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基础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评定暂行办法为了引导我院大学生按照德育教育实施计划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积极参加各类政治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基础学院特制定综合测评评定办法。学生的综合测评得分作为学生奖学金评定、评优、入党、填写学生鉴定的依据。办法规定:综合测评基础分为 75 分,每学期按 8%的学生数比例,以综合测评分为标准评定院级“综合测评专项奖(德育之星) ”,给予鼓励。现将综合测评评定的具体办法公布如下:一、综合测评项目构成:1、科创学术类涉及活动内容有:科创竞赛、实践活动、课程竞赛、学术竞赛等一系列和科创与学术相关的活动, 上限 4 分(市级及以上项目获奖不设上限) 。2、文体类涉及活动有:文艺
2、类相关活动,体育类相关活动。上限 6 分(市级及以上项目获奖不设上限) 。3、公益服务类涉及活动内容有:义工相关活动,公益相关活动,志愿者活动等, 上限 4 分(市级及以上项目获奖不设上限) 。4、宣传类涉及活动内容有:宣传类相关活动,上限 4 分(市级及以上项目获奖不设上限) 。5、党建类涉及活动内容有:党建类相关活动,上限 4 分(市级及以上项目获奖不设上限) 。6、易班类2涉及活动内容有:易班类相关活动,上限 4 分(市级及以上项目获奖不设上限) 。7、心理生活类涉及活动内容有:心理类相关活动,生活类相关活动,上限 4 分(市级及以上项目获奖不设上限) 。8、文明优秀类涉及内容:献血、骨
3、髓入库、寝室评比获得绿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课代表考核、基础学院优秀干部、各类优秀志愿者、学院名义参加的校内外实践活动表现优秀的个人等,无上限。9、社团类涉及活动内容有:社团类相关活动,上限 4 分。10、晚自习以基础学院晚自习考勤办法为准。11、讲座涉及内容:各类讲座,上限 3 分。12、其他项目类除规定的活动外等其他活动,学生凭证书申请,需经基础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后归类,酌情评定分数,上限 1 分。13、扣分减分类因违纪受到各类处分(包括党、团纪纪律处分) 、通报批评者,个人仪表、举止行为明显不得体者,学期考勤中查到旷课或迟到者,无故不参加学院、班级集体活动者,违反校规校纪和学院有
4、关规定者,宿区检查违纪者等,无下限。3二、综合测评评分标准:加分项1:在各类竞赛、活动中,获奖者加分标准:国家级获奖 10 分,参与加 5 分。市级获奖加 5 分,参与加 3 分;区级获奖加 3 分,参与加 2 分; 校级各类学科竞赛、文体活动中获奖的同学,每人每门次加 2 分,参与加 1 分。基础学院级别的各类学科竞赛、文体活动中获奖的同学,每人每门次加 1 分,参与加 0.5 分。2:在精神文明建设或社会工作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通报表扬者加分标准: 基础学院优秀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每人加 2 分。学生干部按平时工作表现,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分别加 2、1、0.5、0
5、分,优秀干部取最高分加,不累计加分。优秀课代表加2 分,良好课代表加 1 分。在学院寝室卫生评比中获文明寝室的全体成员,每次绿牌加 0.5 分。献血每人加 2 分,骨髓入库每人加 1 分。各类优秀志愿者、学院名义参加的校内外实践活动表现优秀的个人加 0.5 分。 其他非认定的优秀评定不予以认定。3:参加讲座者加分标准:参加基础学院主办或承办、协办的院、校级讲座,每人每次加 0.5 分。以学生创新实践教学环节能力培养记录手册内讲座笔记及基础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盖章为准。按学期统计,不累计上一学期。4:晚自习出勤率详见基础学院学生晚自习评分细则扣分项1:因违纪受到各类处分(包括党、团纪纪律处分) 、通
6、报批评者 扣分标准:留校察看扣 25 分、记过扣 20 分、严重警告处分扣 15 分、警告扣 10 分、校级通报批评扣 8 分、院级通报批评扣 5 分。2:个人仪表、举止行为明显不得体者4扣分标准:不尊重老师、行为明显不得体者,每项扣 2 分。3:所在寝室卫生抽查等级为黑牌扣分标准:有黑牌 1 次,每个成员扣 1 分;有黑牌 3 次及以上的寝室,将被通报批评,其每个成员扣 5 分。4:学期考勤中查到旷课或迟到者扣分标准:学期考勤中查到有旷课或迟到者,每小节旷课扣 1 分, 3 次迟到算 1 小节旷课;一学期累计旷课 3小节(含 3 小节)者,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5:无故不参加学校、学院、班级集体活动者扣分标准:无故不参加学校、学院、班级集体活动者每次扣 1 分,连续 3 次不参加者取消评奖评优资格。说明:1 所有活动均以基础学院认定的活动为准,以个人名义参加的校外活动需取得相应证书并由学院认定方可生效。2 基础学院认定的“优秀干部”为:基础学院团委学生会、各专业类团总支及班委成员。3 本学期院级组织的活动以届时学院公告及通知为准。共青团上海理工大学基础学院分团委上海理工大学基础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016 年 3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