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光明区 2018 年度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综合检查工作方案一、检查目的为深入贯彻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8号)及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宣传再发动再摸排线索工作方案(深光住建字2018 239 号)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7个100%”的要求,保持打击工程施工领域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强化建筑生产企业日常巡查,切实规范区内建筑行业管理,营造良好环境,特制定此方案。二、检查依据(一)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二)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三)深圳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四)深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2018-2020 年)三、检查范围与内容(一)检查范围光明辖区内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2(检查时间2018 年 12 月 24 日-26 日(3(核查内容1.安全生产检查(1)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公司营业执照情况;(2)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立情况;(3)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立情况;(4)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情况;(5)涉电安全情况;(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设立情况:(7)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落实情况;(8)安全警示标志设立情况;(9)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10)其他从业人员按规定开展安全培训情况;(11)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设立情况;(12)安全生产承诺书签订情
3、况。2.扬尘污染检查(1)围挡及外架是否 100%全封闭;(2)是否定时开放雾化喷淋系统;(3)地面是否硬化整洁;(4)是否设置专人负责清洁厂区环境;(5)材料堆放区是否有防扬尘设施;(6)站内生产区域是否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系统;(7) 是否设置出入口车辆清洗装置及 TSP 在线监测设备。3.扫黑除恶检查(1)是否填写扫黑除恶检查表;(2)是否张贴扫黑除恶斗争公告。四、检查流程1.书面材料:详见附件光明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检查表;2.人员到场:现场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需到场,同时现场核对身份证原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安全员证,不能出示有关证件原件的视为未到场;3.现场检查:巡
4、视现场环境,有无杂物乱堆乱放,有无设置安全警示牌,操作工人是否佩戴劳保用品,易扬尘物面是否采取处理措施,地面是否整洁,出入车辆是否经过清洗,是否张贴扫黑除恶宣传标语。检查人员按照以上内容逐项检查,对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核查,填写光明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检查表,对到场人员持相关证件进行拍照存档。作出“符合”或“ 不符合” 结论,并由企 业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签字确认。五、结果评定对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优异的企业将颁发“ 光明区 2018 年度 预拌混凝土生产先进企业” 荣誉称号,并公开表扬。对资质不达标、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未做好防扬尘污染措施等工作的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企业限期内整改,未整改完成的,将对其通报批评,并上报主管部门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