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近年来,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县教育在全县教体系统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根据黑河市教育局转发教育部第九部门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一、治理目的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安全、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二、组织机构为确保学校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我校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
2、组长,政工校长任副组长,政教处人员及班主任为成员。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检查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三、治理范围全校中小生四、安排及要求全校欺凌专项治理从 2017 年 4 月上旬开始,12 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4 月上旬)结合学校实际,迅速制定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抓紧动员部署。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5 月7 月)1.开展教育。学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召开主题班会,扩大教育面,在学生中形成共同防校园欺凌和暴力的氛围。2.完善制度。学校要制定完善校园
3、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3.加强预防。学校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4.及时处理。学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5.监督指导。学校督导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当地教育督导部门报告。第三阶段:组织检查阶段(9 月12 月)1.学校自查。学校要对校园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和摸底、排查;要对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县教育。2.专项督查。学校防欺凌领导小组组织督查组于 9 月 1日至 7 日对全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究问责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