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免征增值税资格认定申请表纳税人名称(公章) 纳税人识别号办税人员 联系电话申 请 免 征 增 值 税资 格 认 定 项 目 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 以下税务机关填写受理意见 同意受理 受理人签名:年 月 日税务所意见该纳税人属于(或京国税流2000076 号或_)名单范围内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同意其申请的相应资格认定项目享受免征增值税资格。 该纳税人申请的免征增值税资格认定项目,不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 号)第一条规定范围,不能认定享受免征增值税资格。 (公章)审核人签字: 所长
2、签字: 年 月 日货物和劳务税部门意见同意税务所意见 (公章)审核人签字: 科长签字: 年 月 日主管局长意见同意货物和劳务税部门意见(局章)局长签字: 年 月 日注:本表 A4 竖式,一式一份,税务所留存。北京市部分粮油经营业务免征增值税资格认定申请表纳税人名称(公章) 纳税人识别号办税人员 联系电话其他粮食企业经营军队用粮 其他粮食企业经营救灾救济粮 其他粮食企业经营水库移民口粮 申 请 免 征 增 值 税资 格 认 定 项 目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 经营军队用粮的有关证明 县(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经营救灾救济粮的有关证明 县(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经营水库移民口粮的有关证明 承担政府储备食用植
3、物油任务的有关证明 提供的附报 资料其他证明 以下税务机关填写受理意见 同意受理 受理人签名:年 月 日税务所意见该纳税人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 号)(第二条第一项或第二条第二项或第二条第三项或第三条)范围,同意其申请的相应资格认定项目享受免征增值税资格。 该纳税人申请的免征增值税资格认定项目,不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 号)(第二条第一项或第二条第二项或第二条第三项或第三条)规定范围,不能认定享受免征增值税资格。 (公章)审核人签字: 所长签字: 年 月 日货物和劳务税部门意见同意税务所意见 (公章)审核人签字: 科长签字: 年 月 日主管局长意见同意货物和劳务税部门意见 (局章)局长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