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简报第一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 2005 年 2 月 28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启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污控司的安排,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规划院于2004 年 9 月至 2004 年 11 月编制完成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技术大纲。2004 年 12 月,总局污控司组织清华大学、人民大学、中国农科院、中国水科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专家和北京市环保局、浙江省环保局、辽宁省环保局、山东省环保局、安徽省环保局、河南省环保局、天津市环保局、湖州市环保局、沈阳市环保局、苏州市环保局的代表对规划大纲进行了热烈讨论。专家和代表对技
2、术大纲的整体框架和规划思路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大纲的具体内容提出了诸多宝贵意见。刘鸿志副司长作总结发言,要求:(1)从战略上认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2)应力图实现淮河流域经济发展模式的根本转变;(3)提高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止“十一五”规划的战略地位。同时还对今后的工作安排进行了部署:(1)要求规划院按照专家和代表意见进行大纲的修改完善;(2)编制大纲要充分考虑部门间的协调;(3)要求规划大纲中补充监测方案等方面的内容;(4)对规划编制时间提出了明确要求;(5)要求规划院制定规划的工作方案。2005 年 1 月,总局污控司组织各部门专家和地方环保局代表对规划大纲和工作方案进行讨论。会后规划院按照专家和代表意见对技术大纲和工作方案修改后上报总局污控司。2005 年 2 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技术大纲的函 (环办函200587 号) 。有关该会议的培训资料已经放在规划院网站 的专栏中。报:总局领导送: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规划司、科技司,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