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宜丰县2017年小学升初中招生简章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小升初招生工作,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维护义务教育的公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赣教基字2014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 ,特制定宜丰县2017年小学升初中招生简章。一、招生对象2017年宜丰县小学毕业生(含在外地就读返回宜丰的小学毕业生)。二、招生原则公办学校按学区招生,民办学校按计划招生。严格执行上级招生政策和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三、招生办法(一)公办初中按照“相对就近、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招生。1.宜丰中学初一招生有关规定
2、(1)学区划分:在2009年宜丰中学初一招生区域(见附件1)的基础上,增加滨江广场、理想城两个住宅小区(县招委会2016年6月已经研究同意)。(2)报名条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均可报名。一是父母(监护人)及小孩的户籍、房产均在宜丰中学学区范围内;二是若属挂靠户口,必须是2007年9月1日以前迁入,且需出示房产证原件。2.宜丰二中初一招生有关规定(1)学区划分:县城除宜丰中学学区之外的以下区域属宜丰二中学区(见附件2)。A:沿山大道与官山大道接口以西,官山南大道以西和福隆花园、供电小区、元形小区、楠树村。B:南屏公园桥至两路口大桥,以耶溪河为界,以北。(2)报名条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均可报名。
3、一是父母(监护人)及小孩的户籍在宜丰二中学区范围内;二是父母(监护人)的房产在宜丰二中学区范围内;三是若属挂靠户口,必须是2013年9月1日以前迁入,且需出示户主的户口薄。3.崇文中学初一招生有关规定(1)面向新昌四小、新昌五小六年级毕业生;澄塘、棠浦、花桥、同安、天宝、双峰、芳溪、石市、桥西等乡镇(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及户籍在上述乡镇(场)的学生;不符合宜丰中学、宜丰二中入读条件的新昌一小、新昌二小、新昌三小、新昌六小的六年级毕业生。(2)本县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一安排到崇文中学就读。(3)根据学生自愿申请,宜丰中学、宜丰二中学区内的学生允许到崇文中学就读初一,且初中
4、三年一直在崇文中学就读的,与崇文中学学区范围内的学生享受同等中招政策待遇。4.宜丰三中、黄岗中学、新庄中学初一招生有关规定宜丰三中主要面向潭山镇、黄岗山垦殖场招收小学六年级毕业生;黄岗中学主要面向黄岗镇、石花尖垦殖场、车上林场招收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新庄中学主要面向新庄镇招收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二)民办初中按计划招生,严格按照“学生自愿报名,录满招生计划数为止”的方式进行。2017年民办学校的初一年级招生计划按不超过2016年的计划数执行,即:金穗学校初一招生计划不超过257人,新昌学校初一招生计划不超过230人。民办学校的招生不得突破计划数(不含外县户籍学生)。四、资格审核1.审核时间和地点宜
5、丰中学入学对象审核时间:8月10日11日,审核地点:宜丰中学;宜丰二中入学对象审核时间:8月12日14日,审核地点:宜丰二中;崇文中学入学对象审核时间:8月15日17日,审核地点:崇文中学;宜丰三中、新庄中学、黄岗中学、金穗学校、新昌学校招生时间由学校自行确定。2.审核方式由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县教育局、宜丰中学、宜丰二中、崇文中学各抽1人组成审核工作组,审核组6人共同审核签字。3.审核的资料及相关要求(1)审核相关证件的原件;(2)学生入学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住宅房产座落地址和户口所属地等为主要依据,到相应学区的学校就读。以审核时提交的房产证为依据,未提交的视为无房。三代同堂家庭,三代人户口
6、需在同一户头三年以上,由房产管理部门出具其父母未购房证明者,可录取到其住址学区学校。城区户籍的学生如寄入他人户籍,原则上回父母(监护人)居住地的学区入学。借住、租住的学生,其借住、租住地不作为划分其初中学区的依据。(3)监护人在县城购买了小产权房的,必须提供房屋土地证、房屋买卖协议及银行付款凭证、以监护人姓名为户头缴交水电费三个月的凭证等材料中的一项(所有材料必须提供原件),才可到宜丰二中办理报名手续。(4)房产证原件在商业银行抵押贷款的,必须凭县房产局审核后并且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后方可认定。(5)已入住但不动产登记证没有办下来,必须凭县房产局备了案,并且重新加盖公章的购房合同,方可认定。五、
7、招生工作纪律1.为切实加强对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宜丰县小升初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有关部门和有关学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普教股,由龚小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招生报名、政策宣传、审核录取等工作。2.小升初招生工作在县招生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各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3.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简章执行,不得违规招生,不得跨学区招生、不得提前或延后招生。违反规定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4.各学校必须规范招生和办学行为,坚持均衡编班,严格控制班额,合理配置教师,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实验班、特色班、快慢班等。5.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制度,切实保证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6.各学校要严格按联合审核的名单,发“XXX学校2017年初一新生预备入学通知书”并办理报 名手续,未经审核的初一新生一律不办理学籍、不拔付生均公用经费。7.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请各初中学校和小学共同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耐心解释学生家长提出的问题。请县城小学和各乡镇场中心小学将招生简章的内容宣传到每一个小学六年级学生和学生家长,配合做好招生工作。本招生简章内容由县教育局普教股(中招办)负责解释。附件1:宜丰中学初中招生区域图附件2:宜丰二中初中招生区域图宜丰县招生委员会201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