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昌乐县小城镇新建社区健身设施建设扶持办法政策解读一、出台背景为进一步提高依法治体工作水平,推进城乡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发展,根据山东省体育局 2016 年度重点工作安排(鲁体办字201619 号), 2016 年省体育局将研究出台 山东省小城镇新建社区健身设施规划监督办法和山东省小城镇新建社区健身设施建设扶持办法。为确保制定办法实施效果,省体育局决定在部分县(市、区)先期开展试点工作。2016 年 8 月,我县被省体育局确定为山东省小城镇新建社区健身设施规划监督和建设扶持试点单位,试点内容为出台本县(市、区)小城镇新建社区健身设施规划监督办法和小城镇新建社区健身设施建设扶持办法,年内在部分小城镇开展规划监督和建设扶持工作。二、出台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46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 贯彻国发201446 号文件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 19号)、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山东省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发展规划(2014-2030 年)(鲁办发 201443 号)、关于继续对民办教育、- 2 -文化、卫生、体育、养老新上项目实行贷款贴息的通知(鲁财办201615 号)。三、主要内容昌乐县小城镇新型社区健身设施建设扶持办法主要内容包括制定依据、适用范围、规划扶持、土地扶持、税费价格扶持、财政扶持、责任追究。