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惠山区前洲街道景观绿化升级改造工程崇文路清单编制说明一、 工程概况本次招标为地块内环境整治,包括榉树,四季桂种植养护。二、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 。2、江苏省建设厅颁发的江苏省园林工程计价定额 。3、无锡市建设局有关文件。三、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及材料暂定价详见软件四、需说明的问题:1、本清单所列工程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投标单位在投标时不能做任何改动,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结算与支付应以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或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尺寸断面或其他计量方法进行计量,经监理工程师确认,最终按工程量清单单价进行结算与支付。本工程量
2、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合同协议条款、工程范围和图纸一起使用。2、 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中列举了各清单项目编码应有的工作内容,如无特殊说明,该工作内容即为工程量清单的工作内容,所有的工作内容所需费用均应包括在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内。凡说明了的工作内容均应包括在报价范围中;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中没有体现完全的,施工过程中又必须发生的工作内容所需的费用结合相应的施工图应包括在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内。3、投标人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采取的方案相应增加措施项目。设计图纸提供的施工方案仅为参考方案,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充分考虑各自实际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据实报价
3、,一旦中标,除非设计图纸发生重大变更导致施工方案变化,投标报价的施工方案费用均不再调整,因现场实际方案与投标报价时方案不一致引起的费用改变,也不再另计。4、自进场之日起,中标人应全面负责照管、维护本工程和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设备以及工地范围内既有设施,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移交手续完备。施工期间,如发生损失,应由中标人负责赔偿。5、工程施工时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工程施工时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淤泥、渣土、建筑垃圾、杂填土及外人倾倒的建筑、生活垃圾等均由中标人清运,费用自理。6、大型机械及退场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结算时不再调整。五、其它工程说明1、具体界面划分、施工范围:详见图
4、纸。2、绿化工程养护期一年,养护标准三级,成活率 100%。3、土方体积均按天然实体积(自然方)计算。4、所有苗木只作适度修剪,保持全冠。5、投标书中所报各项单价应包含人工、材料、肥料、营养土、土地细平整、机具设备安装的成本和各项摊销、损耗费、一年养护费、补植费、施工用水电费等成本支出,以及各项费率、利润、税金、包干费用等所有费用,绿地内肥料及营养土用量由施工单位自行确定,包含在投标报价中。6、投标人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应充分考虑到可能发生的各项措施费用,计入投标总报价中,工程竣工结算时不得另行计算。7、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应包括所有非正常施工季节所采取的特殊保护措施的费用,如搭设遮阳网,铺设砂砾、排
5、水管、盲沟、灌水土堰等;另外,在非正常季节种植苗木时,土球大小以及种植穴尺寸必须要达到并尽可能超过标准的要求;对含有建筑垃圾,有害物质均必须放大树穴,清除废土换上种植土,并及时填好回填土。在土层干燥地区应于种植前浸穴。挖穴、槽后,应放入腐熟的有机肥作为基肥。树池施工时自行考虑挖、回、运土。以上内容所发生之费用,投标人均应自行考虑在综合报价中,工程竣工结算时不得另行计算。8、苗木种植所需绕干支撑的,要求支撑的木桩必须采用杉木刨光涂清漆。如设计备注中未及描述者,投标人应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考虑,将此部分费用计入措施项目费用中,工程竣工结算时不得另行计算。9、投标人在编制本工程的景观部分报价文件时,应参照各相应施工图纸的施工方法并结合投标人的施工经验进行总报价,如清单项目特征中未及描述者,投标人应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考虑,视为此类内容均已包括在总报价中,工程竣工结算时不得另行计算。10、本工程规费费率及现场安全文件施工费费率规定详见招标文件。11、绿化种植部分图纸中苗木规格指标说明(单位均为cm):H:苗木高度是指苗木自地面至最高生长点之间的垂直距离;G:苗木胸径指苗木 1.3米处树干的直径;D:苗木地径指苗木自地面0.10米处树干的直径;P:苗木冠(蓬)径指苗木冠丛的最大幅度和最小幅度之间的平均直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