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现创业的毕业年度内高校在校生申领就业创业证1、申请条件:依法从事个体经营,处于毕业年度内的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本市生源成人高校在校生除外)。 2、办理材料: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及个人近期免冠2 寸照片一张;2.经学生本人签字、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的核发信息采集表;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4.残疾学生应提供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应提供低保金领取证复印件;5.具有职业技术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的,应提交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6.其他。三、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对外服务时间)
2、8:30-11:30 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办理地点: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科五、联系电话:89683124六、办理流程:实现创业的毕业年度内高校在校生(本市生源成人高校在校生除外)按照文件规定准备相关材料实现创业的毕业年度内高校在校生直接向创业地就业创业证核发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高校所在地就业创业证核发机构代为申领。就业创业证核发机构根据提交的材料,对毕业年度内高校在校生的人员身份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条件进行核实。审核无误的,将相关信息录入劳动力储备管理信息系统,核发就业创业证并进行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标注。就业创业证核发机构将申请材料整理留存。返还相关材料原件。YESYESYESYES退回材料、补齐补正或终止审核NONO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