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印刷与包装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第一条 印刷与包装系每学年集中开展一次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并将典型示范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与同年度奖学金评比相挂钩,奖学金指标分配向同年度获得表彰的先进班集体倾斜。第二条 评选时间一般为每年三月下旬至四月中旬,表彰时间一般为每年的五月初。评选对象为全系在读本科生和研究生个人及其所在集体。第三条 评选表彰的集体项目包括:“先进团支部”、“先进班集体”、“星级文明宿舍”等;个人项目包括“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毕业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等。第四条 “先进团支部”
2、不超过学生团支部数量的 25%、 “先进班集体”不超过学生班级数量的 25%、 “星级文明宿舍”不超过学生宿舍数量的20%;“优秀共产党员”不超过正式党员人数的 20%;“优秀毕业生”不超过毕业生人数的 20%; “优秀共青团员”不超过团员人数的15%; “优秀共青团干部” 不超过团员人数的 4%;“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学生人数的 8%;“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不超过学生人数的 20%。第五条 我系将根据校级表彰名额从获得系级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中择优向学校推荐,不再另行评选。校级表彰名额或比例一般为:“红旗团支部”、“标兵班集体”、“五四奖章”、“十大风云学子”、“十大杰出青年”等指标,我系将视情况
3、择优推荐;“先进团支部”2个、“先进班集体” 1个、“星级文明宿舍”不超过宿舍数量的10%;“优秀毕业生”不超过毕业生人数的10%;“优秀共产党员”1-2名;“优秀共青团员”5名;“优秀共青团干部”3名;“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学生人数的1.5%;“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不超过学生人数的2.5%。以上名额或比例如有变化,以当年学校相关通知为准。第六条 “先进团支部”的评选范围和条件“先进团支部”在全系学生团支部中评选产生,评选条件如下:1有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制度,支委配备得力,团结协作,分工合作。2充分发挥支部核心作用,支部委员关心团员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支部成员关心集体,团结互助,集体风气正
4、。3团员青年积极要求进步,递交入党申请的人数在同一级团组织中处于前列,团支部推优工作规范。4学风优良,考风严明,成绩优良率高,不合格率低。5认真开展和参加团组织生活和团组织活动,有记录、有宣传、有创新、有特色、有实效,有详细的团会、团日活动记录,团务日志填写规范,记录详实,在共青团工作年度考核中成绩突出。6在参评年度内,班级成员担任校系级学生干部等职务,按照相应职务分值计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综合分数高的。7.在“星级文明宿舍”评选中获评宿舍数量多者,优先考虑。8.在参评年度内,无宿舍违章用电现象。9. 在参评年度内,班级内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第七条 “先进班集体”的评选范围和条件“先进班集体
5、”在全系学生班级中评选产生,评选条件如下:1.全班同学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出勤率高,效果好;思想积极上进,要求进步的同学多。2.全班同学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关系融洽;诚实谦虚,尊敬师长,文明礼貌;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讲究卫生,遵守公共道德。3.全班同学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无违法违纪行为;能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4.班级学风严谨,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全班同学学习成绩优良率高,学业困难率低。5.经常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和文体比赛并取得较好
6、成绩;同学自觉锻炼身体,体育达标率在100%。6.班委组织健全,有健全有效的班级制度;学生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在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7在参评年度内,班级成员担任校系级学生干部等职务,按照相应职务分值计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综合分数高的。8班级成员不及格率不能超过的10%。9.在“星级文明宿舍”评选中获评宿舍数量多者,优先考虑。10.在参评年度内,班级无宿舍违章用电、考试作弊等违规违纪现象。第八条 “星级文明宿舍”的评选范围和条件“星级文明宿舍”在全系学生宿舍中评选产生,分为学术科研之星、环境卫生之星、创新创业之星、就业之星、考研之星、保研之星、出国之星、学风建
7、设之星、学生领袖之星、文艺特长之星、阳光健儿之星、党员示范之星、创意设计之星、志愿服务之星、社会实践之星等宿舍,除了必须满足以下共性的评选条件外,“星级文明宿舍”还需满足各自特色的条件。1.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无违章用火用电现象。2.安全卫生:防火、防盗、防骗等意识强、措施得力;3.文明和谐: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集体活动,形成了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4.严格作息:按时起床和就寝,按时饮食,按时上课。坚持锻炼,无吸烟、酗酒、沉迷游戏、接触传播不健康媒介等现象。5.在参评年度内,宿舍一旦被保卫部通报违章用电则取消参评资格。第九条“优秀共产党员
8、”的评选范围和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在全系学生党员中评选产生,评选条件如下: 1. 思想觉悟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讲政治,讲学习、讲大局,党性观念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 群众基础好:品行端正,严于律己,团结同学,密切联系群众,群众支持率高,党支部党员评议和所在团支部群众评议赞成率均达到 75%;积极培养积极分子,考察对象进步明显。 3. 学习成绩好:应修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全部通过且绩点达到 3.0,或综合测评在班级排名前三分之一,三、四年级学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获得重大学术科研成果或奖
9、励者优先考虑。 4. 宗旨意识强:通过担任社会工作等渠道服务身边的师生,贯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必须担任一定的社会工作(社会工作包括:班委会干部、团支部干部以及院级以上学生干部),或者坚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期限至少半年。 5. 现实表现好: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积极支持和参与学院、班级各项活动,能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廉洁自律,办事公道,是非观念强,模范遵守党纪、校规。 第十条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范围和条件 “优秀毕业生”在全系毕业生中评选产生,评选条件如下: 1. 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社会责任感强。思想积极上进,努力学习马
