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海市海城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自验收意见表北海 市 海城区 日期: 2018 年 9 月 7 日自验收意见:2018 年 9 月 7 日,由区农林水利局、财政局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验收标准逐项对海城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自验收。验收组现场随机抽查了垌尾海堤、赤西村供水工程、翁山灌区,3 个工程都已确权颁证,落实管护主体,工程维修养护到位,形象面貌较好,工程运行状态良好,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并上墙公示,管理人员对工程基本特性熟悉、对工作 职责清楚。随后,召开会 议听取和 审议了海城区的改革工作报告及相关资料,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经会议现场评议,验收组认为海城区深化小
2、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符合海城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各项工作指标均达到验收标准要求:1.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工作小组,领导小组成员齐全,成员单 位分工明确,领导小组履职到位,落实了办事机构、人员、经费。2.已出台实施方案,内容完整、操作性强。3.高位推动、全面部署,深入基层广泛宣传,效果良好,群众参与改革积极性高,开展业务培训 2 次以上。4.已制定出台了北海市海城区小型水利工程确权发证暂行办法等10 个配套相关文件。5.权属调查工程数量清楚,列入改革范围的 22 处工程数量准确,无漏项、缺项,权属证书发证 率为 100%,涉及公共安全堤防工程确 权为国有
3、。6.全部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落实率为 100%,并签订管护责任书。7.由北海市水利工程管理处负责管护的 3 座小型水库平均每座落实管护人员 3 人以上,完成确权的 22 处工程已全部落实管护人员。8.国有工程管理人员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经费落实率 100%,非国有工程管护经费全部有明确落 实渠道。9.针对不同类型工程特点、性质和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出 4 种科学高效的管理模式,小型水库和涉及公共安全的水闸、堤防工程,全部实行专业化管理的(由水管单位管理)。10.给 130 位工程受益群众、权属所有人和管护人员发放了满意度调查表,满意度达 99%。11.改革资料分类收集,整理成册,归档规范。存在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农村用水者协会无法正常运行。建议加强用水合作组织培育并规范管理。验收结论:根据北海市海城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完成清况,按照水利厅 财政厅广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验收办法的通知(桂水水管201784 号)标准要求和验收程序,经验收组评议,海城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总评分 95.9 分,评定等级为优秀,同意通过海城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自验收。自验收组组长(签名):自验收组成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