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柳街道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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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东柳街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消除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保障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按照国家、省、市环保部门工作部署,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及调度工作的函(川环函 2018322 号)、达州市 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 的函(达市环函 201875 号)、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竹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竹府办函2018 25 号)精神,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确保饮用水安全为目标,以规范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为重点,逐步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2、,保障群众喝上放心、干净的饮用水。二、整治依据、原则和范围(一)整治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及调度工作的函(川环函2018 322 号)、达州市 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的函(达市环 函 201875 号)、大竹县人民- 2 -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竹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竹府办函2018 25 号)等文件要求。(二)整治原则按照依法整治、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进行规范整治。东柳街道办事处统筹,各社区负责对辖区内水源地

3、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及技术规定落实各项水源地综合整治任务,按职责分工落实管护责任。(三)整治范围东柳街道乌木水库保护区内。三、整治任务(一)一级保护区内存在散户居民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乌木水库一级保护区内存在散户居民,按照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竹县城区饮用水源地房屋搬迁实施方案的通知(竹府办2017 85 号)精神,将于 2018年11月底前完成东柳街道辖区内乌木水库一级保护区内14户住户的搬迁和房屋拆除工作。整改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底责任部门:东柳街道拆迁办、解放社区、清风寺社区(二)完成乌木水库一级保护区内与保护水源无关的建筑物的整治工作乌木水库一级保护区内存在原火电厂厂区、原百

4、岛湖度假村、达州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大竹工作点等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筑物,按照要求于2018年11月底前完成东柳街道辖区内与保护水源无关建筑物拆除工作。- 3 -整改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底责任部门:东柳街道拆迁办、解放社区、清风寺社区(三)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标志设置规范的饮用水水源地标志,完善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围网,实施封闭隔离。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 433-2008)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和宣传牌,标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范围,明确保护区管理要求。整改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责任部门:东柳街道环保办、解放社区、清风寺社区(八)关于乌木水库一

5、、二级保护区内农业面源污染整治积极调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农业种植结构。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农业种植活动;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内要严格控制农药、化肥、地膜的使用量,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区农药、化肥、地膜使用管理制度。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鼓励、提倡人工除草灭虫和使用生物农药。农业部门要严查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行为,对按规定使用生物农药的,给予鼓励。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加强林地、湿地建设和保护,鼓励种植水源涵养林、建设人工湿地。2018 年11 月底前完成乌木水库、龙潭水库保护区内农药、化肥、地膜使用管理制度,实施常态管理。整改完成时限: 2018年11底责任部门:东柳街道环保办、解放社区、清风寺

6、社区(九)关于乌木水库二级保护区内生活面源污染整治1.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乡镇、村生活垃圾应及时收集、清运、无- 4 -害化处理。对保护区内库岸、村边、路边等积存的垃圾、废弃物进行排查清理,杜绝生活垃圾因堆存、雨淋、运输等对水源地造成污染。整改完成时限:常态管理责任部门:东柳街道五治办、环保办、解放社区、清风寺社区2.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社区生活污水要因地制宜建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并建立长效运行机制,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水综合利用。2018年6月底前完成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乡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方案,11 月底前完成实施,并常态管理。整改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底责任部门:东柳街道

7、五治办、环保办、解放社区、清风寺社区(十)关于乌木水库二级保护区内交通穿越污染隐患整治穿越水源地保护区的公路、铁路、桥梁要设置完善防撞护栏、事故导流槽、应急池等应急设施,在醒目位置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警示牌(包括禁行标志、限行标志、提示标志等),警示车辆进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道路需谨慎驾驶,并建立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加大违法运输车辆查处力度,防止发生突发事件造成水质污染。2018年11月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制定和标志标牌、应急设施的设置,并实施常态管理。整改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底责任部门:东柳街道交管办、环保办、解放社区、清风寺社区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东

8、柳街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 5 -组长,相关部门及社区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按期完成整治工作的各项工作任务。(二)落实主体责任。辖区各部门、社区根据职责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推进东柳街道饮用水水源地整改工作。各责任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在工作推进上积极发挥作用。(三)强化督促检查。东柳街道要加强对该项工作开展专项督促检查,每季度督查一次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落实,要予以通报批评,成效显著的,要予以通报表扬。东柳街道城市集中

9、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6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组 长:刘孝春 党工委书记副组长:杨祖峰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蒋 玲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王中满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万德红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成 员:何万琼 拆迁办主任廖万平 财政所所长杨 军 国土所所长周 毅 党政办负责人王良成 规建办负责人李 敬 农技推广站站长冷贵海 解放社区支部书记杨良翠 清风寺社区支部书记 此项工作由杨祖峰同志牵头推动,其他分管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和“ 管发展必 须管环保,管生 产必须管环保”要求,各司其职,做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环保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杨祖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敬、郝丹为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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