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八步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送审稿)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立项和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8 64 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顺利开展,结合八步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项目实施的重要意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治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治等措施,确保建设用地数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促进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将结余
2、的农村建设用地指标以有偿的方式调整到城镇使用,既能解决城镇建设用地不足的问题,又能解决农村发展缺乏资金的问题。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兼具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建设用地规划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三项功能,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易地扶贫搬迁、保护耕地、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二、实施范围八步区所有乡镇辖区范围。三、建设原则1(一)政府主导,共同推进以地方政府为主导,国土资源部门搭建平台,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充分发挥基层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作用,调动全社会尤其是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建设的积极性,群策群力,共同推进项目建设。(二)集中投入,务求实效
3、建立部门协调机制,聚合各部门涉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最大限度地发挥项目整合、资金聚合整体效应,切实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的生态环境,实现项目建设目标。(三)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充分征求当地农民意见的基础上,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农业发展规划、生态建设规划及农田水利建设规划、脱贫攻坚“ 十三五” 规 划等相关规划相衔 接,科学合理地规划设计各项目,防止低效投入和重复建设。(四)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根据各项目区不同的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土地利用和水利基础设施状况,结合各项目区生态、文化、民俗、农业生产习惯等特点,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抓住关键、多措并举、有所侧重地开展项目建设。
4、(五)尊重民意,保障权益2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意愿,从农民的实际利益出发,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六)建管并重,良性运行建立工程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加强对工程管护工作的督查指导和监测评价,强化信息管理,确保工程规范、良性运行,长久发挥效益。四、项目实施安排项目分三个阶段实施:(一)前期工作阶段(2018 年 4 月2018 年 7 月)2018 年 4 月至 7 月,做好实地调查、资料收集、落实勘查测量、规划设计、土地清查单位;完成项目区实测工作;开展项目的初步设计、核算项目的工程量、编制投资预算书、项目设计图册等实施方案编制工
5、作,提交相关成果至市国土资源局通过评审后提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评审及申请项目立项。(二)项目建设阶段(2018 年 8 月2019 年 10 月)1. 2018 年 8 月至 9 月,完成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图、工程预算评审和财政评审工作。2. 2018 年 10 月至 11 月,完成工程招标代理、监理、施工、工程复核、竣工验收编制单位采购工作。3.2018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0 月,施工单位完成项目各项建设内容。(三)项目竣工验收阶段(2019 年 11 月2019 年 12 月)3完成项目自验、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同时做好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工作,对项目规划设计执行情况、项目
6、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工程建设质量、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评估,并完成新增耕地的确认及项目信息报备工作。五、职责分工区国土资源局:依职责开展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准备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配合项目实施单位做好施工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区发展改革局:对项目建设进行政策性指导,督促并配合项目建设的进展工作,推进项目实施进程,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区审计局: 依职责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管及项目审计,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区财政局:对项目进行财评、资金使用、支出实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和专款专用,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属于本局
7、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区农业局:负责监督和检验各乡镇项目实施后,原有耕地和新增耕地的土壤结构是否符合原有的指标或达到耕作指标要求,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区建设局:按照镇村规划指导和督促项目按有关规划进行实施,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区林业局:负责监督和检查各项目实施范围或项目临时用地是否占用林地,并做好项目区的绿化及环境保护工作,负责4项目实施过程中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区水利局:负责各项目区的主引水渠道建设和监督检查项目区实施工程的灌溉、排涝、排渍工程是否按工程设计进行,并抓好节水配套设施建设,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区交通局:负
8、责监督和检查项目区道路设施是否符合标准及规划布局要求,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区司法局:负责土地整治项目的相关法规条款的解释。处理项目区突发事件和土地权属调整等纠纷问题,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区环保局:负责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破坏生态环境,造成环境污染以及人为造成水土流失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区扶贫办:协助将各乡镇项目区范围内各项建设尽可能落户在贫困村内,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项目实施的宣传工作,引导当地群众积极参与,调动好项目区当地村委、村民小组、群众的积极
9、性、主动性,提高群众支持度。并抽调有关工作人员和各村委、村民小组负责人做好土地权属清查、管理权属调整、实施后项目管护、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等,抽调人力配合建设单位完成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5交投公司、城投公司、临贺公司、现代管委:负责做好各乡镇项目的财评、工程招标代理、监理、施工、工程复核、竣工验收编制单位采购、资金筹集(含前期工作资金)、申报验收等工作。六、保障措施(一) 成立领导机构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开展相关工作。(二)落实管理制度1、公告制。按照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适时对项目区基本情况、土地权属状况、规划设计方案等进行公告。2、合同管理制。对招标代理机构、规划设计、工程施
10、工、监理等全部采取合同制管理。3、项目法人责任制。在本项目中,明确八步区国土资源局为项目主要责任单位,交投公司、城投公司、临贺公司、现代管委为项目实施管理单位。4、招投标方案制。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备案并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监理的选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以及桂国土资发 201120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5、工程监理制。通过招投标落实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备案并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进行全程监理。6(三)制度保障1、会议制度。为保证项目实施
11、的顺利进行,及时有效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指挥部在每月 15 日(或不定期)组织汇总各项目区进展情况报告会,通报项目施工的进展情况,并提出需要各方协助解决的问题,同时及时收集信息形成会议纪要向项目有关方面发布;2、汇报制度。以月报或季度报形式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项目实施进展信息。3、廉政制度。制定廉政制度,落实廉政责任,明确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防腐败现象发生。4.督查制度。区委督查室和区政府督查室组成项目专项督查组,对项目实施实行全程跟踪督查,确保项目进度按期、按质按量完成。附件:八步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任务表贺 州 市 八 步 区 人 民 政 府2018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