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目 录1、“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议程2、“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主持词3、学习党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4、学习党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5、学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6、专题资料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国农业发展的战略转型7、党课讲稿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8、党员代表发言提纲9、“支部主题党日”会议记录10、“支部主题党日”会议通知11、签到册12、“支部主题党日”配图 13、支部委员会议23“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议程1、活动主题:二、活动议程1、齐唱国歌2、重温入党誓
2、词3、交纳党费4、诵读党章5、学习党规、系列讲话和先进典型。6、主题党课。7、交流体会专题学习讨论。党员代表谈体会感言。8、自选动作。(1)(2)45“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主持词主持人:(2017 年 3 月 6 日)同志们:根据市委、区委统一安排,经古驿镇党委同意,我支部定于今天上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今 天 活 动 的 主 题 是 :。本党支部共有党员 名,今天“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实到 名,有 名党员未到,其中 等 名同志因身体原因行动不便(请假), 同志等 名同志因事外出无法返回(请假)。因特殊原因未到会的党员,会后由分管党群的 同志负责向他们传达此次“支部主题党日”会议精神内容,并
3、通知他们及时缴纳本月党费。本次缴纳党费明细将通过党务公开栏进行公布,接受公开监督。今天活动的议程有八项,下面依次进行。第一项:齐唱国歌。请全体起立。第二项:重温入党誓词。由 同志领诵。入党誓词是共产党员的座右铭,是共产党员的行动指南。重温入党誓词,牢记入党誓言,就是要让我们不忘自己的承诺,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都要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时时事事处处,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第三项:请大家缴纳党费。此次实到党员 名,共缴纳党费 元。会后由 同志负责督促未到会的党员及时缴纳党费。下面,进行第四项:诵读党章。由 同志领诵,6章节。下面,进行第五项:学习党规,学习先进事迹,学习系列讲话。请 同志领
4、学 。下面,进行第六项,支部书记讲党课。 按照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要求,要把专题学习与讨论结合起来,大家结合今天学习专题,谈一谈体会、说一说感想,下面进行第七项,专题学习讨论,请大家举手发言。因为时间关系,其他党员想说的,就留到下次“支部主题党日”继续交流讨论,大家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或与党支部成员谈心谈话方式交流,我们随时欢迎。下面,进行第八项。1.2、请同志们发表意见。以 上 同 志 发 表 的 意 见 , 我 们 党 支 部 已 经 作 了 记 录 , 会 后 我们 将 认 真 梳 理 吸 收 , 列 入 工 作 安 排 和 整 改 计 划 。还有没有党员想发表意见的如果没有此项议程
5、到此结束。如果同志们还有疑问的,会后欢迎随时与支委相关同志了解情况。同志们,今天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充实,程序严谨,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教育性和指导性,今天的活动到此结7束,谢谢大家。党规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
6、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第二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第四条 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8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第五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第六条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
7、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第七条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第八条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第九条 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9(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二)了解入党积极分
8、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第十条 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第十
9、一条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10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第三章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第十四条 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第十五条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一)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二)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