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项目预算调整申请表(本表适用于采用间接费管理的项目)一、项目基本信息表: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批准号:经费代码:项目总经费: 间接费预算(不予调整):二、直接费预算调整明细表:(单位:元) 本次为第 次调整。大 类 原预算 调增 调减 现预算(一)资料费(二)数据采集费(三)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费(四)设备费(五)专家咨询费(六)劳务费(七)印刷出版费(八)其他费用1.办公用品2.邮寄费3. 通讯费(九)外拨经费总计调整说明:文科科研处意见 审核人: 项目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请按以下国家社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申请预算调整:第十五条 项目直接费用预算确需调剂的,按以下规定予以调整:(一)资料费、数据采集费、设备费、印刷出版费和其他支出预算需要调剂,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报责任单位审批。(二)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需要调减用于项目其他方面支出,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报责任单位审批;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增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责任单位、所在省区市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报全国社科规划办审批。项目间接费用预算不得调剂。受理科室:校内 1 号楼 333 室人员姓名:肖老师联系方式: 55664303办理期限:根据上级部门工作时间要求准时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