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立暨南國際大學人文異想沙龍借用管理要點一、為使國立暨南國際大學(以下簡稱本校)人文異想沙龍之登記、使用、管理及維護符合設置目的,特訂定本要點。二、使用範圍:本場地以諮商中心活動優先使用,並開放本校其他單位申請借用。本場所僅開放給兩人以上(含)使用,不開放個人使用。活動內容以學習諮詢、生涯諮詢、導生聚會、各系所讀書會,或其他與生涯或學習促進相關之活動。三、使用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九點至下午五點為原則;每次申請使用最多以 3小時為限。四、使用手續:校內單位應於使用一週前向管理單位學務處諮商中心填具申請表(申請表如附表一),並經核准後始得使用,以先完成借用事宜者優先使用。申請程序完成後,請於使用當
2、日至諮商中心借鑰匙,並於使用結束後立即歸還。五、使用管理及責任規定:(一)使用者未經許可不得擅接(改)變電源,或任意釘掛以免發生危險或損害。(二)為維護本場所之清潔及後續使用同學的權益,使用者僅可攜帶開水、飲料;食物禁止攜入。(三)使用者應負責維護公物設備,如發現設備故障時,應立即通報諮商中心。若不當使用設備或器材,或故意損壞導致設備毀損,需負賠償之責。(四)使用結束時,使用者應將物品器材立即復原及場地清潔。(五)曾使用本場所未遵守管理規定者,得不再同意申請使用。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人文異想沙龍使用申請單申請單位 申請人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星期 聯絡電話 使用日期 年 月 日星期 自 時 分參
3、加人數 使用時間(含佈置時間) 至 時 分現場事務負責人 聯絡電話用途說明申請人 申請單位主管 諮商中心承辦人 諮商中心主任注意事項一、 管理單位:學務處諮商中心。二、 使用範圍:僅開放給兩人以上(含)使用,活動內容以學習諮詢、生涯諮詢、導生聚會、各系所讀書會,或其他與生涯或學習促進相關之活動。三、 使用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九點至下午五點;每次申請使用最多以 3小時為限。四、 使用手續:應於使用一週前向諮商中心提出申請,並經核准後始得使用。申請程序完成後,請於使用當日至諮商中心借鑰匙,並於使用結束後立即歸還。五、 使用規定:(一)為維護本場地之整潔及後續使用同學的權益,禁止在此空間吃東西或攜帶食物進入,結束後請將場地回復原狀後再離開。(二)使用者應負責維護公物設備,如發現設備故障時,應立即通報諮商中心。若不當使用設備或器材,導致設備毀損,需負賠償之責。六、 其它未竟事宜請使用單位確實遵照本中心場所管理要點。七、 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諮商中心-吳芝慧社工師(分機 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