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山大学先进党组织评选实施办法一、评选目的通过评选表彰致力于推进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在学校各项改革和建设中作用突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加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促进党员政治素质的整体提高,保证学校各项任务的完成。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本单位的教学、科研、医疗、管理和学习等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教工党组织所在单位(部门)在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方面业绩突出,并无重大事故和影响较坏的事件发生。学生党组织所在年级或班级学习气氛浓厚,遵纪守法。2领导班子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加强
2、党风廉政建设,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与管理制度,团结协作,廉洁公正,凝聚力强,群众威信较高。3切实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切实创新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创新党组织生活的内容和形式,党员教育效果明显,党内生活制度健全,坚持每月过一次以上组织生活,组织生活质量高,积极参与“最佳党日活动” ,党员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大提高并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4密切联系群众,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和解决师生员工的困难,有效地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师生员工精神风貌好。5积极主动做好党的组织建设,重视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能按学校党委的要求,依
3、照程序大力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尤其是发展青年教职工入党的工作。二级党委(党总支)和学生党支部能积极抓好学生党支部建设,能按照形势发展的要求和本单位的特点,积极探索党组织的设置形式,积极推进本科生“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班级党支部”的工作。党员发展和党支部建在班上的工作成绩突出。6认真抓好党建队伍的建设。能按有关规定配备党支部书记。党建干部队伍健全。学生党建辅导员工作成绩突出,发挥作用明显。7能按时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三、评选程序1.申报和推荐阶段。以二级党委(党总支) 、党支部为单位进行申报。二级党委(党总支)直接向校党委申报。党支部向所在二级党委(党总支)申报,由所在二级党委(党总支)向
4、校党委推荐。各申报材料交校党委组织部。2材料公示阶段。由党委组织部对先进基层党委(党总支) 、先进党支部申报材料在组织部网站公示。3评比审批阶段。校党委组织部根据各基层党组织报送的材料,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选,评选结果报校党委批准。四、评选范围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范围是 :中山大学党委属下的二级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五、报送的评选材料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申报表书面稿和电子稿各一份;2工作总结书面稿和电子稿各一份;3每学期组织生活计划复印件和电子稿;4每学期工作小结复印件和电子稿;5. 开展最佳党日活动的有关材料;6每次组织生活原始记录第一页;7其他需要上报的材料。说明:以上材料,以往已报送给党委组织部的,评选时可以不再报送。六、评选时间每两年评选一次,于评选当年 5 月开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