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厦门市科技信贷及保险扶持管理办法政策解读一、出台背景 自2012年以来,市科技局与财政局通过每年发布厦门市科技计划申报指南,启动“ 科技与金融结合 专项” 申报工作,陆续推出了科技担保贷款、科技保证保险贷款、科技保险补贴等科技金融业务。截止目前,市科技局、财政局已与23家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合作开展科技金融创新,已累计发放科技担保贷款52.86亿元、科技保证保险贷款3.6亿元,科技保险保额200亿元,惠及近千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2016年6月,厦门市获批科技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联合认定的全国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城市。为进一步梳理整合相关政策,市科技局与市财政局共同出台厦
2、门市科技信贷及保险扶持管理办法,完善科技信贷扶持手段,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分散科技创新创业风险。二、主要内容 1、支持对象科技担保贷款和科技保证保险贷款的支持对象:在厦门市依法注册登记的,依据财政部、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 2017115号)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网址:)中进行评价并取得入库登记编号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科技保险补贴范围扩大至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厦门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厦门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2业、厦门市科技小巨人企业等。2、资助方式及额度(1)科技担保贷款:单家企业最高2000万元,企业按照不高于担保金额1% 费率支付担保
3、费,其余由科技发展经费补助,利息补贴按企业实缴利息(最高不超过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40%的利息总额)的20%予以补贴;(2)科技保证保险贷款:单家企业最高300万元,利息补贴按企业实缴利息(最高不超过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40%的利息总额)的30%予以 补贴。(3)科技保险补贴:对企业投保相关科技保险给予保费40%比例补贴,每家企业每年全部保费补贴最高30万元。3、风险分担。市财政为合作金融机构分担信贷风险,承担科技担保贷款、科技保证保险贷款本金损失的40%。科技担保贷款、科技保证保险贷款风险补偿的资金池分别设定为3000万元、1000万元。三、申请方式1、科技担保贷款: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向科技合作担保机构和合作银行申请,经合作担保机构和合作银行调查以及市科技局核准后发放科技担保贷款。2、科技保证保险贷款:企业购买科技合作保险公司的贷款保证保险,同时向科技合作银行申请无固定资产抵押的信用贷款,经市科技局核准后发放科技保证保险贷款。3、科技保险:企业提供以下申报材料:科技保险补贴资金申报表;保险合同和发票;符合申报主体要求的企业资质证3明文件;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以上材料一份装订成册,-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联系方式:2051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