分);加强对大学生骨干培训班学员集中训练营的指导,给学员提供机会深入基层开展实践调研活动(5 分)。3.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扩大组织覆盖,提升组织活力,增强团员意识,发挥带头作用”为主题,深入挖掘,树立典型,积极做好
3、我校“十佳团支部”、“十佳团员”、“济南大学自强之星”2等申报与评选工作(10 分),每获奖一项加 10 分。4完成基本团务工作(1)按照团员发展计划做好团员发展工作(5 分)。(2)做好团员注册,新生团员关系转入,毕业生团员关系转出(10 分)。(3)按时准确完成团员信息统计、团费收缴等团务工作(10分)。(4)积极做好团内评优工作,扎实落实“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工作的宣传发动、评选审核、公示申报等环节,材料报送准确及时(10 分)。5指导团支部开展活动(1)坚持党建带团建,进一步加强对各团支部推优入党工作的指导,能够及时规范完成团组织推优入党工作(5 分)。(2)
4、加强团支部建设,引导和鼓励团支部开展创新活动(5 分);主题团日评选获奖(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加 5 分、4 分、3 分;优秀奖每项加 2 分)。(3)团支部团日活动开展规范,团员参与率高,团支部手册记录完整(10 分),按各学院团支部一定比例抽查本年度团支部手册记录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为优秀者加 10 分,良好者加 8 分,合格者加 5 分。6团干部队伍建设(1)积极参加校团委组织的专职团干部培训(10 分),无故不参加培训一次扣 1 分。(2)加强共青团的理论建设,提升团干部理论水平。加强共青团理论建设和工作对象研究,用理论研究成果指导和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的新发展(5 分)。每发表
5、一篇署名济南大学、与共青团工作相关论文加 5 分,被 CSSCI 收录加 10 分;每主持一项共青团相关3省级课题加 10 分,校级课题加 5 分。(3)建立学院团校(5 分);认真组织学生团干部培训班,培训形式富有创新,注重实效,培训效果好(10 分);学院团委书记与团支部书记联系制度化、组织化(5 分)。(4)有专人指导学院学生会、志愿者联合会等团学学生组织,各级团学组织顺利开展活动(8 分)。积极推荐学生参加校学生会、志愿者联合会、社团联合会、青年通讯社等团学学生组织(5 分),在校级团学组织每任职部长一名加 2 分、主席团成员一名加 4 分、校团委助理工作满一年一名加 10 分。(二)
6、学生创新创业工作1创新创业基础工作(1)学院重视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并进行规范管理(5 分)。(2)建立学院科技创新工作小组(5 分),建立学生科技创新部门(中心、社团,5 分)。(3) 积极承接学校统一组织的青春创新创业论坛活动(每举办一次加 3 分)。(4)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与“学士后流动站”建设“双挂牌、两促进”,见习基地数量增长、质量提高(基地在上一年基础上每增加一处加 3 分,每年推送学生,维护基地加 1 分)。(5)学院开展富有特色的科创活动加 5 分;承办全校性学生科创竞赛加 10 分,已经形成品牌的(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加 30 分;承办省级以上学生科创竞赛加 30
7、 分。2创新创业活动开展(1)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一类竞赛即 “挑战杯”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5 分),在校内竞赛中获奖(特、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加 10 分、8 分、5 分、3 分);在山东省获奖(特、一、二、4三等奖作品每项分别加 30 分、20 分、15 分、10 分);在全国获奖(特、一、二、三等奖作品每项分别加 100 分、70 分、50 分、30分)。以上奖项均按最高获奖等级计分,不重复计分;如团队学生涉及多个学院,按以下方式计算,报送学院得分=分值(1+20%),非报送学院得分=20%分值。 (2)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二类竞赛即学科单项竞赛(5 分),二类一级竞赛在山东省获奖(特、一
