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 山东文化艺术融媒体宣传推广政府采购需求方案采购单位:山东省文化厅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直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名称:2018 山东文化艺术融媒体宣传推广编制时间:2018 年 6月 10日1、项目名称2018山东文化艺术融媒体宣传推广二、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利用中央媒体、省级媒体及文化领域优秀传媒搭建文化艺术融媒体宣传推广平台,深入挖掘我省文化艺术资源,宣传推广文化惠民活动资讯,进一步提高山东文化艺术美誉度,拓展山东文化艺术消费市场,推动山东文化事业文化产业良好发展。经决定,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完成 2018年山东文化艺术融媒体宣传推广项目。预算资金为 520万元。三、采购标的具体内容1.采购内容
2、、数量能够搭建文化山东宣传推广子平台并及时采写播发山东文化艺术资讯的省级以上媒体。熟悉新媒体运营及视频制作,在全网进行精准宣传推介的优秀传媒。本次采购对 2018山东文化艺术融媒体宣传推广项目入围单位进行竞争性磋商。2.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利用国家通讯社平台,向全国乃至海外及时宣传推介山东文化艺术发展重要成果及重要资讯等,并搭建文化山东宣传推广子平台,及时进行内容更新维护,就文化艺术展演资讯进行实地采编;利用中央媒体、行业报刊、机关党报及都市类报刊搭建平台,创办文化山东专刊、专栏、专题;优化升级并运营维护文化山东中英文门户网站建设;整合、运维文化山东自媒体平台,并通过 DSP精准宣传平台,在 P
3、C端和移动端全网范围进行精准宣传推介;策划拍摄文化山东系列视频,在省级以上融媒体平台播出,并在自有直播平台对重要活动进行视频直播。3.项目交付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交付地点:山东省文化厅实施地点:山东省4.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在服务期内,派出具有丰富经验的文化传播团队,在省级以上媒体及文化山东宣传推广子平台及时宣传推介山东文化艺术。5.项目验收标准符合媒体传播有关规定,并通过专家评审会评审。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 3天:自 2018年 6月 12日起,至 2018年 6月 15日止。五、意见反馈方式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
4、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 2018年 6月 16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予以处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投诉。六、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单位:山东省文化厅联系人:王老师,电话:86568705,传真:86568862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 59号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直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李云刚 ,电话(传真):88949788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历黄路 3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