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奉节县梅溪河港航监督站建设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公告为加强和改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监督管理,依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奉节县梅溪河港航监督站建设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主要内容予以公告(详见附表)。 请项目业主、项目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论开展项目建设,认真落实评估报告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建议,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和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防止因人为工程活动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请项目所在地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督管理职责,加 强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全过程监督管
2、理,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评估报告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因项目建设引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将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负责内设机构:奉节县地质环境监测站联系人:帅友伟联系电话:13883032299奉节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2018 年 5 月 28 日附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审查认定公告项目名称 奉节县梅溪河港航监督站 所在区县 奉节县项目业主 奉节县港航管理处评估单位 重庆 607 勘察实业总公司评审专家 周小亮、吕韬、张金全 评审时间 2018.5.14审查认定时间 2018.5.15 监督电话审查认定结论:综合评估拟建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地质灾害防治难度小,建设场地适宜拟建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