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出让进场交易服务服务指南受理窗口 业务管理部窗口办理项 国土出让进场交易服务公共服务事项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进场交易服务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对象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让人)设定依据1、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63 号文件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实施意见 (鲁政办发201552 号)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7 年版) 的通知(鲁政字2017207 号) ;3、 济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共资源交易职责分工的通知 (济编201323 号) 。申报条件 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申请该服务。序号 材料名称 是否必须 份数是否需要电子版申报材料1 国土出让公告和须知 是 1 是办理程序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人通过济宁市国土网上挂牌出让系统将出让公告和出让须知上传至系统,中心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将出让信息发布至济宁公共资源交易网。法定期限 无承诺时限 即到即办收费标准 不收费咨询电话 (0537)2653252 投诉电话 (0537)2653335结果送达 网上办理受理地址 济宁市建设路 13 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待新服务大厅启用后,迁入济宁市太白湖新区济宁大道与运河路西南角为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