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廉租)住房申请家庭有 关 资 产 情 况 具 结 书名下车辆 名下企业姓名与申 请人关系身份证号码1、车牌号2、品牌型号3、购置时间4、购置价格(万元)5、是否报废6、报废时间7、是否转让8、转让时间1、企业名称 2、法人或股东 3、出资金额(万元)4、成立时间5、是否注销及注销时间、申请家庭所有成员名下 有 无 车辆或企业说明:1.“名下车辆”和“名下企业”栏目下填写名下所有的车辆和企业(包括入股和担任法人代表) ,内容应如实填写,在“是否报废” 、 “是否转让”和“是否注销”栏目中填“是”或“否” 。2.承诺:全体申请家庭成员已知晓申请本县公共租赁住房的政策,本人及全体共同申请人愿意遵守国家和本县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我们已如实填写和申报有关材料,保证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及伪造相关证明等情况,同意无条件接受取消申请资格的处理,并接受新闻媒体曝光。本人及全体共同申请人同意并授权,住房保障审核部门在审查资格条件时,向有关单位(如劳动、工商、税务、公安、金融、民政、车管等)和个人收集、核对本人及家庭成员的信息资料;同意并授权拥有本人及家庭成员个人信息、资料的单位(部门)或个人,向有关审核部门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信息资料。本人及全体共同申请人愿意严格遵守以上承诺,并承担违反承诺的责任和后果。申请人签名: 配偶签名: 共同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