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信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设置方案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 号)、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财教 201319 号)、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教 2013219 号)、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 发 的通知(财教2013220 号)和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豫财教 2013281 号)、 河南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
2、办法(豫财教2013 282 号)、河南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3 283号)等文件精神,在广泛调研、认真讨论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制订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一、学费标准从 2014 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为 7000 元/年生。按照“ 新生新办法、老生老 办法” 原则,2013 级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6000 元/年生。本校教职工及其配偶、子女(在职人员)学费可按收费标准的 70%予以缴纳。2二、奖助体系设置(一)研究生基本奖助项目1.国家助学金(1)定位: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2)覆盖面:纳入全国研究生
3、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3)标准:6000 元/年生,分 10 个月发放。(具体执行依据河南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国家奖学金(1)定位: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2)指标:以河南省当年下达的指标为准。(3)标准:20000 元/人,一次性发放。 (具体执行依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3.学业奖学金(1)定位:勤奋刻苦、锐意创新、品学兼优的研究生。(2)覆盖面:全部参评研究生,设立一、二、三等奖学金,每个等次的比例分别为 40%、30%、30%。(3)标准:一等奖学金 8000 元/年生;二等奖学金
4、6000元/年 生;三等奖学金 4000 元/ 年生。以上研究生基本奖助项目适用于档案(含在职人员的工资关系)转入我校脱产就读且本学年已缴清学费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二)研究生其他奖助项目31.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为鼓励研究生多出优秀的科研成果,提高创新与实践能力,学校每年根据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科研奖励管理办法对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凡符合奖励条件的均给予奖励。2.优秀学位论文奖励为鼓励研究生学术创新,提高学位论文质量,河南省和学校每年开展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学校对省级优秀学位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分别给予 1:3 的配套奖励,对校级优秀学位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分别给予 500 元奖
5、励。3. “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为鼓励研究生参与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学校根据培养需要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研究生处设立的“三助” 岗位津贴标 准为 3000 元/ 年岗;各培养单位设立的“ 三助” 岗位及津贴由各 单位自行负责。4.困难补助为缓解研究生的生活压力,学校加大对经济特别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研究生困难补助覆盖面为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数的 20%。具体补助标准及申请条件根据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困难补助管理规定执行。以上研究生其他奖助项目适用于已缴清学费的所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三、附则1本方案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42. 本方案自 2015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2015 年 7 月 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