8、、二、三等奖作品每项分别加15 分、10 分、7 分、5 分);在全国获奖(特、一、二、三等奖作品每项分别加 40 分、30 分、20 分、10 分);二类二级竞赛在山东省获奖(特、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加 10 分、8 分、5 分、3 分);在全国获奖(特、一、二、三等奖作品每项分别加 20 分、15 分、12 分、10 分)。二类三级竞赛在山东省获奖(特、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加 8 分、5 分、3 分、2 分);在全国获奖(特、一、二、三等奖作品每项分别加 12 分、10 分、8 分、5 分)以上奖项均按最高获奖等级计分,不重复计分;如团队学生涉及多个学院,学院得分=分值*(本学院学生数
9、/团队人数)。(3)积极组织学生申报专利,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每项加 20分,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加 5 分,获得外观设计专利的每项加 3分。(4)鼓励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在校生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第一署名单位为济南大学的论文,每篇加 5 分,其中发表高水平论文的每篇酌情加 10-50 分(不重复加分)。(5)加强对 SRT、学生科技创新立项资助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宣传,加大对学生科创活动的资助和奖励力度,吸引更多学生申报立项,为学生参与科创活动提供支持(5 分,SRT每立一项加 0.3 分,每结题一项加 0.3 分;学生科技创新立项资助每立一项加 0.5 分,每结题一项加 0.5 分
10、;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5训练项目,每立一项加 1.5 分,每结题一项加 1.5 分)。(6)积极建立科技创新基地或设立创新奖励基金,每新建基地或新设创新奖励基金一项加 5 分。注:创新创业基础工作占学生创新创业工作 20%;创业创业活动开展得分除以学院学生人数后,占学生创新创业工作 80%。(三)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1社会实践活动(1)依托学院,发挥专业优势,积极组织开展有特色的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获组每支重点团队国家级加 10 分,省级加 5 分,校级加 3 分,院级团队每支加 1 分,各级团队不重复加分,以最高分计算)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寒假社会实践活动。 (加 5分)及时、准
11、确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开展学院社会实践总结活动(5 分) 。(2)建立并完善社会实践活动规章制度,积极争取经费支持,设立专项经费(5 分) 。(3)重视社会实践基地长效机制建设,有稳定的社会实践基地,积极同基地加强联系,互访沟通(10 分) ,新建基地每个加 3 分。获优秀指导教师、优秀学生、优秀团队称号(每人校级加 0.5 分、省级加 1 分、国家级 5 分;每支优秀团队校级加 3 分、省级加 5 分,国家级加 10 分;以上各级表彰不重复加分,以最高分计算) ,在寒、暑假优秀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评选中获奖(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加 2 分、1 分、0.5 分) 。(4)大力开展“调研山东”社会调
12、查活动,突出社会观察在实践育人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大学生调研团队走进社会生产和群众生活第一线(5 分) ,获得“调研山东”立项,每支队伍加 2 分,调研项目获得省级表彰(一、二、三等奖、优秀奖每项分别加 8 分、5分、3 分、2 分) 。62志愿服务活动(1)引导大学生到基层,到西部,到真正有利于自身成长的地方就业,认真配合做好西部计划志愿者的选拔、培训、体检、派遣、户口迁移、党团关系转接安置等工作。 (5 分)积极开展西部计划宣传活动,如宣讲会、座谈会、咨询会等,每场次要注重参与率和宣传效果。 (每组织一场加 5 分,每有 1 名学生报名参加西部志愿者选拔加 1 分,每录用一名西部计划志愿者加
