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南 京 市 高 淳 区 加 快 实 施 百 企升 级 行 动 计 划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高企办 20171 号关于组织申报 2017 年百企升级培育企业名单的通知各镇(街道)、开发区:根据区“百企升 级” 2017 年度计划,请各 镇(街道)、开发区认真组织申报 2017 年百企升级培育企业名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2017 年度“百企升级 ” 培育企业名单以 2016 年度“百企升级” 培育企 业名单为 基础,适当进行 补充调整。二、申报要求(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1、列入 2017 年度“百企升级” 培育企业要求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具有一定的自主品牌,
2、且已在 2016 年投产,企业诚信经营。2、纳入百企升级培育企业名单的企业要求销售收入不低于 1000 万元,纳税不低于 100 万元。拟上市企业和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可以适当降低;创新创业企业2016 年销售不低于 100 万元。2(二)对 2016 年关停企业、2016 年度无销售企业或低于2017 年度申报条件的企业由各地自行调出。凡调出调进的企业,各镇(街道)、开发区必须说明调整理由,调进的企业要简述企业概况、2016 年生产经营情况、科技创新及品牌建设情况。三、对象确定区“ 百企升级” 行动计 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上报的初步培育名单进行筛选汇总,报区“百企升级 ”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审定后下文公布。请各镇(街道)、开发区将调整好的 2017 年度“百企升级”培育企业名单加盖公章后(纸质档一份)连同电子文档一并于 2017 年 1 月 20 日前,报至经信局产业指导科。逾期不报或上报不符要求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调整。联系人:孔毅 谈铭 电话:57312201 68613169Email: 南京市高淳区加快实施百企升级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 年 1 月 13 日抄送: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