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送清凉” 专项救助行动办事 指南一、办理依据1.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民发2014132 号) 第八十六条:在极端天气或遭受自然灾害情况下, 救助管理机构可以开设临时避寒、避暑或庇护场所, 简化救助流程, 为求助人员提供饭菜和住宿等基本服务。2.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生活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 (皖政办201258 号)第六条:开展对城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经常化的主动救助服务。重大节庆期间以及恶劣天气等情况下,及时启动部门联动机制,开展集中救助行动,注重对乡镇流浪乞讨人员的延伸救助管理。3.该项工作由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站常年实施,已为群众广泛认可。 二、承办机构亳州市救助管理站三、服务对象亳州市境内在极端天气或遭受自然灾害情况下,需要救助管理机构提供临时避暑或者庇护的人员四、服务条件亳州市境内出现极端天气或遭受自然灾害情况。五、服务流程1.开设临时避暑或庇护场所;2.简化救助流程,为求助人员提供饭菜和住宿等基本服务。六、办理时限即办。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八、咨询方式亳州市救助管理站 电话:0558-5119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