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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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如皋市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一一一 总则 一一一 为了保障电力生产、运行安全和供用电秩序,切实规范临时用电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特制订本管理规定。一一一 本规定对临时用电管理过程中,涉及新装、增容、延期、销户、日常管理等环节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作明确规定。一一一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临时用电管理。一一一 业扩管理一一一 供电公司受理人员在受理临时用电申请时要严格按照供电营业规则第十二条“对 基建工地、农田水利、市政建设等非永久性用电,可供给临时电源”的要求,初步审

2、核后受理业务申请。一一一 客户申请临时用电,必须向供电公司提供有关用电的资料,包括用电地点、用电用途、使用范围、使用时2限、用电设备清单等。一一一 居住区临时用电应与正式用电同时办理,在正式用电供电方案确定后方可实施。一一一 供电公司在现场勘查时应进一步对用电是否属临时性质进行核查,对不属临时用电性质的现场告知客户重新办理正式用电手续。一一一 供电公司应认真进行现场勘察,申请方工程项目范围有电力设施的,应及时与相关配合单位联系,确保勘察审批流程的正常流转;各有关配合单位应积极参与审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和推委。工程项目范围内无电力设施的可按原临时用电申请手续办理。对建筑施工项目和其他工程项

3、目的施工现场需搭设电力防护架的,则应先期完成防护架搭设后方可同意接入施工临时电源。对工程项目涉及到电力设施保护区的,供电公司应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并对施工方进行电力设施保护有关情况的告知。一一一 下列情况不得接入临时用电1、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施工,未履行行政审批手续的;2、涉及电力设施保护区的施工,应搭设的电力设施防护架搭设不规范、未经验收确认;3、涉及电力设施保护区的施工,现场防外破措施未落3实的;4、涉及电力设施保护区的施工,施工方案中无防外力破坏预案或与现场情况不符的;5、涉及电力设施保护区的施工,施工方使用的大型机械(塔吊、汽吊等)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一一一 供电公司按照相

4、关标准、规范和规定对临时用电的图纸进行审核、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在装表接电前,供电公司应与客户签订临时供用电合同。合同中应包括临时用电期限、定金收退标准、电力用途、使用范围等条款。一一一 运行管理一一一一 供电公司对临时用电客户擅自超过合同约定范围和用途使用电力等违约用电,应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的客户,应按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并追究违约责任。一一一一 供电公司应加强对临时用电客户受电设备的运行检查、巡视、故障处理、停电、销户等日常管理工作。临时用电客户每年巡视不少于一次,合同到期前半年、前一个月应分别特巡一次,准确掌握客户用电情况。一一一一 供电公司应在临时用电新上半

5、年后到现场检查,检查临时用电的安全运行情况,确认临时用电的性质是4否改变等。一一一一 临时用电工程施工期间,供电公司应进行防外力破坏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应责成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对严重威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应按有关规定中断其施工临时电源。一一一一 防外力破坏检查督促内容:1、对现场外破的告知的执行情况;2、现场防外破措施的落实情况;3、大型机械(塔吊、汽吊等)防护措施情况;4、有无扩大工程范围涉及到电力设施保护区的新问题;5、现场施工人员清楚施工工地附近应保护的电力设施情况;6、其它涉电安全情况。一一一一 客户因基建未结束确需延长临时用电期限,供电公司应在到期日之前进行现场确认,并协助客户办理延期申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供电企业不再受理其延期申请。一一一一 供电公司应核实客户现场的电力用途和用电范围,确认无误后与客户商议确定延期方案。一一一一 供电企业应按客户延长后的临时用电总期限计算临时用电定金,扣除已交部分,向客户补收差额,并与客户签订临时用电延期补充协议。5一一一一 供电公司应在客户临时用电超期满 1 年的前1 个月,书面通知客户办理拆表销户手续。对于超过合同约定的用电期限 1 年不办理手续的临时用电客户,应提前 7 个工作日向客户送达中止供电通知书,按照相关规定对该类客户中止供电,并办理销户手续。一一一 附则一一一一 本管理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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