10、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能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 2.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守信,在校学习期间各方面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各学年度思想品德表现考评均为优良以上,无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或不按学校规定恶意违约的情况。 3.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大学期间各考试考查课程全部合格,学习成绩优秀并居本专业前列。 4.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身心健康,体育达标成绩优良或在大型文体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5. 在校期间曾两次及以上获得校级或校极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
11、兵”等荣誉称号,或三次获得学院(系)及其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等荣誉称号。 6. 在校学习期间在思想、学习、文体及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有特殊贡献的,或者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或者自愿担任毕业生工作委员会成员并为我系毕业生提供就业、毕业服务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评选,同时可考虑适当放宽评选条件。 第十一条“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范围和条件“优秀共青团干部”在全系学生团干中评选产生,优秀共青团干部除要求满足优秀共青团员的各项条件外,还需具备:1在团内担任支部委员及以上职务半年以上。2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工作责任心强,踏实肯干,所负责的工作成绩突出。
12、3在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中,认真组织,积极参加,起到模范带头作用。4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5密切联系群众,关心他人疾苦,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6在担任团干期间,认真履行团干职责,积极服务广大青年,积极推动学校、我系团务工作有序开展。7. 一年来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全部通过且绩点达到3.0或班级综合测评排名前二分之一者。第十二条“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范围和条件“优秀共青团员”在全系学生团员中评选产生,评选条件如下: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向党组织靠拢。2思想进步,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团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3在专业学习上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4
13、遵纪守法,为人正直,注重团结协作,积极完成上级的各项任务。5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6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曾获校级或院级表彰,或群众基础良好,拥护度高。7. 一年来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全部通过且绩点达到2.5或班级综合测评排名前二分之一者。第十三条“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范围和条件“优秀学生干部”在全系学生干部中评选产生,除满足社会活动积极分子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 担任班委会成员或相当于班委会委员以上职务,任职时间在半年以上。2. 工作能力强,坚持工作原则,讲究工作方法,能结合实际情况有特色、有成效地开展各项工作。3. 全局观念强,能主动协助、配合其他学生干部开展工作,较好地完
14、成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4. 组织观念强,能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在同学中威信较高。5. 一年来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全部通过且绩点达到3.0班级综合测评排名前二分之一者。第十四条“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范围和条件“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在全系学生中评选产生,评选条件如下:1. 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2. 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纪律严明,学习成绩优良,一年来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全部通过。3. 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4. 在集体活动中积极主动,表现突出。5. 一年来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全部通过且绩点达到2.5或班级
15、综合测评排名前二分之一者。第十五条 评选工作程序1.我系成立评优评先领导小组部署评优评先工作。2.各团支部、各班级召开骨干会议,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形成先进集体申报意向;全系团员、学生及干部对照个人奖项总结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形成申报意向,各团支部、各班级召开主题会议,确定参评候选个人和集体名单。3. 各团支部、各班级根据通知要求填写先进集体申报表、先进个人申报表,交至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处。4. 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团支部、各班级、各班级宿舍进行答辩展示,并由评优评先领导小组、学生代表评选打分。文明宿舍评比先在班级内部进行初评展示,择优推荐优秀的宿舍参与系级文明宿舍评比。5. 评优评先
16、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审批确定奖项及获奖名单,讨论并提出校级相应奖项的推荐名单,并向全系公示。6. 公示期满无异议,发文表彰。第十六条 注意事项1. 每个集体都要借评选的机会,认真总结工作情况,总结成绩,找出差距,争取下年度取得更大进步。2.各单位确保把最优秀、最符合条件的个人推选出来,宁缺勿滥。3.同一学生不得同时申报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不得同时申报优秀学生干部和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若申报重复,评优评先领导小组将根据个人综合表现情况,给与酌情调剂。4. 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有权根据评优评先年度工作记载,在讨论审批阶段视情况减少或取消评优名额。第十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和修订权归印刷与包装系学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