13、 10 分,被录用的不重复计算报名得分) 。(2)完善志愿者活动机制,规范志愿者活动,志愿者名单及活动记录清晰完整,志愿者人均提供志愿服务 48 小时以上(10 分) ;有在校志愿者联合会注册的志愿服务队伍。 (每支队伍加 5 分)(3)打造有特色、有影响力、社会反响好的志愿服务优秀项目,如大型赛事或会议服务、社区服务、敬老、助残、帮困、支教、关爱农民工子女、文体宣传、环保活动、法律援助、医疗服务等。各项目至少要具备以下条件:参与该项目的志愿服务总人数不少于 20人;年度内开展该项目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 6 次,服务时数不少于18 小时(1 次活动只能计入 1 个项目,不重复计入其他项目) ;项
14、目开展时间不少于 3 个月(大型赛事或会议项目除外) 。 (每个校级立项加 2 分,获得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省赛金奖加 5 分、银奖加 4分、铜奖加 3 分,国赛金奖加 15 分,银奖 10 分,铜奖 8 分,以上奖项不重复加分,以最高分计算。 )(4)在志愿者活动中,获得校级十佳优秀志愿服务队(3 分) ,十佳优秀志愿者(2 分) ,校级优秀志愿者(1 分) ;获得优秀集体和个人奖项市级(3 分) 、省级(5 分) 、国家级(10 分) 。(四)校园文化活动1.学院社团有专业的指导教师(5 分),社团管理、社团制度和社团经费方面有保障措施(3 分),学生参与率高(3 分),学院7社团数量规模
15、能满足学生需求(每拥有一星至五星社团分别按 0.5分,1 分,2 分,3 分,5 分计算),学院建有专业社团加 5 分。2.学院社团在全年中积极组织活动(每组织一项 0.1 分),配合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工作,无违规违纪行为(3 分),参加社团文化展演及社团纳新活动(10 分)。3.积极配合社团评优活动,材料报备齐全(2 分),获得校级十佳社团(3 分),优秀社团(1 分);获省级表彰加 5 分;获全国表彰加 10 分。4.能够结合专业特色,充分利用学科资源,面向全校学生,每成功邀请高水平的专家学者来我校泉城大讲堂讲学一次加 15 分。5.各学院依托自身优势和特色品牌活动,积极承办校级文化活动,学
16、生参与率高(10 分);承办校级品牌系列活动,每成功承办一次加 20 分,包含在此系列活动中的单项活动在其他考核项下不再重复加分;承办学校科技文化艺术节中单项活动的,每成功承办一项加 10 分;成功承办其他校园文化活动,根据覆盖面、参与率、活动效果等情况酌情加 5-15 分。6.积极动员、组织学生参与“国学达人”挑战赛(10 分),视组织、参与率等情况加 10-20 分。7.成立由团组织领导的学生文艺团队(5 分);积极配合校艺术团开展校园文化活动(每项活动加 2 分,最多加 10 分)。8组织学生积极参加校内、外共青团系统校园文体赛事(各科创赛事、学校田径运动会成绩不在此项下统计),在校级比
17、赛中获奖(个人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加 1.5 分、1 分、0.5 分;集体一、二、三等奖、优秀奖,人数在 40 人以上的集体项目每项分别加 10分、8 分、6 分、4 分;其他集体项目每项分别加 6 分、4 分、2 分、1 分;优秀组织单位加 3 分),校级各单项赛事获奖加分最高 20 分;在省级比赛中获奖(个人一、二、三等奖、优秀奖每项分别加 6 分、84 分、3 分、2 分;集体一、二、三等奖、优秀奖每项分别加 15 分、12 分、10 分、8 分);在国家级比赛中获奖(个人一、二、三等奖、优秀奖每项分别加 8 分、6 分、5 分、4 分;集体一、二、三等奖、优秀奖每项分别加 20 分、
18、18 分、15 分、12 分)(各项按最高获奖等级计分,不重复计分)。9.开展校园文化活动或者悬挂条幅等宣传品与申请内容不符者,每发现一次,扣 1 分。(五)宣传工作1.加强信息化建设,团组织网络工作阵地健全,内容新颖,更新及时(5 分);开通共青团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覆盖所有基层团支部(5 分)。积极动员师生关注共青团济南大学委员会新浪微博和济南大学共青团官微,成立有特色的专业新媒体工作室,积极向上级团组织投送原创创意文化产品。(校级新媒体录用每件作品加 2 分,省级加 3 分,国家级加 5 分)2.配合上级团组织做好“青年之声”互动社交平台建设,着力做好
19、微邦组织体系的构建,结合工作实际以“青年之声”名义开展线下活动。(5 分)动员共青团员注册使用微邦,组织开展好提问、答复、审核工作,新生注册使用比例超过 60%。(加 5 分)积极开展全校层面的微邦直播活动(每次加 2 分),并努力通过校团委向山东青年之声报送带有“青年之声”字样的图文活动报道(每录用一篇加 2 分)。3.在校外新闻媒体上宣传和刊登我校共青团工作的稿件,视级别分别加分: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报道的每篇加 30 分;在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等其他国家级新闻媒体报道的每篇加 20 分;在大众日报、济南日报、山东电视台新闻联播进行报道的每篇加 10 分。在济南电视台
20、新闻频9道、山东电视台其他频道和齐鲁晚报、生活日报、济南时报及地市机关报等媒体报道的每篇加 3 分。在共青团中央网站、教育部网站、新华网、人民网、光明网、央视网等媒体报道的每篇加 3 分;在其他网站报道的每篇加 1 分(同一内容不重复加分,在济南电视台新闻频道等媒体和网络媒体的报道总加分上限为 90 分)。4.在济南大学报、济大青年报上发表共青团有关理论文章(每篇加 5 分),发表反映团的工作通讯(每篇加 0.5 分);在青年济大网站发表通讯(每 1 条信息加 0.2 分,最高加 35 分)。以上理论文章、通讯同一内容不重复加分。(六)其他1.积极参加学校团的有关会议、活动(5 分);圆满完成
21、学校团委交办的工作(每项加 5 分)。无故不参加学校团的各项活动扣10 分。2.承办全校性团的活动、会议(每项加 10 分);在全校性团工作会议上做典型发言(每项加 5 分);承办全省性团的活动、会议(每项加 20 分);在全省性团工作会议上做典型发言(每项加 10分);承办团的全国性活动、会议(每项加 30 分);在全国性团工作会议上做典型发言(每项加 20 分)。3.在没有分配数量指标的竞争性评比中获奖,优秀大学生典型(全国 10 分、省级 5 分、校级 2 分),集体典型(全国 10 分、省级 5 分、校级 2 分)。4.积极引导本院学生会加强与其他校院两级学生会的沟通交流,积极配合开展
22、篮球赛、辩论赛、推荐学生到校会挂职锻炼等活动与工作,每开展一项,加 1-3 分,总分不超过 20 分。(七)一票否决10一票否决。团费上缴达不到规定标准;重大情况不报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重违反团中央加强团干部管理的措施,造成不良影响的;造成安全事故或重大安全隐患的,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的考核资格和有关奖项的参评资格。(八)一票当选年度共青团工作中,取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国家特等奖或一等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金奖、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全国金奖,以及在没有分配数量指标的评选中获得全国最高荣誉或取得全国突破性成绩的学院,经评议,可以直接获得“红旗团委
23、”荣誉称号。三、考核办法及程序(一)学院自查。各学院团委对照2017 年学校共青团工作要点和本考核细则,对本年度团的工作进行自查,按照各项考核内容和标准在所列分值内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打分,将*学院二一七年共青团工作自评表及支撑材料报校团委审核认定。(二)述职及评议1.校团委评议。校团委对各学院团委填写的*学院二一七年共青团工作自评表及支撑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对得分进行汇总统计,具体方法如下。T:学院工作项目总分;A:学院思想引领及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得分,XA :学院思想引领及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权重;B: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得分,XB: 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权重;C:学院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得分,XC: 学院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权重;D:学院校园文化活动得分,XD: 学院校园文化活动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